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纠纷法技分理是新时代首创?”答案显然是否定的。这一斗医文化的核心理论基石,早在2002年8月前就已载入原部门规章《医疗事故处理办法》。其明确划分医疗责任事故与技术事故,直指核心:唯有责任事故可能构成医疗事故罪,技术过失不纳入刑事调整范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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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划分绝非文字游戏,而是医疗回归本质的关键支点。医疗卫生事业的公益属性、为人民服务的本职,恰恰需要法技分理的清晰界定来守护。当责任与技术的边界模糊,要么让医护人员背负过度风险而束手束脚,要么让管理失职的漏洞被掩盖,最终损害的都是患者权益。
数据最具说服力:医疗安全质量不良事件中,87.1%源于管理失职或违法。从基层医疗机构消毒不规范导致的院感,到诊疗流程中查对制度的缺失,管理漏洞才是纠纷高发的主因。剩余不足13%的技术过失,也并非单纯依赖个人能力弥补,而是需要通过管医层面的系统培训、资源调配来逐步化解。
回望制度演进,1987年《医疗事故处理办法》确立的分类原则,历经后续法规完善,始终坚守“区分责任与技术”的核心逻辑。刑法第335条更是明确,医疗事故罪的成立以“严重不负责任”为前提,技术层面的过失不构成刑事追责要件。这背后是对医疗行业复杂性的深刻认知:技术有边界,责任无模糊地带。
回归公益属性,关键在于实事求是调正从医、行医、办医、管医的方向。让管理失职者担其责,让技术探索者有空间,通过强化管理补短板、优化培训提技能,才能让医疗事故和纠纷真正降下来、稳下来。法技分理不是新发明,却是新时代医疗行业行稳致远的必由之路——唯有厘清边界、精准施策,才能守护医者初心、保障患者安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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