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卢霸先
【老伴总说:
这辈子,兜兜转转,磕磕绊绊,还好,我最终还是找到了你,还好,我没有错过你。
我总是深情的看着他,眼睛里满满都是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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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我叫葛清明。
1968年生人,生在江城县大壶乡葛家村。
那座嵌在深山褶皱里的村子,穷了一辈又一辈。
四面的山光秃秃的,只有些杂树和葛根藤。
村里人守着几亩薄地,挖葛根换粮糊口,日子过得像溪里的水。
清苦又绵长。
我们家在村西头,三间黄泥夯的土坯房,屋顶盖着茅草,逢雨必漏。
娘总在屋里摆上七八个豁口的瓦盆,夜里听着滴嗒的雨声睡觉。
爹和娘都是老实巴交的庄稼人。
80年代初跟着打工潮去了广州的建筑工地,一年到头难回一次家,家里只剩我和奶奶,日子更是紧巴得揭不开锅。
葛家村小学藏在村东头的老祠堂里。
木梁发黑,窗纸泛黄,课桌椅是粗木板钉的,摇摇晃晃一坐就响。
上学要走三里山路,过一条溪上的独木桥。
那桥是根老松木搭的,常年泡在水里,滑溜溜的像抹了油。
村里不少人摔下去过,隔壁二柱摔断了腿,躺了仨月才好。
我打小走这桥,奶奶总是细心教我“眼盯前方,脚踩中缝,腰杆挺直”。
还亲手给我编了双龙须草草鞋,鞋底垫了晒干的棕片,走在桥上稳得很。
也正因如此,村里大人都托我照看上学的娃,其中就有马巧珍。
巧珍家离我家百十米,她爹娘是50年代从河南迁来的,在村里是外姓,没亲戚没靠山,日子过得比我家还难。
她比我小半岁。
梳着两条羊角辫,辫梢系着红绳,脸蛋圆圆的,眼睛像溪里洗过的星星,亮闪闪的。
就是胆子小。
第一次过独木桥,攥着我的衣角哭鼻子,声音细弱:“清明哥,我怕,我会掉下去的。”
我伸手牵住她的小手,那手软软的,坚定的对巧珍说:“别怕,有我呢,跟着我走,一步都别错。”
从那以后,每天天刚蒙蒙亮,巧珍就站在我家门口的老槐树下等我。
羊角辫一甩一甩的,手里总攥着点吃的。
要么是个烤得焦香的番薯,要么是根蒸得软糯的玉米棒。
她娘在广州第二纺织厂打工,逢年过节才回来,每次都给她带些吃的,还教她唱当时最流行的《妈妈的吻》。
上学路上,她就跟在我身后,蹦蹦跳跳地唱:“在那遥远的小山村,小呀小山村,我那亲爱的妈妈,已白发鬓鬓……”
歌声清甜,像山涧的泉水淌过心尖,我牵着她的手,走在湿滑的独木桥上,心里暖烘烘的。
那年代,食物比金灿灿的金子都金贵。
我家常年喝稀粥,咸菜都是最廉价的咸萝卜干,硬邦邦的硌牙。
巧珍总把她的番薯或玉米分我一半,把热乎乎的番薯塞到我手里时,她仰着小脸笑:“清明哥,我家有好多呢,我都吃不完,你吃。”
我知道她是心疼我,狼吞虎咽地吃着。
番薯的甜香裹着暖意,从嘴里暖到心里。
那时候的欢喜,就这么简单,半块番薯,一根玉米,就够记一辈子。
小学的日子,简单却藏着细碎的甜。
我们背着粗布缝的书包,里面装着自己的课本和铝制饭盒。
饭盒里是早上蒸好的米饭,菜都是自家腌的。
我的饭盒里永远只有咸萝卜干。
而巧珍的,偶尔会有她娘从广州带的魔芋豆腐,或者是一小块油汪汪的香喷喷的腊肉。
每次吃饭,我都躲到学校角落的苦楝树下,背对着同学,怕别人看见我的穷酸样,更怕被笑话。
可巧珍总能找到我,她蹲在我身边,打开自己的饭盒,用筷子夹起魔芋和腊肉,往我碗里塞,声音软软的:“清明哥,我不爱吃这些,你吃。”
她还把自己的米饭扒拉一大半给我,“你饭量大,多吃点,才有力气带我过桥。”
我扒着饭,嘴里嚼着咸萝卜,却尝出了甜。
