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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州、市苍山保护管理机构联合林草、公安、森林消防等部门,在苍山重点区域开展联合执法行动,重点打击擅自进入苍山核心区、缓冲区的违法违规行为,现场查处20名违规入山人员,切实守护苍山生态安全与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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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执法行动聚焦苍山兰峰及周边重点管控区域,沿违规登山热点路线开展拉网式巡查。巡查途中,执法人员拦获多名攀爬兰峰,擅入核心区、缓冲区的人员,并发现野外用火痕迹、随地乱扔垃圾的情况,对局部生态环境造成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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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调查核实,部分违规人员由所谓“向导”通过抖音、小红书等网络平台招募组织,这些“黑向导”无合法资质,以“徒步”“探险游”“秘境打卡”等为噱头招揽游客,误导其进入未开放区域。执法人员依据《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苍山保护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对20名违规入山人员依法立案调查,并明确告知其违规行为的法律后果与生态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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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上的兰峰攀爬乱象触目惊心
苍山作为苍山洱海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重要组成部分,实行严格的分区管控制度,核心区禁止任何人擅自进入,缓冲区严禁开展旅游经营活动。根据相关条例,违规进入核心区、缓冲区者,将被处以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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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山者随意丢弃的垃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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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查人员沿途清理垃圾
执法人员强调,苍山地形复杂、气候多变、悬崖峭壁林立,违规进入未开放区域极易引发迷路、摔伤、失联等安全事故,近年来已发生多起相关救援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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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绝望坡”附近发现火种及疑似用火的痕迹
此次行动同步开展生态保护普法宣传,执法人员向周边群众及游客普及苍山保护法规,提醒大家切勿轻信网络平台“黑向导”的虚假宣传,拒绝参与违规登山、采菌、探险等活动。进入苍山需通过玉带路等正规游览路线,在开放区域内活动,同时自觉带走随身垃圾,践行文明出游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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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步,相关部门将持续强化苍山全域全链条管控,加大重点区域巡查频次,严厉打击违规入山、破坏生态等行为。在此呼吁广大群众,敬畏自然、遵守法规,共同守护苍山的生态屏障,对自身生命安全与生态环境负责。
来源:风花雪月号
编辑:陈丝华
值周:张辉 黑浩川
主编:李胜
生态环保普法宣传小知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八十条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或者其他依照本法规定行使监督管理权的部门,不依法作出行政许可或者办理批准文件的,发现违法行为或者接到对违法行为的举报后不予查处的,或者有其他未依照本法规定履行职责的行为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第八十一条以拖延、围堵、滞留执法人员等方式拒绝、阻挠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或者其他依照本法规定行使监督管理权的部门的监督检查,或者在接受监督检查时弄虚作假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或者其他依照本法规定行使监督管理权的部门责令改正,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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