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中国住宅市场从“居者有其屋”迈向“居者优其屋”,消费者对室内声、光、热舒适环境的需求日益高涨,叠加国家“好房子”政策的正向引导,“内置遮阳百叶中空玻璃与建筑门窗、幕墙一体化应用”已成为节能建筑与高品质住宅的核心发展主轴。借鉴欧美成熟实践经验,活动式遮阳与Low-E玻璃的组合方案,既是实现“夏季遮阳隔热、冬季采暖保温”的关键路径,更是高品质住宅的核心配置选择。
在这场行业升级浪潮中,超大内置遮阳百叶中空玻璃凭借极简美学质感、优质视觉体验与极具视觉张力的震撼效果,已然从顶豪项目的“专属配置”,下沉为改善型住宅的“品质标配”。从一线城市核心商务区的豪宅项目,到新一线城市的高端住区,其营造的无界视野与空间延伸感,精准契合高净值人群对居住美学与实用功能的双重诉求,而其应用普及率,也已成为衡量住宅产品力的核心指标之一。
一、行业个例爆发质量事故,专家厘清核心根源
近期,佛山、安徽两家百叶玻璃制造企业生产的常规及超大内置遮阳百叶中空玻璃,在苏、沪地区十余个地产项目中集中爆发批量起雾、漏气进水、彩虹斑、Low-E膜层氧化、变色等质量问题,引发行业及相关监管部门的广泛关注。
为此,行业组织多名领域专家对涉事产品开展拆解检测与技术论证,最终形成共识:该事故属于行业个例,核心症结在于两家涉事企业的产品技术缺陷与材料选型适配失当,与上游原材料质量无任何关联,亦非行业普遍现象,具体集中在以下四大维度:
(一)盲目降本致选型造假,引发结构与密封双重失效
依据江苏省《居住建筑标准化外窗系统应用技术规程》(DB32/4418)、上海市《民用建筑外窗应用技术标准》(DG/TJ 08)及《铝合金门窗》(GB/T 8478)标准明确规定:“外门窗用内置遮阳中空玻璃制品的中空腔内,装有传动机构的间隔框应采用耐候性非金属断热材料复合型构造,并采用三边框形式”。这一要求的核心逻辑,是通过金属间隔条保障中空层的刚性支撑,借助非金属边框(间隔框)组成复合型条、框结构,利用非金属边框的隔热特性,规避磁铁热消磁、玻璃自爆等风险,同时提升产品隔热效能,使整窗传热系数K值至少降低0.3W/(㎡·k),进而强化节能保温效果、延长产品使用寿命。
然而,佛山、安徽两家涉事企业为抢占低价市场、盲目压缩成本,公然违规采用“非金属间隔条(刚性暖边)+金属边框”的组合形式,冒充国家及地方标准强制要求的“槽铝式间隔条与非金属暖边间隔框的复合型构造”,并刻意混淆“间隔条”与“间隔框”的本质区别,以“刚性暖边”为噱头鱼目混珠、以假充真。最终导致4~10㎡规格的产品,在组装、搬运、安装及使用等外力作用下,非金属间隔条因无法承载玻璃自重与外力冲击,出现批量变形、丁基胶开裂、密封层失效;加之非金属间隔条本身材质多孔,形成大量漏气通道,且与密封胶粘接后会发生化学反应并析出物质,最终引发起雾、进水、Low-E膜层氧化等严重质量事故。
(二)密封胶选型与胶深不达标,密封系统先天失效
超大玻璃的密封系统需同时满足“结构承载+密封隔水”双重要求,国家标准对此有明确界定:
1.密封胶选型:宜选用高密度、高强度的聚硫胶或硅酮结构胶(GB/T 14683-2017),超大玻璃需选用25级及以上规格产品;而涉事产品选用普通硅酮密封胶,密度偏低且缺乏结构承载能力,难以匹配超大中空腔体的使用需求;
2.胶深要求:高层/超高层项目的二道密封胶深度应≥10mm(GB/T 11944-2025、JGJ10E-2003、GB/T 8478-2020),超大玻璃需通过专业计算确定具体胶深,否则将诱发一系列质量隐患。
前述两家涉事企业不仅选用无结构强度、低密度的普通硅酮密封胶及非金属间隔条,还违规将二道密封胶深度从国标要求的≥10mm压缩至仅5mm(仅达国家最低标准下限),叠加非金属间隔条的透气缺陷,形成三重防护漏洞,导致水汽严重渗透,最终引发漏气、起雾、Low-E膜层氧化脱落、彩虹斑等质量问题。
(三)分子筛与惰性气体填充不合规,防潮保温效能丧失
超大中空玻璃因空腔体积较大,仅依靠腔体四周间隔条内的分子筛,难以彻底吸附水汽(分子筛吸附量存在物理上限)。根据行业成熟生产经验及科学计算,需大幅增加分子筛用量,并填充氩气、氪气等惰性气体替换含水量较高的空气,构建“气体置换+分子筛除湿”的双重防潮体系。涉事企业为盲目降本、偷工减料,未按规范要求执行,直接导致超大空气层的防潮、除湿功能完全失效。
(四)简化生产流程,引发机械与密封系统协同失效