苦楝树的影子落在我们身上,风一吹,叶子沙沙响,像在替我们藏着这份小秘密。
五年级那年的夏天。
我去后山割猪草,脚下一滑崴了脚,脚踝肿得像发面馒头,紫黑紫黑的,路都走不了。
爹娘在广州,奶奶年纪大了,眼睛花了,连锅都端不稳,我只能窝在家里,啃冷硬的窝头。
巧珍知道后,每天放学第一时间就往我家跑,书包一放就忙活。
给我洗伤口、敷草药,帮我洗衣服、扫院子,还变着法给我做饭。
她最拿手的,是那道苦瓜酿蛋。
她蹲在灶前,烧火、择菜,动作麻利。
把苦瓜洗得干干净净,对半切开,用小勺仔细挖去里面的籽和白膜,嘴里念叨着:“挖干净了就不苦了。”
然后把搅拌好的鸡蛋液慢慢倒进苦瓜里,再放到锅里蒸。
蒸好后,她会小心翼翼地撒上五截嫩绿的葱花,我总要伸手捏五颗红彤彤的苦瓜籽,摆在蛋液上。
她笑着拍我的手:“清明哥,你又瞎折腾。”
我们一人一半,捧着碗吃,苦瓜的清苦混着鸡蛋的鲜香,在嘴里化开。
那味道,是我这辈子吃过最好的饭。
她坐在我对面,看着我吃,眼睛弯成了月牙,像盛着星星。
小学毕业,我们考上了乡里的初中。
但被分到了不同的班级,还开始了住校。
一周才能回一次家,见面的时间少了,可每次周末回家,我们还是会一起走那条山路,一起过那座独木桥。
她不再是那个需要我牵着手的小姑娘了。
个子长到了我的肩膀,羊角辫改成了麻花辫。
垂在背后,脸上褪去了稚气,反而多了几分少女的羞涩。
走在路上,我们不再叽叽喳喳,偶尔说几句话,她的脸就会红,耳根子都透着粉。
那份童年的玩伴情谊,在岁月里悄悄发酵,变成了少年心底最柔软的依恋,像山里的藤蔓,缠缠绕绕,牵牵绊绊。
初中毕业,我们都没考上高中,回了村里干活。
我跟着村里的一位老木匠学手艺。
她在家喂猪、种地,偶尔去山里挖葛根。
我们见面的时间多了,却越发拘谨,眼神相遇,都会慌忙躲开。
可心里的那份情意,却越来越浓。
1988年。
我和巧珍都20岁了。
她出落得亭亭玉立,丰腴的身材透着山野姑娘独有的健康美。
小麦色的皮肤被阳光晒得泛着柔光。
圆圆的脸庞,眉毛细弯,大眼睛依旧明亮,笑起来有两个浅浅的梨涡,能甜到人心里。
她总喜欢穿一件洗得发白的白色粗布褂子,衬得她格外干净素雅,走在村里的小路上,像一朵静静开放的山茶花。
我看着她,心里的爱意再也藏不住了,那些年的相伴,那些细碎的甜,早已让我认定,她就是我这辈子要娶的女人。
七夕那晚,月色皎洁,像一层薄纱铺在山野间,村里静悄悄的,只有虫鸣和蛙叫。
我揣着奶奶酿的米酒,喝了两口壮胆,把巧珍约到了村后的山路上。
山路两旁的狗尾巴草随风摇曳,沾着夜露,空气中弥漫着一股青草和野花的清香。
我停下脚步,转过身。
她就站在月光下,麻花辫垂在背后,双手绞着衣角,脸颊红红的,像熟透的苹果。
“巧珍”
我的声音有些颤抖,手心全是汗,“我喜欢你,喜欢了好多年,我想娶你,这辈子,我一定会好好对你,让你过上好日子。”
她抬起头,眼里蒙着一层水雾,亮晶晶的,看着我,过了好一会儿,才轻轻“嗯”了一声。
声音细弱却坚定:“清明哥,我也喜欢你,从你第一次牵我过桥,我就喜欢你了,我想嫁给你,一辈子跟着你。”
我上前一步,轻轻抱住她,她的身子软软的,带着淡淡的草木香,我低头,吻上了她的唇。
那吻很轻,带着米酒的醇香,带着少女的清甜,带着多年的期盼。
她的唇软软的,微微颤抖,我抱着她,仿佛抱着整个世界。
那晚,我们在月光下约定,这辈子,无论多难,都要在一起。
我们原本打算第二天就去告诉巧珍的父母。
可没想到,幸福的模样还没焐热,晴天霹雳就砸了下来。
第二天一早,巧珍哭着跑到我家,眼睛肿得像核桃,头发凌乱,身上还有一道浅浅的红印。
“清明哥,我爹娘给我介绍了对象,是乡政府的干部,让我嫁给他,我不愿意,我说我喜欢你,我要嫁给你,我爹就打了我,把我锁在家里了。”
她扑进我怀里,哭得撕心裂肺,“我不想嫁给他,我只想嫁给你,清明哥,你救救我,好不好?”
