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车提车不到两个月,送4S店维修竟被员工撞“破相”。近日,河南周口一位奥迪车主的维权视频引发关注,短短一天播放量突破7万次后却被投诉下架。这起因4S店内部操作失误引发的纠纷,将“车辆维修安全责任”的问题推上风口浪尖。
事件经过
据该车主描述,今年9月他在周口某奥迪4S店购买了一辆A4L 40豪华型轿车,11月初因小区挪车剐蹭车身侧面,然后联系保险并送至该店维修。然而维修一周后,他突然接到4S店通知:车辆在店内被工作人员驾驶时撞上修理车间立柱,前脸严重变形,引擎盖、防撞梁、保险杠等部件全部损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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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令车主愤怒的是,事发后4S店工作人员竟第一时间要求其“报自己的保险处理”,被拒绝后才在第二天承认全责。然而,在双方未就赔偿方案达成一致的情况下,4S店擅自修复了受损车头,并通知车主“提车走人”,仅承诺赠送4次店内保养作为补偿。
4S店承认全责,但拒绝进一步协商
事发后,车主向4S店索要撞车视频,直到一个月后才拿到,这才让事故的真实情况得以还原。值得注意的是,车主指出“4S店嚣张至极,让其去告、去起诉”,4S店敷衍、一拖再拖的行为,让其非常不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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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车主上网发文维权时,车主和4S店暂未达成一致意见。那么问题来了,就目前车主所遇到的问题,应该如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律驰驾道观点
奥迪4S店“撞车维修门”事件法律与维权争议焦点分析
本案涉及车主在4S店维修期间车辆受损、责任认定、赔偿协商及维权受阻等多个环节,暴露出车辆维修服务中权责不清、协商机制缺失、消费者维权困难等诸多典型问题。从法律与实务层面来看,争议主要集中在以下几方面:4S店在车辆保管期间发生事故的责任性质认定问题、4S店单方修复车辆是否构成对车主权利的侵害、赔偿方案的合理性与车主损失认定标准,以及车主在维权过程中遭遇的协商阻碍与舆论压制现象。以下将围绕这些核心争议展开具体分析。
一、4S店在维修期间造成车辆损坏,应承担何种责任?
本案中,车辆在送修期间由4S店工作人员驾驶并发生碰撞,属于典型的在履行维修合同的过程中因经营者过错导致的财产损害。从法律角度看,4S店同时违反了两类义务:一是基于维修合同的妥善保管义务,二是因过错行为侵害车主财产权的侵权责任。车主既可依据《民法典》合同编主张4S店违约,也可依据侵权责任编要求其赔偿损失。4S店事后承认全责,但在赔偿方案上推诿拖延,实际上试图以“赠送保养”等替代性补偿逃避车辆贬值损失、时间成本等全面赔偿,反映出部分商家在类似纠纷中规避主要经济责任的一贯做法。
二、4S店在未达成协议前擅自修复车辆,是否合法?
4S店在事故后未经车主同意即自行修复车辆,并通知车主“提车走人”,该行为在法律上涉嫌侵害车主的知情权与选择权。车辆发生严重碰撞后,车主有权了解损坏程度、选择维修方案、甚至主张车辆价值贬损赔偿。4S店单方修复,不仅可能掩盖事故真实损害程度,也使车主难以就车辆实际损失进行评估和举证。此举可视为对车主合法权益的进一步漠视,亦可能影响后续纠纷解决中责任与损失的认定。
三、仅以“赠送保养”作为补偿是否合理?车主可主张哪些赔偿?
4S店提出的“赠送4次保养”方案显然难以覆盖车主因车辆在店内受损所遭受的全部损失。除了直接维修费用外,车主应重点依法主张以下实际经济损失:
车辆贬值损失:这是本案中最核心的损失。事故导致车辆成为“事故车”,即便经过修复,其市场价值也会显著降低。该部分损失可通过专业二手车评估机构进行鉴定,以确定具体金额。
交通替代费用:因车辆非因车主原因而延长维修期间,车主为必要出行产生的合理租车费用或公共交通费用,可凭票据主张。
时间与维权成本:为处理事故、多次协商、收集证据乃至后续投诉、诉讼所耗费的时间与相关支出(如误工费、交通费、材料费等),在合理范围内亦可提出。
4S店以“保养”代替对上述直接与间接经济损失的现金赔偿,实质上大幅降低了自身责任成本,未能体现对消费者财产权益的充分尊重。
四、车主维权视频被投诉下架、4S店态度强硬,反映出哪些深层问题?
车主通过网络发声维权,视频却在播放量攀升后被投诉下架,侧面反映出企业在舆情应对中更倾向于“压制声音”而非解决问题。4S店扬言“去告、去起诉”,既是对协商机制的无视,也暴露出其利用消费者维权成本高、周期长等特点,意图迫使车主放弃合理诉求。这种现象在汽车、房产等大宗消费纠纷中并不少见,也凸显了当前消费者维权体系中协商机制缺失、企业违规成本低、司法维权门槛高等结构性困境。
本案虽为个案,却集中体现了车辆维修服务行业中责任意识淡薄、消费者权益保障机制不完善等问题。车主在类似纠纷中,应注意及时固定证据(如事故视频、沟通记录、损失凭证),明确法律依据,积极通过市场监管部门、消协等渠道投诉,必要时通过诉讼主张权利。同时,这也提示行业监管方应加强对4S店服务过程的监督,推动建立快捷、公正的纠纷调解机制,从根本上遏制“店大欺客”行为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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