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b3是一个擅长讲故事的行业,但擅长讲故事的人未必愿意兑现承诺。
加密无畏同学最近发了一条动态,说自从做KOL以来,收到不少币圈项目方的“内幕爆料”。其中最惨的,是某项目方在TGE前夕直接开除了团队核心成员,并以此为由取消了其全部Token期权。如此操作,动机不难猜:一是减少代币流通时的抛压,二是干脆不想兑现承诺。换句话说,是在上市前清理掉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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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Web3 行业的法律从业者,红林律师对这类故事并不感到新鲜。过去几年我们见过太多Web3项目在关键节点“组织重构”:TGE前裁人,上市前回收份额,甚至干脆否认曾有激励承诺存在。
更悲催的是,有些员工签的不是劳动合同,而是所谓的顾问协议,项目方口头许诺分Token,等到真要分的时候,收到的却是“你不在分配名单里”的一句话。即便有邮件、群聊、录音作证,也会被一封“计划已终止”的通知彻底清零。
相比之下,传统Web2公司好歹还能打打劳动仲裁和股权诉讼,努力搏一把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可Web3的项目主体,大多设在开曼、新加坡或BVI,离职的“员工”想打官司,先要解决“在哪告”、“去告谁”的问题。而这个成本,往往超出维权者的承受范围。
红林律师跟很多Web3创业团队交流,会发现大家有个很大的误区:过分高估了技术能力,低估了法律的控制作用。
从激励机制到公司治理,从Token分配到控制权安排,很多人习惯于“先干起来”,甚至以为技术协议能替代法律协议,以为DAO投票能代表正式合约。
这种模糊和随意,恰恰为违约行为提供了巨大的灰色空间。而在利益兑现窗口到来之前,这些问题往往并不显现。一旦Token开始流通,市值升高,资源进场,便成了权力和利益的拉锯战,而非共同创业的延续。
这种撕毁激励承诺的做法,并不只存在于消失在创业半途中的小项目,就连一些准备上市的大型平台,也不可避免地面临此类公司内部的员工激励压力。
当然我们无意揣测个案,但从行业规律来看,一旦进入上市阶段,内部的合规重整、股权洗牌、期权重新界定,很容易成为员工权益的模糊地带。如果缺乏契约保障,早期的辛苦参与可能就被轻描淡写地“结构优化”掉了。
这种现象并非孤立,而是Web3创业团队容易出现的“短板”。我们此前在中曾深度剖析过类似案例。
YesCoin作为TON生态中曾经爆火的应用,因为两位合伙人之间在项目控制权、数据权限、股权安排等方面产生严重分歧,最终演化为刑事案件。案件中一方合伙人因私自剥夺团队数据权限、移除系统访问,被警方以“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带走调查。
虽然事情后续也算是和平解决,但事情的起点,依旧是创业初期缺乏清晰的治理结构和法律协议,仅靠“人情”和“信任”支撑合作。待到项目成功,矛盾随之爆发。
去中心化不能等于无组织,DAO也不等于不签合同。合伙人之间没有股份协议,员工激励没有兑现机制,系统控制权掌握在个别技术人员手中,到了“分钱”时就开始各执一词、暗度陈仓,最终把技术纠纷变成了法律风险,把合作变成了互相举报。
当项目创始人之间连权责都没理清,团队成员手里的Token又靠什么保障呢?
所以,无论是YesCoin这样的极端案例,还是TGE前开除员工的操作,背后都映射出Web3创业中的重要问题值得大家关注:在缺乏正式契约和治理体系的环境下,激励机制极易成为空头支票,创业者也极易在权力变现的那一刻放弃“初心”。
我们律师在介入此类争议时,最常见的场景就是:员工在国内、项目在海外、Token已上市。到这个时候,再想追责,几乎不可能。而正因为这些法律追责的路径极为困难,才让越来越多项目方敢于“断激励、清人头、改Token”,把违法违约当成“组织重组”的手段。
这种行为短期看似降低了成本,长期却在侵蚀整个行业的信用基础。Web3发展本就已经面对来自监管、金融、社会多方面的信任挑战,如果连最基本的内部激励契约都频繁失效,行业的公信力、人才吸引力和投资稳定性都将受到极大影响。
我们想说的不是“创业者都该有良心”,而是Web3项目要有基本的契约结构和法律框架。创始人之间应签订明确的股权协议和治理条款,员工激励要有清晰的兑现安排和锁仓机制,Token分配应具备法律约束力,不能只靠项目方一纸“最终解释权”。哪怕你再信任伙伴,也要让制度帮你兜底;哪怕你是链上的原住民,也要接受链下世界的法律现实。
创业可以共苦,但如果你一开始没有把“同甘”的规则写清楚,那就别指望风口来临时还有人讲情义。区块链的世界里,最稀缺的不是技术,也不是资本,而是能兑现的信任。做一个兑现承诺的人,也做一个把承诺写进合约、落到执行的团队。
或许这才是Web3创业开始最重要的合规之路。
*本文为上海曼昆律师事务所的原创文章,仅代表本文作者个人观点,不构成对特定事项的法律咨询和法律意见。 欢迎更多Web3从业者投稿、爆料。如需转载及法律咨询,请添加客服:MankunLawFir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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