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2年,秋。
那是我转业到老家县法院的第一年。
法官服刚发下来,浆洗得笔挺。我坐在审判席上,手心里全是汗。这第一桩案子,是个离婚案,没什么财产纠纷,说是被告常年不在家,女方实在熬不住了。
我翻开卷宗,眼光落在被告姓名栏上——“周大成”。
心里咯噔一下。
这个名字,我刻在心里整整1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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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9年,在边境那场没合眼的战斗里,班长周大成推了我一把。一颗手榴弹在他脚边炸开,他整个人被掀进了深不见底的激流。
全连找了三天三夜,只捞到一只被炸烂的解放鞋。
我亲自在烈士陵园给他立了碑。每年清明,我都要在他空坟前烧一壶老白干,哭得像个丢了魂的孩子。
“传被告周大成进庭。”我声音颤抖。
门推开了。
一个瘸着腿、穿着洗得发白的老式军装的男人,畏畏缩缩地走了进来。
他那张脸,被西北的风霜刻满了沟壑,左眼眶深深凹陷,那是弹片留下的纪念。
虽然老得不成样子,但我一眼就认出了那双眼睛。
那是带我新兵入伍、把唯一的肉包子省给我吃的班长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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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啪!”
我手里的法官笔掉在地上。我顾不得形象,猛地站起身,三步并作两步冲下审判席,死死抓着他的肩膀:
“班长?是周大成班长吗?我是小林啊!那个你从死人堆里背出来的林建国!”
被告席上的男人浑身一僵。
他那只独眼死死盯着我,嘴唇哆嗦了半天,却突然低下头,想把肩膀挣脱出来:
“法官同志,你认错人了……我不认识什么小林。赶紧判吧,这婚我离,我什么都不要。”
原来,那年班长没死。
他被下游的乡亲救了,在床上躺了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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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怕家里人担心,又觉得自己废了,回部队也是累赘,竟然在那边荒山野岭当了十几年的守林员。
直到去年,身体实在撑不住了,才一瘸一拐地摸回了家。
可家里呢?
老母亲已经哭瞎了眼,早早走了。
媳妇等了他十年,最后实在没办法,改嫁给了邻村的一个老实汉子。现在他回来了,两个家庭都陷入了死局。
他回来那天,没敢进屋。
他就蹲在自家门口的草堆里,看着屋里透出的昏黄灯光,听着里面传出来的欢声笑语,一个人扇了自己十几个耳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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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找人写了离婚申请,主动把这桩官司闹到了法院。
“林法官,”他最后抬起头,眼里全是死灰一样的光,“我周大成这辈子,对得起国家,对得起这身军装,唯独对不起家里的女人。”
“她等了我十年,我不能再毁了她后半辈子的安稳。”
“求求你,判了吧。”
那个在战场上流血不掉泪的铁汉子,在我面前哭得像个受了委屈的老农民。
那天,我违规了。
我没在法庭上判决。
我脱掉法官服,带着班长去了县里最好的照相馆。我让他穿上我那件崭新的军装,我自己站在他身后。
这张照片,我至今仍压在枕头底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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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长,你救了我的命,我却只能亲手裁断你的婚姻。
这就是那个年代的兵。
他们把青春留给了阵地,把鲜血留给了战友,最后把所有的苦和难,都自己咽进了肚子里。
老战友们,如果在法庭上重逢的人是你,你会怎么做?在评论区留下你的感慨,让我们一起对那些无私奉献的老兵说声:辛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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