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续签两次固定合同,满十年工龄,提出签无固定期限合同却被公司拒绝?不少打工人遇到这种事,都以为公司有选择权,只能默默接受,殊不知符合法定条件的情况下,公司拒绝续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不仅违法,还得支付双倍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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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实中,很多公司为了掌握用工主动权,故意规避无固定期限合同的签订,要么找借口不续签,要么用“转签关联公司”“延长合同期限”的套路钻空子,欺负打工人不懂法。但从法院的众多判例来看,只要劳动者符合条件且无过错,公司的这些操作最终都难逃赔偿责任。今天就把无固定期限合同续签的法律规则讲透,教你认清公司的违法套路,掌握维权主动权!
先划重点:这3种情况,公司必须签无固定期限合同!
很多人对无固定期限合同的签订条件一知半解,总觉得是“公司给的福利”,实则这是法律赋予劳动者的法定权利,《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明确规定,只要满足以下任一情形,除劳动者主动要求签固定期限合同外,公司必须续签无固定期限合同,没有拒绝的权利:
1. 在公司连续工作满10年:从入职第一天算起,不管签了几次固定合同,只要工龄满10年,提出续签就必须签无固定期限;
2. 国企改制/首次实行劳动合同制,满10年且距退休不足10年:针对国企特殊情况的兜底保护;
3. 连续订立2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无过错:两次合同均在2008年1月1日后签订,且劳动者不存在《劳动合同法》第39条(严重违纪、徇私舞弊等)和第40条一、二项(医疗期满不能工作、不能胜任工作)的情形,第二次合同到期后,续签就必须签无固定期限。
特别提醒:关联公司的工龄要合并计算!很多公司让劳动者转签旗下关联公司,试图切断工龄、规避签无固定期限合同,但若公司出具了工龄承认书,或实际工作岗位、内容未变,法院会认定工龄连续计算,转签的合同也会计入签订次数。
注意!这些情况,公司拒绝续签才合法
当然,无固定期限合同也不是“免死金牌”,并非只要符合上述条件,公司就必须无条件续签。如果劳动者存在以下情形,公司拒绝续签甚至解除劳动关系,都是合法的,且无需支付赔偿(符合第40条情形的,需支付经济补偿金N):
- 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比如旷工、徇私舞弊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
- 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比如触犯刑法被判拘役、有期徒刑等;
- 医疗期满后,既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接受公司另行安排的工作;
- 经培训或调岗后,仍不能胜任工作。
简单来说,只要劳动者自身无过错,符合续签条件,公司就没有拒绝的理由,这是法律对长期服务劳动者的特殊保护,也是对公司用工行为的硬性约束。
公司的这些避坑套路,全是违法的!
为了规避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不少公司使出各种套路,看似“合理”,实则都被法律明确否定,维权时法院都会认定公司违法:
1. 二次合同到期后,直接通知不续签:这是最常见的套路,殊不知第二次固定合同到期后,公司已无单方终止劳动关系的权利,直接不续签就是违法解除;
2. 延长原合同期限,代替续签:把即将到期的合同延长1-2年,试图规避“第三次必须签无固定期限”的规定,司法实践中,这种行为会被认定为“再次订立固定合同”,延长期满后仍需签无固定期限;
3. 让劳动者签“自愿放弃无固定期限合同”声明:若声明是劳动者真实意思表示,签字后有效;但如果是公司以降薪、辞退相胁迫,或欺诈诱导签订,声明无效,公司仍需续签;
4. 降低薪资/变更岗位,逼劳动者主动放弃:续签时故意降薪、调岗,让劳动者因不满条件主动提出不续签,这种情况公司仍需支付经济补偿金N,若直接解除则属违法。
公司违法拒绝续签?这样维权,必拿2N赔偿!
