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1月27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上海监管局公布行政处罚信息(沪金罚决字〔2026〕9号),对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行(以下简称“交通银行上海市分行”)作出罚没合计611.86951万元的行政处罚。
根据处罚信息,交行交通银行上海市分行存在七项违法违规行为,包括:向关系人发放信用贷款、违规对个别贷款品种部分免息、置换类个人经营贷款管理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项目融资业务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流动资金贷款管理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固定资产贷款管理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贷款五级分类不准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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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源: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与此同时,监管部门对相关责任人启动问责程序,8名时任管理人员分别受到警告或警告并罚款的行政处罚,具体如下:
富宇(时任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金山支行副行长)被警告。
姜炜(时任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行消费金融部总经理)被警告,处罚款5万元。
张剑忠(时任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嘉定支行副行长)被警告。
丁逸(时任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自贸试验区分行行长助理兼大客户五部总经理助理)被警告。
朱牧(时任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长宁支行副行长)被警告,处罚款5万元。
刘燕(时任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奉贤支行副行长)被警告。
曹沛(时任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新区支行副行长)被警告,处罚款5万元。
王健(时任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行普惠金融部副总经理)被警告。
据企业预警通披露信息,自2017年以来,交通银行上海市分行已多次因违规经营被监管部门处罚。本次611万余元的罚没金额,系该分行近十年来收到的最大单笔罚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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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源:企业预警通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集中处罚及对多名管理人员的问责,反映出该分行在信贷全流程管理、风险控制机制及内控合规体系等方面可能存在系统性薄弱环节。
针对上述处罚事项,风口财经于1月28日分别致电交通银行总行及上海市分行公开联系电话,试图就违规行为的具体情况、整改措施及内控机制完善计划等问题进行采访,但接线人员均表示为内部总机,无法转接至相关部门。
截至发稿,交通银行及其上海市分行尚未就此次处罚事件作出公开回应。
(大众新闻·风口财经记者 张亭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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