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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亿理财最后只剩44万,这不是数字游戏,是普通人半辈子甚至一辈子的血汗钱打水漂!
储户当初抱着对银行的绝对信任,在理财经理的热情推荐下投入巨资,有的是家族企业的周转资金,有的是几代人积攒的家底,结果短短时间内就亏得只剩零头,换谁能接受?
更气人的是,银行面对质疑,一边拿有风险提示当挡箭牌,一边暗示当初推荐产品的员工已经离职,言外之意就是这事跟银行没关系,要找就找跑路的员工去。
这操作简直荒谬到让人发笑!
银行天天宣传自己是正规金融机构,理财经理是专业人士,代表银行提供服务,储户买理财是冲着银行的招牌,不是冲着某个员工的个人魅力。
员工在职时,用银行的办公场所、银行的客户资源、银行的制式合同谈业务,赚的收益银行分文不少拿,怎么一到出事了,就说这是员工个人行为?
员工离职了,他在职时的职务行为责任就跟着一笔勾销了?
就像用户灵魂拷问的,职务犯罪对银行职工是不是完全无用?
只要离职了,工作期间的问题就找不到银行头上?
这逻辑根本站不住脚!
常识告诉我们,餐厅服务员在职时给顾客吃坏肚子,难道餐厅能说服务员已经离职了所以不管?
公司销售在职时卖的伪劣产品,难道企业能以销售离职为由拒绝赔偿?
银行作为用人单位,对员工的职务行为负有监管和担责的义务,这是法律明确规定的,不是银行想甩就能甩的。
一边是银行拿着储户的钱运作赚得盆满钵满,一边是储户亏光本金求助无门,一边是银行宣称尽到风险提示义务,一边是储户压根不知道自己买的是高风险产品,这双重标准真是把储户当冤大头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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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亿理财暴雷事件一曝光,全网瞬间炸了锅,支持储户的网友占了绝对多数,大家一致认为银行必须承担全责。
有人直言,储户是信任银行才存钱理财,理财经理的行为就是职务行为,不管员工是否离职,银行都得兜底。
还有人吐槽,自己遇到过同样的情况,理财经理离职后,之前买的产品出问题,银行也是一推二六五,说跟他们没关系,最后只能自己认栽。
很多网友怒怼银行的风险提示纯属走过场,那些密密麻麻的小字和专业术语,普通人根本看不懂,理财经理推荐时只吹收益多高、多安全,压根不提风险。
有人质问,银行对员工的管理到底做了什么?
为什么理财经理能随意夸大收益、隐瞒风险?
更有人翻出法律条文,直指银行的甩锅行为违法,《民法典》明确规定员工职务行为的责任由用人单位承担,银行这是明目张胆地无视法律。
而知情人的爆料更让银行的套路无所遁形。
第一个案例是北京某银行理财飞单事件,理财经理在职时推荐非银行代销的理财产品,导致储户亏损330万,事后银行以员工已离职、产品非银行发行为由拒赔,尽管监管认定银行有管理漏洞,但储户维权多年依旧艰难。
第二个是邮储银行延边分行的案件,员工在职时挪用储户资金,事发后银行同样试图甩锅给离职员工,最后被法院判决银行承担兑付责任。
第三个是上海某银行的理财诈骗案,离职理财经理伪造银行公章销售虚假产品,储户最初被银行拒赔,直到法院认定构成表见代理,银行才不得不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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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亿理财剩44万的事件,绝不是个例,银行的责任甩锅思维必须被根治。
从北京的飞单案到本次的理财暴雷,银行总是试图用员工离职、产品非自有等借口推卸责任,却忘了自己作为金融机构的核心义务是保障储户权益。
《民法典》早就明确,执行工作任务的员工行为后果由用人单位承担,哪怕员工离职,只要行为发生在在职期间、属于职务范围,银行就不能置身事外。
为什么这些违规行为总是在事发后才被发现?
为什么银行的管理漏洞总是在储户亏损后才被曝光?监管部门应该加强日常监管,加大处罚力度,让银行不敢轻易违规,让理财经理不敢随意忽悠。
面对强大的银行,普通储户根本没有议价能力,维权过程往往耗时耗力、成本高昂。很多储户最后只能自认倒霉,默默承受损失,这也让银行更加有恃无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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