我抱着她,心疼得像被刀割一样。
她的眼泪打湿了我的衣服,也打湿了我的心。
我咬着牙,一字一句地说:“巧珍,别怕,有我在,我这就带你去见叔叔婶子,我跟他们说,我们是真心相爱的,我一定会好好对你。”
我牵着巧珍的手,走到了她家。
她的爹马大全坐在堂屋的椅子上,脸色铁青,手里攥着烟锅,地上已经扔了好几个烟蒂。
她的娘坐在一旁,抹着眼泪,唉声叹气。
“叔,婶”
我拉着巧珍,站在他们面前,腰杆挺得笔直,“我和巧珍是真心相爱的,我们想在一起,我知道我现在穷,可我年轻,我肯吃苦,我会学手艺,会赚钱,这辈子,我一定会好好照顾巧珍,不让她受一点委屈。”
马大全猛地把烟锅摔在地上,“哐当”一声,震得人心里发慌。
他站起身,怒视着我,眼睛里满是化不开的嫌弃和愤怒:“葛清明,你也不撒泡尿照照自己是什么德行!你家三间土坯房,爹娘在外头打工,你就是个穷小子,你能给巧珍什么?幸福吗?爱情能当饭吃吗?”
他指着我的鼻子,字字扎心,“巧珍要嫁的是吃公家饭的干部,人家有房有工作,能让巧珍过上好日子,你呢?你连一顿饱饭都给不了她!”
“爹,我不在乎穷,我只要和清明哥在一起,钱我们可以一起赚,日子我们可以一起熬!”
巧珍紧紧攥着我的手,哭着喊。
马大全气得脸色发白,扬起手就要打巧珍。
我眼疾手快,一把把巧珍护在身后。
那一巴掌狠狠打在我的背上,火辣辣地疼,疼得我龇牙咧嘴,可我愣是没动一下。
“马叔,有什么气你冲我来,别打巧珍,她没错,错的是我,是我太穷,可我对巧珍的心,是真的。”
“心值几个钱?”
马大全冷笑一声,推了我一把。
我踉跄着后退了几步。
他指着门口,恶狠狠地说,“葛清明,你给我滚!想娶我女儿,除非我死了!从今往后,你再敢来找巧珍,我就打断你的腿!”
他把我们推出了家门,“砰”的一声关上了大门,还上了锁。
接下来的日子,像是坠入了地狱。
巧珍被她爹娘锁在家里,不让她出门,也不让她来见我。
我每天都守在她家门外,喊她的名字。
可回应我的,只有紧闭的大门和她爹娘的咒骂。
我托村里的老人去说和,可马大全油盐不进,铁了心就是要把巧珍嫁给那个干部。
那个干部来过一次,开着摩托车,穿着体面的衣服,给巧珍家送了丰厚的彩礼。
几袋大米,几桶油,还有几百块现金。
在那个年代,这已经是天大的人情了。
巧珍的娘哭着劝她:“珍啊,别犟了,娘也是为了你好,嫁给那个干部,你就能过上好日子,不用再跟着葛清明吃苦了。”
巧珍绝食反抗,饿了三天,瘦得脱了形,可她的爹娘依旧铁石心肠。
我趴在她家的院墙上,看着她憔悴的模样,心里像被万箭穿心。
我恨自己,恨自己没本事,恨自己穷,连自己心爱的女人都护不住。
1988年的冬天。
格外冷,下了一场大雪,把山野都盖白了。
巧珍出嫁的那天,天还没亮,村里就响起了噼里啪啦的鞭炮声。
我站在村口的老槐树下,看着那辆红色的拖拉机驶来,巧珍穿着红色的嫁衣,坐在拖拉机上,头上盖着红盖头。
可我还是能看到,红盖头下,有泪水不断地从脸颊滑落。
她没有看我。
可我知道,她的心里,和我一样疼。
拖拉机缓缓驶远,消失在白茫茫的雪地里,鞭炮声还在响。
可我的心,却死了。
我回到家,把自己关在屋里,倒了满满一碗米酒,一碗接一碗地喝,喝得酩酊大醉。
嘴里反复喊着巧珍的名字,哭得像个孩子。
我在床上睡了三天三夜,不吃不喝。
奶奶守在我身边,哭着劝我,可我倔得很什么都听不进去。
第四天一早,我醒了。
看着窗外白茫茫的雪,心里只有一个念头:
