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 硬件信息
- 异常一致
- 串通投标
四川省某货物类采购项目公开招标,预算金额350万元,实行电子化采购,招标公告发布后共有4家供应商投标。在评审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A、B两家供应商提交投标文件的计算机网卡MAC地址、CPU序列号、硬盘序列号等硬件信息均异常一致。评标委员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四条、《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三十七条第一项等相关规定,认定这两家供应商存在串通投标行为,其投标无效。因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有效供应商不足三家,且招标文件无不合理条款、招标程序合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规定,项目依法做废标处理。评标委员会随后撰写书面报告,经全体成员签字后,由代理机构转交财政部门依法处理。
问题引出
问题一:供应商提交投标文件的硬件信息一致,属于串通投标吗?
问题二:评审过程中发现供应商串通投标如何处理?
专家点评
问题一:本案例中,A、B两家供应商提交投标文件的计算机网卡MAC 地址、CPU序列号、硬盘序列号等硬件信息异常一致,评标委员会在评审过程中发现此问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四条,供应商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供应商中标、成交或者排斥其他供应商的其他串通行为,界定为恶意串通;《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十八条,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则视为串通投标。《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电子化采购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同一采购项目合同项下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串通,其投标无效:……(五)不同供应商编制或者提交投标(响应)文件的计算机网卡MAC地址、CPU序列号、硬盘序列号等硬件信息均异常一致。”此外,目前,全国多个省份关于政府采购项目电子化采购管理办法中,已明确将“不同供应商编制或者提交投标(响应)文件的计算机网卡MAC地址、CPU序列号、硬盘序列号等硬件信息均异常一致”的情形,直接视为串通投标。
本案例中,四川省已有明确的规定,因此,两家供应商的行为符合串通投标的情形,其投标无效。
问题二:在评审过程中发现供应商串通投标如何处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和《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财库〔2016〕198号)第十八条,评标委员会在评审过程中发现供应商有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等违法行为的,应当及时向财政部门报告。而非 “可” 选择性报告。评审委员会应在评审现场拟写书面报告,明确列明供应商基本信息、硬件信息异常一致的具体事实、认定所依据的法规条款,且必须经全体评审成员签字确认,确保报告的合法性与有效性,再移交采购代理机构。
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评审委员会书面报告后,应及时将报告原件转交财政部门(由财政部门依法开展调查和处理),复印件存档备查(存档期限符合政府采购档案管理规定);同时,需在指定媒体发布废标公告,并书面通知所有参与供应商废标原因及后续安排,确保程序公开、透明、可追溯,符合《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01号)的相关要求。
法规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第二十五条 政府采购当事人不得相互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其他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得以任何手段排斥其他供应商参与竞争……
第三十六条 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一)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第七十七条 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三)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供应商有前款第(一)至(五)项情形之一的,中标、成交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评标委员会、竞争性谈判小组或者询价小组在评审过程中发现供应商有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等违法行为的,应当及时向财政部门报告……
第七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恶意串通,对供应商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七)供应商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之间、供应商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供应商中标、成交或者排斥其他供应商的其他串通行为。
《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财库〔2016〕198号)第十八条……评审专家发现供应商具有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等违法行为的,应当及时向财政部门报告……
《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 87 号)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一)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