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今年六十五岁,实打实的老年人了。身子骨不算差,没什么大病大灾,就是睡眠越来越浅,跟年轻时沾枕头就着的状态,差了十万八千里。以前总觉得衰老是很遥远的事,看着身边同龄人头发花白、腿脚不利索,还总暗自庆幸自己身体硬朗,可真到了这个岁数才明白,老了就是老了,藏不住,也躲不开。
老伴走得早,整整十年了。一开始孩子们怕我孤单,轮番接我去家里住,可我住不惯。儿子家三代同堂,吵吵闹闹的,年轻人作息跟我完全不一样,我早起晨练,他们还在睡懒觉,我晚上八点就犯困,他们十一二点还在刷手机、看电视。女儿家倒是清净,可女婿终究是外人,住久了总觉得拘束,说话做事都要小心翼翼,不如在自己老房子里自在。折腾了大半年,我还是执意回了老小区,守着这套住了几十年的房子,守着满屋子的回忆,一个人过日子。
孩子们不放心,商量着给我找个保姆。一开始我坚决不同意,觉得自己手脚麻利,洗衣做饭打扫卫生样样都行,没必要花那个冤枉钱,也不想家里多个陌生人,浑身不自在。可架不住孩子们软磨硬泡,说我年纪大了,万一夜里有个头疼脑热,身边连个搭把手的人都没有,他们远在市区工作,赶过来都要大半天。拗不过他们,最后还是答应了,托熟人介绍,找了现在这个保姆,姓王,今年五十岁,大家都喊她王姐。
王姐来家里快一年了,话不多,人实在,手脚也勤快。早上准时给我做清淡的早饭,把家里收拾得一尘不染,中午晚上变着花样做家常菜,口味都按着我的喜好来,从不偷懒耍滑。我不爱跟人多打交道,平日里除了吃饭、散步说几句话,大多时候都是各自待着,我在书房看书、听戏,她在客厅做家务、缝缝补补,相处得平淡又安稳。我一直觉得,我们就是雇主和保姆的关系,按月结工资,她做好分内事,我按时付酬劳,互不打扰,相安无事就好。
直到那天半夜,我彻底改变了这个想法。
那天夜里,大概凌晨两点多,我睡得迷迷糊糊,喉咙干得冒火,渴得实在受不了,就披了件薄外套,轻手轻脚地起床,想去客厅倒杯温水喝。老房子的卧室门推开,走廊里没开灯,一片漆黑,我摸着墙慢慢走,生怕弄出动静吵醒王姐,毕竟她白天忙活一天,也挺累的,我总想着让她多睡会儿。
可刚走到客厅门口,我一下子愣住了。
客厅的小夜灯没关,昏黄的灯光柔柔地洒在地板上,王姐坐在沙发上,背对着我,手里拿着针线,低着头,安安静静地缝着东西。她没开灯,就靠着那盏微弱的小夜灯,眼睛凑得很近,一针一线,动作很慢,也很轻。窗外的月光透过纱窗照进来,和小夜灯的光揉在一起,把她的影子拉得长长的,安安静静的,没有一点声音。
我站在玄关处,半天没敢动,也没敢出声。我怕突然开口,吓着她。
按道理说,这个点,所有人都该睡得正香。王姐住在次卧,房间就在客厅旁边,她每天晚上收拾完家务,十点左右就会回房休息,第二天一早还要早起做饭。我活了六十五年,见惯了人情冷暖,也见过不少保姆摸鱼偷懒,拿着工资混日子,可我从来没想过,凌晨两点的客厅里,我的保姆,一个五十岁的女人,居然还没睡。
我轻轻咳了一声,王姐猛地抬起头,看到是我,脸上瞬间露出慌张的神色,手忙脚乱地把手里的东西往沙发缝里塞,连忙站起来,语气带着歉意:“大叔,对不起对不起,我没注意,吵着您睡觉了?我这就关灯回房。”
我摆了摆手,走到饮水机旁接了杯水,抿了一口,才开口问她:“没吵着我,我是渴醒了起来喝水。这么晚了,你怎么还不睡?在忙活啥呢?”