我要走,我要去广州,我要赚钱,我要出人头地,我要让那些看不起我的人后悔,我要让巧珍知道,我葛清明,说到做到,一定会过上好日子。
我收拾好简单的行囊,给奶奶和爹娘留下一张纸条,揣着兜里仅有的几十块钱,独自踏上了去广州的火车。
火车开动的那一刻,
我看着窗外渐渐远去的家乡,眼泪终于忍不住掉落了下来。
广州的日子,比我想象的还要苦。
我没文化,没手艺,只能从饭店的洗碗工做起。
每天工作十几个小时,双手泡在冰冷的水里,泡得发白、起皱,甚至裂开了口子,钻心地疼。
饭店的后厨又热又闷,油烟呛人。
可我从来不敢偷懒。
别人不愿意干的活,我都干,只为了能够多赚到一点钱,只为了能学到一门手艺。
我偷偷看厨师炒菜,记着他们的步骤和调料。
晚上回到出租屋,就用白开水模拟练习,一遍又一遍的练习。
凭着一股不服输的韧劲,我慢慢学会了切菜、配菜,后来又学会了炒菜,从洗碗工变成了学徒,又从学徒变成了一名正式的厨师。
日子一天天好起来,可我的心里,却从来没有放下过巧珍。
她的样子,她的笑容,她的歌声,时时刻刻都在我脑海里,成了我努力的唯一动力。
在广州打拼了十年,我攒了一笔钱,也学得了一手好厨艺。
1998年,我回到了江城县,那时候,江城正在筹备撤县设市,到处都在搞建设。
工地一个连着一个,民工们来来往往,充满了满满的生机。
我在县城的路边,租了一间小店面,开了一家“葛家饭店”。
店面不大,装修简单。
可我心里,却充满了希望。我原本想做高端餐饮,可看到民工们舍不得花钱吃大餐,只能啃冷硬的窝头,就想起了自己在广州打工的日子,想起了那些苦日子里的温暖。
于是,我改了主意,做起了民工餐。
不求赚钱,只求能让这些辛苦的人,吃上一口热乎、实惠的饭。
我在店门口架起一口巨大的铁锅,每天都会炖上满满的猪肉,肉香四溢,飘出老远;
旁边的大蒸笼叠得高高的,里面蒸着白花花的米饭和各式蔬菜。
翠绿的青菜、金黄的南瓜、软糯的土豆块,色彩斑斓,营养均衡。
饭菜做好后,我的两个伙计就麻利地分装,用不锈钢饭盒,每一份都堆得满满当当的,生怕工人们吃不饱。
生意越来越好,每天都排着长队。
民工们都说,我家的饭,好吃、实惠、量足。
我坚持用最新鲜的食材,不偷工减料,每天除掉开销,能净赚五六百块,在1998年,这已经是一笔不小的收入了。
可我从来没有忘记过苦日子,每次看到有困难的人,总会多给一份菜,多盛一碗饭。
那天中午,店里忙得不可开交,我在后厨炒菜,颠勺的手都酸了,突然听到伙计喊:
“老板,有位大姐要一份辣椒炒肉片,带走,说孩子还在家等。”
我抬头往门口看了一眼,一个熟悉的身影撞进了我的视线。
她穿着一件洗得发白的旧棉袄,边缘处有好几道缝补的痕迹。
黑色的棉袄已经泛了白,沾满了灰尘;
下身是一条宽松的牛仔裤,裤腿已经被磨得参差不齐,膝盖处有两个显眼的破洞,露出里面单薄的秋裤;
头发凌乱地挽在脑后,几缕碎发垂在额前,遮住了部分脸庞。
脸上带着疲惫和憔悴,肤色因长期的风吹日晒而显得暗沉,眼角有了浅浅的皱纹。
那双眼睛,曾经那么明亮,现在却布满了血丝,失去了往日的光彩。
她的双手布满了老茧和细小的伤痕,指缝里还残留着泥土,紧紧攥着一个破旧的布包,站在门口,显得格外局促。
“我要一份辣椒炒肉片,再加一碗米饭,麻烦快点,谢谢。”
她的声音很轻,带着一丝丝不安,还有一丝熟悉的沙哑。
我的心猛地一揪。
这声音,我这辈子都忘不了,是巧珍。
真的是她!
