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家人骑行电动自行车出行
未佩戴安全头盔
你真的放心吗?
“忘戴不是借口路近不是理由”
一次次拦停劝导的背后是
无数血泪教训凝成的安全警示
未佩戴安全头盔头部遭遇重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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佩戴了安全头盔受了轻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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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营交警持续曝光
未佩戴安全头盔违法行为
请广大驾驶人引以为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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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人员:王某某
违法时间:1月12日
违法地点:郝纯路
违法行为: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
处罚结果:罚款2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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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人员:路某某
违法时间:1月23日
违法地点:郝纯路
违法行为: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
处罚结果:罚款2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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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人员:李某某
违法时间:1月14日
违法地点:永馆路
违法行为: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
处罚结果:罚款2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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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人员:秦某某
违法时间:1月14日
违法地点:永馆路
违法行为: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
处罚结果:罚款2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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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人员:张某某
违法时间:1月20日
违法地点:胜兴路
违法行为: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
处罚结果:罚款2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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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人员:王某某
违法时间:1月20日
违法地点:胜坨路
违法行为: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
处罚结果:罚款2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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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人员:赵某某
违法时间:1月23日
违法地点:广兴路
违法行为: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
处罚结果:罚款2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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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人员:刘某某
违法时间:1月23日
违法地点:广兴路
违法行为: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
处罚结果:罚款2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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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人员:杨某某
违法时间:1月23日
违法地点:致丰路
违法行为: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
处罚结果:罚款2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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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人员:周某某
违法时间:1月23日
违法地点:广兴路
违法行为: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
处罚结果:罚款2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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曝光不是目的
安全才是初心
正确佩戴安全头盔
能在发生意外时有效保护头部
使受伤者的比例下降70%
死亡率下降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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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行安全从“头”开始
东营交警提醒广大市民朋友
为了您和家人的生命安全
骑乘时一定要正确佩戴安全头盔
确保“头顶上”的安全
来源 |垦利区大队
编辑 |张昕月
审核 |范晓辉 陈艳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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