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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犯罪嫌疑人包图门乌力吉涉嫌诈骗罪一案被害人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
近日,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检察院发布重要案件信息:
关于犯罪嫌疑人包图门乌力吉涉嫌诈骗罪一案,此前由通辽市公安局移送通辽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经指定管辖,目前该案已由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检察院负责审查起诉。
由于本案涉及的被害人人数众多,无法一一送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检察机关现采取公告送达方式,向本案被害人告知在审查起诉阶段享有的权利和义务。
具体的权利与义务内容,详见下方《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检察院被害人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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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示:
本案被害人及其诉讼代理人依法享有向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检察院表述自己意见的权利。
如果您是本案的被害人,或知悉相关情况,请通过以下方式联系检察机关:
联系电话:0475-3211206
发布单位: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检察院
发布日期:2026年1月30日
来源 │科左中旗检察院新媒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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