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在八里湖新区新增
交通违法抓拍设备的通告
为确保道路交通安全,提高道路通行能力,遏制各类交通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和《江西省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九江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八里湖新区大队决定在八里湖新区新增3处交通违法抓拍设备,对在设置了禁止停放或者禁止临时停车标志和告示牌的重点路段、时段停车,不按告示牌的要求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 违法行为,全天候进行抓拍取证并依法处罚。现将具体内容通告如下,通告期限为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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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通告
九江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八里湖新区大队
2026年1月26日

编辑/黄希波
审校 / 黎袁
二审/朱晓明
三审/胡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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