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1月30日电(古一平、王舒一)我国将按照“保种—扩繁—多放—建群”的保护思路,会同相关地方和科研机构,持续实施规模化增殖放流,统筹推进中华鲟种群自然恢复。
农业农村部长江流域渔政监督管理办公室主任江开勇30日在国新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作上述表示。
中华鲟是国家一级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在长江出生,在大海生长,在江海之间洄游。目前,中华鲟仍然面临自然种群极度濒危、人工保种群体规模有限、繁育能力不足、海洋生活史保护有待加强等困难和挑战。
保护好中华鲟,我国将重点抓好四项工作。
提高人工保种群体数量和质量,推进中华鲟“江—海—江”全生活史接力保种,建设中华鲟海洋人工保种基地,开展中华鲟生活史分段保种。加强人工保种亲鱼的精细化管理,建立中华鲟人工保种群体健康标准,提升放流个体的遗传多样性。
持续开展规模化放流,适当增加大规格个体的放流比例,开展放流幼鱼营养强化和野化训练,提高放流幼鱼成活率和自然种群补充效果。
摸清海洋生活史特征,完善中华鲟海洋生活史监测网络,加强超声波标记放流和监测,同时将卫星遥测、环境DNA监测、海区误捕监测等纳入中华鲟监测网络,掌握中华鲟海洋生活史迁移和分布规律,了解重点栖息水域生境条件,研究制定针对性保护措施。
努力恢复自然种群,会同水利、生态环境、自然资源等部门,推进中华鲟产卵场修复,开展基于中华鲟自然繁殖需求的生态调度,深入实施自然繁殖试验,为中华鲟自然种群补充和恢复提供多元化途径。
近年来,我国通过加强人工保种、扩大放流规模、开展自然繁殖试验,为恢复中华鲟自然种群开辟了新途径。目前,中华鲟放流的规模连续两年超过100万尾。(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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