一旦公司在你符合条件、无过错的情况下,拒绝续签无固定期限合同,甚至通过停缴社保、取消打卡权限、移出工作群等方式单方终止劳动关系,别慌,按这几步走,0成本维权,胜诉率几乎100%:
第一步:固定证据,锤死公司违法事实
证据是维权的核心,缺一不可,重点收集这几类:
1. 证明符合续签条件的证据:劳动合同、工资流水、社保缴纳记录,证明工龄满10年或连续签2次固定合同;关联公司的工龄承认书、工作安排记录,证明工龄合并计算;
2. 证明提出续签的证据:微信/邮件/企业微信的文字记录、通话录音,明确显示你向公司提出续签无固定期限合同的请求;
3. 证明公司拒绝/违法终止的证据:公司的不续签通知书、口头辞退的录音、取消打卡权限/停缴社保/移出工作群的截图,证明公司单方拒绝续签或终止劳动关系;
4. 证明自身无过错的证据:考勤记录、工作业绩证明、公司奖惩记录,证明你没有严重违纪、不能胜任工作等情形。
第二步:书面催告,给公司整改机会
别直接走仲裁,先发一份《续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催告函》,通过EMS快递+公司官方邮箱发送给HR和法定代表人,微信同步通知,留存快递签收记录和邮件送达记录。
催告函核心内容要明确:① 本人符合《劳动合同法》第X条续签无固定期限合同的条件;② 已于X日提出续签请求,公司至今未答复/明确拒绝,属违法行为;③ 要求公司X日内书面答复并续签,否则将依法申请仲裁,要求支付2N赔偿金。
多数公司收到催告函后,会因忌惮法律责任主动配合,毕竟违法成本远高于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
第三步:投诉+仲裁,要求2N经济补偿金+续签合同
若公司仍拒不配合,直接走法律途径,效率最高、成本最低,且劳动仲裁全程免费:
1. 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拨打12333热线,或到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提交材料,说明公司违法拒绝续签无固定期限合同的事实,监察部门会责令公司限期整改,这是最快捷的方式;
2. 申请劳动仲裁,主张核心诉求:向公司所在地的劳动仲裁委提交仲裁申请,核心诉求写清:① 要求公司依法续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② 若公司已单方终止劳动关系,要求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双倍经济补偿金(2N)。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87条,公司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需按经济补偿标准的2倍赔偿,N是工作年限,满1年赔1个月工资,工资按离职前12个月平均应发工资计算(含奖金、提成)[__LINK_ICON]。从实际判例来看,只要证据扎实,仲裁庭和法院都会支持劳动者的诉求,南京、杭州等地都有公司因拒绝续签被判赔偿数万甚至十几万的案例。
打工人必避的3个误区,踩了大概率吃亏!
1. 误区一:符合条件但未书面提出续签,合同到期后再主张。法院明确规定,需在劳动合同到期前提出续签请求,到期后未继续工作且未主张的,再维权法院不予支持;
2. 误区二:签了固定期限合同后反悔,要求重新签无固定期限。只要是劳动者真实意思表示,无欺诈、胁迫情形,签了固定期限合同就具有法律效力,不能反悔,只能待该合同到期后再主张;
3. 误区三:认为无固定期限合同不能解除,公司签了就不敢辞退。其实公司仍可依据法定情形(经济性裁员、劳动者严重违纪等)解除无固定期限合同,只是不能以“合同到期”为由单方终止。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不是打工人的“铁饭碗”,却是法律给长期服务劳动者的“就业保障符”,其核心目的是维护劳动关系的稳定性,防止公司随意辞退老员工。
公司拒绝续签无固定期限合同的背后,本质是想规避用工责任,欺负打工人不懂法、怕维权。但打工人要记住,法律始终站在公平的一方,只要你符合法定条件、留存好证据,勇敢拿起法律武器,公司的违法操作终究会付出代价。
职场打拼不易,懂法才是最硬的底气,你的法定权利,值得被坚决维护!
朋友,你有没有遇到过公司规避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的情况?最后是怎么处理的?#企业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有什么后果?##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怎么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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