她怎么会变成这样?
当年她嫁给了乡政府的干部,应该过上了好日子,怎么会如此落魄,怎么会出现在我的饭店门口,像个民工一样?
我强压着心里的激动和心疼,装作没认出来,叫来伙计,压低声音说:
“给她打两份饭菜,辣椒炒肉片多放肉,再把蒸笼里的那份苦瓜酿蛋拿出来,上面放五颗红苦瓜籽,都算一份的钱,就说今天做多了,送她的,千万别说是我特意做的。”
伙计愣了一下,点点头:“好嘞,老板。”
伙计把饭菜递给巧珍,她接过饭盒,习惯性地打开看了一眼。
当看到那份苦瓜酿蛋,看到蛋液上那五颗红彤彤的苦瓜籽时,她整个人都愣住了,手里的饭盒都在微微颤抖。
她抬头,看着“葛家饭店”的招牌,又看了看后厨的方向,眼睛里瞬间涌满了泪水,大颗大颗的泪珠滚落下来,砸在饭盒上,发出轻微的声响。
她张了张嘴,想说什么,却最终只是红着眼眶,深深鞠了一躬,声音哽咽:“谢谢老板,谢谢。”
然后转过身,慢慢走出了饭店。
背影单薄而落寞,一步一步,走得很慢。
我站在后厨,看着她的背影,心里像被针扎一样疼,眼泪模糊了视线,这些年的思念,这些年的牵挂,在这一刻,全都涌了上来。
晚上下班,天已经黑了,街上亮起了昏黄的路灯,我收拾好东西,走出饭店,路过街头的菜摊时,一个熟悉的身影又出现在眼前。
巧珍坐在小马扎上,面前摆着一小堆新鲜的蔬菜,有青菜、菠菜、苦瓜,都是洗得干干净净的。
她低着头,正在收拾摊位,动作麻利,时不时揉一揉腰,看起来很累。
我停下脚步,站在她的菜摊前,呆呆地看着她,岁月早已在她脸上刻下了痕迹。
生活的苦,磨去了她曾经的青涩和柔美。
可那双眼睛,依旧藏着一丝倔强。
她抬起头,看到我,手里的动作瞬间停住,整个人都愣住了。
眼睛睁得大大的,满是震惊和不敢置信:“清明哥……真的是你吗?”
她的声音颤抖着,眼里又涌满了泪水,“今天看到葛家饭店的招牌,我就觉得眼熟。
看到那碗苦瓜酿蛋,看到那五颗苦瓜籽,我就猜到,一定是你,只有你,才记得我喜欢放葱花,你喜欢放苦瓜籽……”
“巧珍”
我看着她,喉咙哽咽,说不出话。
过了好一会儿,才艰难地问道,“你怎么会这样?当年你嫁给了乡政府的干部,不是应该过得很好吗?你怎么会摆菜摊,怎么会……”
话没说完,我就说不下去了,看着她落魄的模样,我心里疼得厉害。
巧珍低下头,抹着眼泪,哭得像个孩子,哽咽着说:“清明哥,我过得不好,一点都不好……我嫁给她,就是一个错误。
他根本不是什么好人,结婚前对我客客气气,结婚后,就暴露了本性,他好吃懒做,还酗酒,喝醉了就打我,往死里打……”
她掀起衣袖,胳膊上有几道浅浅的疤痕,“他还婚内出轨,和乡医院的女护士搞在一起,被我发现后,不仅不认错,还逼着我离婚,说我配不上他……”
她的眼泪越流越多,“离婚后,他把县城的一间小破房留给了我和女儿,就再也不管我们了。
我没文化,没手艺,找不到工作,只能白天去工地打工。
搬砖、和水泥,干最累的活,赚最少的钱,晚上就来这里摆菜摊,赚点零花钱,养活我和女儿……”
听着她的话,我气得浑身发抖,恨那个男人,更恨自己,恨自己当年没本事,护不住她,让她受了这么多苦。
我转身,快步回到饭店,叫来值班的伙计,指着巧珍的菜摊,一字一句地说:“把马大姐菜摊的蔬菜,全都买下来,价格给最高的。
以后我们店里的所有蔬菜,都从马大姐这里进货,不管多少,都要,价格永远比别人高。”