王姐见我没有责备的意思,才慢慢放松下来,有些不好意思地从沙发缝里拿出手里的东西。我凑近一看,是一双棉拖鞋,还有一件薄薄的棉马甲,都是手工缝制的,针脚密密麻麻,很工整。拖鞋是我的尺码,棉马甲的尺寸,也刚好适合我这个老头子穿。
“大叔,我看你冬天脚凉,平时穿的拖鞋底太薄,踩在地板上冰得慌,就想着给你缝一双加厚的棉拖鞋,里面塞的是新棉花,暖和。还有这件马甲,你早晚出门散步,穿外套嫌笨重,穿单衣又冷,缝个薄棉马甲,搭在里面正好。”王姐搓着手,低着头说,“白天要做家务,没时间做这些零碎活,只能等夜里您睡熟了,偷偷赶一赶。怕您知道了觉得我多事,也怕您不让我做。”
我手里捧着温热的水杯,瞬间就僵住了,心里像被什么东西狠狠撞了一下,又酸又软,眼眶一下子就热了。
我这辈子,算不上大富大贵,年轻的时候在工厂上班,兢兢业业一辈子,老实本分,没做过亏心事,也没享过什么大福。老伴在世的时候,把我照顾得无微不至,衣食住行样样都替我安排得妥妥当当,那时候不觉得,总觉得日子就该是这样,有人疼有人管,热饭热菜永远在桌上。可老伴走后,我才知道,没人疼的日子,有多冷清。
一个人吃饭,做多了吃不完,做少了没滋味;一个人看电视,看到好笑的地方,转头想分享,才发现身边空无一人;夜里生病发烧,只能自己摸索着找药,喝口热水都要自己起身。孩子们孝顺,可他们有自己的家庭和工作,不能时时刻刻陪在身边,我也不想成为他们的累赘,所有的孤单和委屈,都只能自己往肚子里咽。
我一直以为,王姐只是来打工挣钱的,做好做饭打扫的本职工作,就已经尽到责任了。我从来没奢求过,她能对我这个老头子,有半点额外的关照。我以为我们之间,只有冷冰冰的雇佣关系,没有半分人情温度。可那天夜里,看着她手里缝好的棉拖鞋和棉马甲,看着她眼角的细纹,看着她为了不打扰我,只开着一盏小夜灯熬夜忙活的模样,我才突然明白,这世间最暖的,从来不是山珍海味,也不是金银财宝,而是陌生人掏心掏肺的一点真心,是不图回报的一份惦记。
后来跟王姐聊多了,我才知道她的难处。她家里条件不好,老伴早年出车祸落下残疾,躺在床上多年,全靠她一个人挣钱养家。儿子还没成家,彩礼、房子的压力全压在她身上,她五十岁的人,不敢生病,不敢偷懒,更不敢休息。来我家做保姆,工资不算高,但胜在稳定,管吃管住,她能把攒下的钱,全都寄回老家。她白天把家里打理得井井有条,夜里等我睡熟,就做些手工活,要么缝些衣物,要么串些珠子,攒点零碎钱,贴补家用。
她对我说,大叔,你人好,从不挑三拣四,也从不为难人,比之前的好几个雇主都和善。我在你这干活,心里踏实,你孤单,我也知道,能多帮你做点事,我心里也舒坦。
听完这些话,我半天说不出话。我六十五岁,尝过人生的酸甜苦辣,见过世态炎凉,以为自己早就看淡了人情世故,心也跟着硬了起来。可偏偏是这个五十岁的保姆,这个跟我没有半点血缘关系的女人,用最朴素、最笨拙的方式,温暖了我孤寂的晚年。
从那以后,我再也没把王姐当成单纯的保姆。她做饭,我会主动搭把手,择菜洗碗,跟她唠唠家常;她做手工,我会把客厅的大灯打开,让她别累着眼睛;我散步回来,会给她带块热乎的糕点,逢年过节,也会多给她包个红包,让她寄回老家。家里不再是冷冰冰的寂静,多了烟火气,多了说话声,我夜里睡觉,也踏实了很多。
我常常想,人这一辈子,走到最后,图的是什么呢?不是功成名就,不是家财万贯,而是身边有个知冷知热的人,有一份不掺杂质的温暖。年轻的时候总忙着奔波,忙着挣钱,忙着养家,忽略了身边的温情,等到老了,孑然一身,才懂得陪伴和善意,有多珍贵。
六十五岁的我,在那个深夜,借着客厅昏黄的灯光,看清了人间最朴实的善意,也读懂了晚年最踏实的幸福。没有惊天动地的故事,只有细水长流的温暖,足够抚平所有孤单,照亮往后的岁月。
人间烟火,最抚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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