内置遮阳百叶中空玻璃属于“机械传动+中空玻璃密封”的复合型产品,要求企业具备逻辑严谨的双重技术能力,绝非简单的“百叶帘与中空玻璃拼接”。涉事企业对产品结构、技术原理、原材料选型及各部件协同适配性等缺乏核心认知与实操经验,叠加生产管控体系缺失,且未对从原材料到成品组装的全环节开展性能指标检验检测,最终导致质量事故集中爆发。
二、问题本质:涉事企业漠视标准与思维滞后引发的品质危机
1.技术认知脱节:涉事企业未能深刻理解JG/T 255《内置遮阳中空玻璃》、GB/T 11944《中空玻璃》、GB 55038《住宅项目规范》等专项产品及应用标准的技术逻辑,生产的内置遮阳百叶中空玻璃与合规企业的正宗产品“貌似神离”,表面看似合格,实则暗藏严重质量与安全隐患;
2.标准敬畏缺失:涉事企业无视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的强制性要求,为追逐短期经济利益盲目降本、偷工减料,是此次质量事故集中爆发的核心诱因;
3.责任意识匮乏:问题暴露后,涉事企业未主动反思自身责任,反而捏造虚假借口误导开发商与消费者的问责方向,将质量事故责任转嫁给分子筛、暖边间隔条等原材料供应商,严重损害了消费者及供应商的合法权益,阻碍了行业的健康发展。
三、标杆引领:品质坚守与技术突破的实践路径
通过走访江苏赛迪乐、苏州欧德乐、广东希美克、芜湖信义、深圳南玻、上海耀皮、北玻等国内外一线品牌企业的生产全流程,发现其产品稳定可靠的核心竞争力,主要源于以下四大维度:
(一)研发驱动,攻克核心技术难点
一线品牌企业普遍组建了跨领域核心研发团队,覆盖机械结构设计、密封技术研发、材料适配研究等关键领域,专攻传动系统稳定性、密封结构耐久性等核心技术难点。同时配备专业实验室,对原材料、半成品、成品开展全流程严苛检测,确保各项参数不仅达标,更能超越国标要求,全方位保障产品的可靠性与高耐久性。
(二)严守标准,筑牢品质安全底线
一线品牌企业均严格执行国家相关产品及应用标准,更制定了严于国标的企业内控标准:例如将超大中空玻璃的二道密封胶深度普遍提升至12~15mm,加厚金属槽铝间隔条壁厚,强化传动组件的强度与耐磨性等。始终坚持功能优先原则,通过适度提升产品成本投入,实现产品性能升级与使用寿命延长。
(三)经验赋能,实现精准协同设计
一线品牌企业依托丰富的工程实践,积淀了全链条技术经验并构建完善技术库,通过“机械传动系统与密封结构”的深度协同设计,有效规避超大中空腔体的变形、开裂风险;同时针对不同气候区域、项目定位等复杂需求,提供定制化适配方案,全方位保障原材料及成品的适配性与稳定性。
(四)全链管控,杜绝潜在质量隐患
建立从原材料筛选到最终交付的全链条管控体系,生产环节采用逻辑严谨的精细化管控手段及先进自动化生产设备,推行立式充换气合片工艺,从源头杜绝人为操作失误与中空玻璃变形等潜在隐患。实践证明,超大内置遮阳百叶中空玻璃的质量可控性,关键在于企业的研发投入力度与对国家相关标准的理解、执行决心;而高品质产品的打造,更需要企业摒弃短期利益诱惑,坚守行业底线与工匠精神。
四、结语:协同发力,共筑高品质住宅新生态
建筑活动式遮阳与门窗、幕墙一体化设计,是高品质节能住宅不可逆的发展趋势。超大内置遮阳百叶中空玻璃的品质,直接关乎业主居住环境的舒适度、安全性,以及高品质住宅的长期价值。此次两家涉事企业的质量事故,为全行业敲响了警钟:以漠视标准、偷工减料、盲目降本谋取短期利益的行为,终将被市场彻底淘汰,唯有坚守标准、深耕技术,方能在行业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
高品质住宅的核心是“以人为本”,门窗玻璃作为建筑的关键载体,其品质升级需要多方协同发力:政府层面需强化监管与抽查力度,严厉打击违法违规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的行为;行业协会需健全标准体系、搭建交流学习平台,推动行业品质整体提升;开发商需完善供应商筛选机制,聚焦企业的品质管控与标准执行能力;企业自身则需摒弃短期浮躁心态,以工匠精神打磨产品,加大研发投入与技术创新力度。当全行业共同坚守“标准为基、技术赋能”的核心理念,中国的“好房子”终将既有“颜值”更具“质感”,切实回应每一位业主的居住期待——这既是行业升级的必然方向,也是高品质住宅的核心价值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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