伙计点点头,赶紧去了。
我走回巧珍身边,蹲下来,看着她,认真地说:“巧珍,跟我走,来我的饭店帮忙,我让你当老板娘,以后,我来照顾你和女儿,再也不让你受一点苦,再也不让你累着。”
巧珍愣住了,抬起头,看着我,眼里满是震惊和不敢置信。
还有一丝自卑:“清明哥,不行,我不能拖累你。我是个二婚的女人,还带着一个女儿,配不上你,你现在过得这么好,有自己的饭店,你应该找一个年轻漂亮、没结过婚的女人,不该找我……”
“我不在乎”
我握住她的手。
她的手布满了老茧,粗糙得很,我紧紧攥着,生怕她跑了。
“我这辈子,心里只有你一个人,从第一次牵你过桥,到现在,从来没有变过。当年没能娶你,是我这辈子最大的遗憾,这些年,我拼命赚钱,拼命努力,就是希望有一天,能再见到你,能好好照顾你。现在,我有能力了,我不会再放开你的手,这辈子,都不会。”
我的决定,遭到了所有人的反对。
亲戚朋友都说我傻,说我放着好好的钻石王老五不当,非要娶一个二婚带孩子的女人,图什么?
奶奶也劝我:“清明啊,你想清楚,她带着孩子,以后的日子不好过。”
可我不管,我知道自己想要什么。
我想要的,从来都不是什么年轻漂亮的女人,而是那个陪我走过童年、走过少年。
那个给我半块番薯、一碗苦瓜酿蛋,那个我放在心尖上的马巧珍。
1999年的春天。
我和巧珍结婚了,没有盛大的婚礼。
没有华丽的婚纱,只有一桌简单的饭菜,几个亲朋好友。
可巧珍穿着我给她买的新衣服,笑起来,像当年那个站在老槐树下等我的小姑娘,眼里满是幸福。
婚后的日子,平淡却满是甜蜜。
巧珍成了饭店的老板娘,把店里打理得井井有条,账算得清清楚楚,对伙计们也和善,店里的生意,越来越红火。
她还是会经常给我做苦瓜酿蛋,还是撒上一把五截葱花。
我还是放上五颗苦瓜籽,我们一人一半,坐在店里的小桌边,吃着饭,聊着天,像回到了小时候。
一年后,巧珍给我生了一个儿子,白白胖胖的,眉眼像我,笑起来像巧珍。
我们的日子,过得红红火火,苦尽甘来。
如今,几十年过去了,我们的女儿考上了师范大学,成了一名老师。
儿子考上了理工大学,成了一名工程师。
都有了自己的家庭,有了可爱的孩子。
我和巧珍也都老了,头发都白了,脸上爬满了皱纹,可我们还是像年轻时一样,牵着手,走在江城的小路上。
走在葛家村的山路上,走过那座早已修成石桥的独木桥。
闲暇时,我们坐在院子里,晒着太阳。
巧珍会抱着孙女,教她唱那首《妈妈的吻》。
歌声依旧清甜,像山涧的泉水。
像当年那个跟在我身后的小姑娘唱的一样:“在那遥远的小山村,小呀小山村,我那亲爱的妈妈,已白发鬓鬓……”
孙女的歌声,在院子里回荡,巧珍的笑容,像阳光一样温暖,我看着她,心里满是幸福。
这辈子,兜兜转转,磕磕绊绊,还好,我最终还是找到了她,还好,我没有错过她。
那些青梅竹马的甜,那些分离的苦,那些重逢的暖,都成了我们生命中最珍贵的回忆。
苦楝树下的约定,苦瓜酿蛋的味道。
牵着的手,走过的路,这辈子,下辈子,生生世世,我都要排除万难和她在一起。
守着这份情,守着这份爱,直到地老天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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