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法治宝鸡,编辑/刘雪
1月26日,宝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通告,面向社会公开征集肉制品违法线索。
宝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征集肉制品违法线索的通告
为持续深化打击制售假劣肉制品专项整治工作,有效规范肉制品生产经营行为,严厉打击肉制品违法犯罪行为,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肉制品违法线索。
一、征集范围
1.未按规定查验国产畜禽产品动物检疫合格证明、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明和进口肉类产品入境货物检验检疫合格证明,非法买卖、伪造检疫合格证明或者证货不符的违法违规线索。
2.生产经营病死、腐败变质畜禽肉,以及来源不明、未经检验检疫或者检验检疫不合格肉类产品的违法违规线索。
3.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违法违规线索。
4.掺杂使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低价肉品冒充高价肉品等违法违规线索。
5.未经许可或超出许可范围从事肉制品生产加工的黑窝点、黑作坊,以及冒用他人厂名厂址的违法违规线索。
6.涉及肉制品的市场监管领域其他违法违规线索。
二、线索征集方式
1.电话举报:0917-12315。
2.网络举报:登录全国12315互联网平台(网址:http://www.12315.cn)。
3.信函举报:来信请寄宝鸡市渭滨区高新大道62号(宝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六路办公区)宝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生产科。邮政编码:721013,信封上请注明“肉制品专项整治”。
4.内部举报:企业内部知情人通过注册登录“全国食品安全内部知情人举报系统”(网址: https://spjb.samr.gov.cn/#/homePage)向市场监管部门举报。
三、有关说明
1.提供详实信息:举报人应尽可能提供明确的被举报对象(包括名称、地址、负责人等)、违法事实描述及相关证据材料(如照片、视频、票据等),以便执法人员迅速、准确地开展调查核实工作。
2.保护举报人权益:市场监管部门将严格保密举报人的个人信息,切实保障举报人合法权益;对属于市场监管部门职责范围内的重大违法行为,经查证属实结案后,按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奖励。
3.杜绝恶意举报:严禁恶意举报、诬陷他人,对于故意捏造事实、诬告陷害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宝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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