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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i,我是胖胖。
最近能写的内容其实不多。
倒也不是没发生什么,而是有些东西,个人有点忌讳,能不能提、值不值得提,都得掂量。
想了想,还是算了。
为了账号安全,只能暂且搁置。
今天在网络上刷到一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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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道称,1月29日下午,贵阳市云岩区未来方舟小区,有人从高处多次抛下苹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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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女士说,她当时不确定砸下来的到底是苹果核还是整个苹果,只记得先碰到膝盖又滑到脚上,事后想起来仍然心有余悸。
更让人后背发凉的是,在物业人员到场了解情况时,又有第二个苹果从天而降。
相关报道里,谢女士称:大家在下面指责,对方反而像被激怒一样,直接把一个完整的苹果扔到人群附近。
后面,物业开始从27楼往上排查。
排到30楼时,工作人员看到有人趴在窗边往外看,判断屋里有人,连续敲门约五分钟后,一名三十岁左右男子开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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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当被询问是否高空抛物时,对方否认。
等警察赶到,人又消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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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来记者与谢女士等人再到该户敲门,始终无人应答。
报道还提到,物业进一步核实后发现该房屋疑似作为民宿出租,租户电话关机,监控也未明确捕捉到其从电梯离开,存在从楼道撤离的可能。
目前,警方已将掉落的苹果带走进行DNA比对。
其实,高空抛物这类事,概括地说,就是不把他人当回事。
你站在30层,下面的人在走路、遛娃、买菜、回家,你扔下去的,是一份别人的风险。
刑法已经明确规定了高空抛物罪:
从建筑物或者其他高空抛掷物品,情节严重的,可能被判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更关键的一句是,如果同一行为同时构成更严重的犯罪,会按更重的罪名处理——也就是说,一旦造成重伤、死亡等后果,法律不会把它当作小错。
像民事责任这边也并不含糊。
《民法典》针对高空抛(坠)物设置了规则:
能查清侵权人的,侵权人担责。
查不清的,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要承担补偿责任,之后再向真正侵权人追偿。
与此同时,物业服务企业也被放进了责任链条:
它对安全防范负有相应的管理义务,公安机关也有调查职责。
换句话说,法律在逼着这类事件不要变成找不到人就算了。
这其实就是公共安全问题,它是把生死的概率压到陌生人头上。
这件事里最刺眼的细节,是第二次。
第一次你还可以狡辩说手滑,说不小心,第二次就很难再装成意外。
它更像一种故意,我知道你们在下面,我也听见你们在骂,但我偏要再扔一次。
一个人如果还敢如此明目张胆,往往也不太会把规则,法律当回事。
说到这,其实还有一点需要重视。
治理难题必须被摆到台面上:高层住宅的高空抛物,天然存在取证与识别的困难。
你只要不承认,只要不被监控拍到,只要楼道没有抓现行,下面的人就很容易陷入一种无力感。
所以,这类事才会发生。
这也是为什么很多小区现在开始讨论加装高空抛物监控、完善楼道摄像头覆盖、加强物业巡查与取证协作。
文明有时候确实是靠成本托住的。
让恶意行为几乎零成本,让作恶必须付出代价,道德这东西在现实里有落点。
这次警方把苹果带走做DNA比对,在我看来其实为了一个苹果如此较真,很有必要。
有些伤害不是冲动,是试探。
有些人扔下去的不是东西,是对他人生命的轻慢。
而一个社会的底线,往往就是从不把这种事当小事开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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