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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审不是“谁声音大谁有理”,而是“谁依据足谁胜诉”。
一、法庭不是"诉苦大会"
太多当事人,一上庭就像打开了话匣子。法官问"案件事实",他能从十年前怎么认识被告开始讲起,绘声绘色描述对方多么不讲义气,自己多么不容易,一个小时过去了还没说到正题。
结果?法官听得头疼,书记员记不过来,关键证据反而被淹没在情绪垃圾里。
很多当事人看到对方胡说八道就气得发抖,忍不住要打岔、要反驳、要争吵。但请记住:法庭上,谁先动情绪,谁就输了三分。
法官希望你呈现的,是"事实+证据+法律"的铁三角,不是情绪化的控诉。
讲事实要"骨架分明":
时间、地点、人物、原因、经过、结果。
用上面说的六要素,尽量3分钟内说完。清晰、简洁、有针对性的陈述,能帮助法官迅速把握争议焦点。
二、打有准备的仗
庭上陈述之前,你必须在纸上(或脑子里)梳理清楚以下内容:
1. 案件事实是什么?先明确案件类型,是民间借贷、离婚纠纷还是侵权责任纠纷,再梳理双方的主张、关键细节是否一致,以及自己手中有哪些证据能支撑主张。可以把事实和证据一一对应,记在纸上,避免庭审时遗漏。
2. 诉求有哪些法律依据?你的诉求不能凭感觉,必须有法条支撑。比如主张对方侵权,要明确依据哪条法律规定,对方的行为构成侵权;主张赔偿,要找准关于赔偿范围、计算标准的法条,把法条内容和案件情况结合起来,庭审时能清晰表述。
3. 案件的焦点是什么?焦点是法官审理的核心,比如民间借贷案,焦点可能是“双方是否存在真实借贷关系”“借款金额和利息是否约定明确”;侵权案的焦点可能是“因果关系是否成立”“损失金额如何确定”。提前预判焦点,针对性准备证据和答辩思路,能大幅提升胜诉概率。
有经验的当事人会制作详细的庭审提纲,将上述内容整理成表格或清单,确保在紧张的开庭环境中不会遗漏关键点。
三、面对对方“证据突袭”的应变策略
即使准备充分,庭审中仍可能出现意外情况。对方可能提交新证据进行“证据突袭”,法官可能提出未预料的问题。这时,不必急于当场回应,可以合理请求庭后补充。
例如,针对突然出现的新证据,可以表示:“该证据我方首次见到,需庭后核实真实性,将提交书面质证意见。”这既保持了专业态度,又为自己争取了核实时间。
善用“书面补充意见”是许多聪明当事人的做法。对于复杂计算、专业问题或需要查证的内容,向法官申请庭后提交详细说明,往往比仓促回答更稳妥。
结语:成为法庭上的“有效表达者”
在法庭上讲“理”,实质上是一种沟通能力。它要求我们理解法官的思维模式,用证据和法律而非情绪来表达观点,有效的法庭表达=了解法官关注点+基于证据的陈述+适时利用程序权利。掌握这三项技能,法官更愿意倾听、理解你的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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