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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梅县区关于调整城区货运车辆通行管理及启用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的通告
梅县交技监[2026] 1号
为进一步加强梅县区城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优化道路交通环境,保障人民群众出行安全畅通,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区实际,现就调整中型以上载货汽车通行管理措施及启用交通技术监控设备新增功能事宜通告如下:
一、禁行区域与时段
自本通告生效之日起,在梅县区城区划定区域内,全天24小时禁止中型以上载货汽车(含重型货车、中型货车、重型专项作业车、中型专项作业车等,下同)通行。
二、分时段允许通行道路及规定
以下道路在指定时段内,允许中型以上载货汽车安全、有序通行:
1.允许通行道路:梅塘西路、广梅中路、广梅南路、电厂大道。
2.允许通行时段:每日除早晚交通高峰时段(7:00至9:00,17:00至19:00)外,其他时段允许通行。
3.通行要求:车辆必须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确保安全、有序通行。
三、通告适应期(共7天)规定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设定7日为通告适应期(2026年1月26日至2026年2月2日)。在此期间,对于在梅塘西路、广梅中路、广梅南路、剑英大道违反上述分时段通行规则(即在早晚高峰时段通行)的中型以上载货汽车,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继续依据原管理规定及处罚标准进行处罚。
四、正式实施期规定
通告适应期结束后,将正式全面实施以下管理规定:
1.调整剑英大道管理措施:剑英大道将调整为全天24小时禁止中型以上载货汽车通行,不再执行分时段允许通行的政策。
2.全面严格执法:对在城区禁行区域(包括调整后的剑英大道)内所有违反本通告禁行规定的行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法予以处罚。执行紧急任务的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等特种车辆不受上述规定限制。
3.启用监控设备新增功能:正式实施后,将在上述禁行区域及相关路段的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电子警察)中,同步启用对“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以及“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 交通违法行为的自动抓拍功能,并依法进行处罚。
五、温馨提示
1.请广大货运车辆驾驶人、运输企业密切关注本通告内容,提前、科学地调整运输计划和行车路线,严格遵守禁行、限行规定。对确需在禁行时段、路段通行的城市运维、生产生活保障等车辆,应按规定提前向交管12123或政务服务网“机动车禁区通行证核发”进行申请备案并审批通过后,严格按照指定时间、路线安全、有序通行。
2.行经允许通行的路段时,请注意观察交通标志标线,自觉避开高峰时段,文明驾驶。
3.请所有机动车驾驶人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共同维护安全、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4.原有相关规定与本通告不一致的,以本通告为准。
特此通告
梅州市公安局梅县分局
交通管理大队
2026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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