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1月29日,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股票索赔律师许峰代理的新野纺织(002087)虚假陈述引发的投资者索赔案再次向法院提交一次立案。
许峰律师代理的新野纺织投资者索赔案已多次向郑州中院提交立案,目前正在等待法院的下一步安排,律师团队还在继续推进后续案件的立案工作,还在继续接受其他投资者的索赔委托。
2025年1月24日,新野纺织公告收到证监会河南证监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经查明,新野纺织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一、新野纺织虚增、虚减营业收入,导致2016年至2022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一)新野纺织以虚假贸易虚增营业收入。
(二)新野纺织以重复确认收入虚增营业收入。
(三)新野纺织以母子公司之间购销业务等虚增、虚减营业收入。
二、新野纺织虚减、虚增营业成本,导致2016年至2022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三、新野纺织虚增存货,导致2016年至2022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四、新野纺织虚增研发费用,导致2016年至2022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专门从事股票索赔法律事务的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主任许峰律师认为,综合以上违法事实,根据证券法规定,在2017年4月20日到2023年4月27日之间买入新野纺织股票,并且在2023年4月27日后卖出或持有股票的投资者,目前还可发起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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