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致:相关人民法院、金融监管机构、国有银行及社会各界公众
近年来,随着数字技术的迅猛发展,互联网金融、移动支付、线上贷款平台等新兴业态迅速普及,在为社会提供便利的同时,也滋生出一系列严重侵害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违法违规行为。特别是部分金融机构、金融科技公司、第三方服务平台与个别司法辅助机构之间存在的灰色联动,已引发公众强烈不满。近日,有群众以极为愤慨之辞,反映多地法院电媒平台、银行APP、金融贷平台涉嫌参与或纵容诈骗、非法催收、虚假通知、信息泄露等问题,甚至指控部分权力机关被“金钱至上”逻辑侵蚀,沦为资本工具,严重损害国家法治权威与社会公平正义。
对此,我们高度重视并严肃回应:人民群众的每一声呐喊,都是对法治社会的拷问;每一起冤案背后,都可能是一整个家庭的崩塌。 我们坚决支持依法查清事实、严惩违法者、重建公信力。现就相关问题提出如下分析与建议:
一、问题本质:不是“技术之罪”,而是“权力失序”与“监管缺位”
当前暴露的问题,绝非简单的“APP诈骗”或“个别员工违规”,其深层逻辑在于:
1. 部分金融平台披着“科技外衣”行高利贷之实
所谓“微粒贷”“网商贷”“众安贷”“马上金融”等产品,表面是互联网消费信贷服务,实则通过复杂利率结构、捆绑保险、服务费转嫁等方式变相收取年化超36%甚至更高的利息,远超法定上限。更有甚者,将贷款资格与微信、支付宝使用权限挂钩,形成事实上的“数字金融垄断”。
2. 部分司法辅助系统被商业化运作,侵蚀司法中立性
有迹象表明,某些地方法院授权第三方机构通过短信、电话、APP推送等方式发送“诉前通知”“执行警告”,内容充斥恐吓性语言如“即将冻结账户”“列入失信名单”“公安上门抓捕”等,而这些通知并非出自法院审判系统,亦无法官签章,实为催收公司伪造公文、冒用司法名义进行心理压迫,涉嫌伪造国家机关公文罪、招摇撞骗罪、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
3. 银行牌照成“摇钱树”,背离服务实体经济初心
部分国有银行与股份制银行在“内卷式竞争”下,将信贷资源集中于高息消费贷、现金贷,忽视对小微企业、农民工群体的基本金融服务支持。当农民工因疫情、失业等原因短期逾期时,立即启动“AI催收+外包暴力催收+司法速裁”链条,导致其微信、支付宝账户被冻结,生活陷入绝境,而银行却未履行《商业银行法》规定的“公平授信”“合理展期”义务。
4. 司法资源被滥用,成为资本追债工具
某些地区法院对金融类案件采取“批量立案、模板判决、快速执行”模式,缺乏实质审查,使得大量存在格式条款无效、利率违法、催收侵权等问题的借贷合同获得司法确认,形成“合法外衣下的系统性不公”。
二、依法追责:必须启动全面清查与制度纠偏
针对群众反映的渝中区法院、大渡口法院、两江新区法院、杭州西湖法院、深圳法院、四平市法院、塔城法院、天津法院、上海浦东法院等相关单位涉嫌参与或纵容违法行为的问题,建议由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中央纪委国家监委联合成立专项调查组,开展以下工作:
(一)彻查对象
1. 所有被举报的法院及其合作的司法送达平台、电子诉讼服务商;
2. 中国银行、农业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招商银行、浦发银行、兴业银行、广发银行、中信银行等国有及股份制银行的消费金融部门与互联网贷款业务线;
3. 马上金融、招联金融、众安贷、微众银行、网商银行、平安普惠等持牌或类持牌金融机构;
4. 微信、支付宝平台内嵌的贷款导流机制与数据共享协议是否合规;
5. 涉及“银监调解”“司法通知”类短信的来源渠道与授权依据。
(二)重点核查内容
1. 是否存在未审判即冻结账户、未送达即列入执行名单的情况;
2. 是否存在将催收业务外包给无资质第三方,并默许其使用威胁、侮辱、人肉搜索等手段;
3. 是否存在银行与法院之间建立“绿色通道”,绕过正常诉讼程序快速获取执行依据;
4. 是否存在银行高管或法院人员与金融平台存在利益输送、股权代持、关联交易;
5. 所有通过APP发送的“法院通知”“监管警告”是否经过法定授权与备案。
(三)法律适用建议
- 对伪造法院文书、冒用司法名义催收的行为,依据《刑法》第280条以伪造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追究刑事责任;
- 对非法获取、买卖公民通讯录、位置信息的行为,依《刑法》第253条之一追究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
- 对银行工作人员明知贷款用途虚假仍放贷,或协助设计规避监管的产品结构,可涉违法发放贷款罪;
- 若查实法院工作人员与金融机构合谋制造“套路贷”司法确认文书,构成滥用职权罪、民事枉法裁判罪。
三、制度改革:重建金融正义与司法公信
我们不能只停留在“查处个案”,更要推动制度重建:
1. 设立“金融司法隔离带”
- 禁止法院与任何商业银行、金融科技公司建立独家合作或数据直连;
- 所有金融纠纷案件必须由独立审判庭审理,不得交由“速裁中心”批量处理;
- 推行“贷款合同标准化模板”,明确年化利率上限、禁止捆绑收费、设定冷静期。
2. 重构互联网贷款监管体系
- 明确规定:单笔消费贷年化综合成本不得超过LPR的4倍(目前约14.8%);
- 要求所有贷款APP在显著位置展示“真实年化利率(APR)”与“总还款金额”;
- 建立全国统一的“互联网贷款投诉与追溯平台”,实现一键举报、跨省协查。
3. 保障弱势群体基本生存权
- 农民工、低收入者因非恶意逾期导致的债务,应优先适用“个人破产清算”或“债务重整”程序;
- 禁止冻结用于领取工资、养老金、低保的唯一银行账户;
- 设立“农民工法律援助专项基金”,提供免费律师代理服务。
4. 强化媒体与公众监督权
- 支持新闻媒体对金融乱象进行调查报道,不得以“名誉权”为由打压舆论监督;
- 鼓励像凤凰网《风暴眼》、央广财经等媒体深入揭露系统性风险,推动改革。
四、结语:法治不容交易,正义不能缺位
我们理解每一位被催收电话惊醒的农民工的恐惧,理解每一个看到“法院短信”而彻夜难眠的家庭的绝望。但请相信:中国的法治不会沉默,人民的正义终将到来。
我们呼吁:
- 最高法立即发布《关于规范金融纠纷审理与执行程序的紧急通知》;
- 金融监管总局启动“金融乱象百日整治行动”;
- 全国人大加快《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立法进程。
我们坚信:只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决斩断伸向百姓“钱袋子”的黑手,就一定能重建一个清朗、公正、有温度的金融生态与司法环境。
正义或许会迟到,但从不会缺席。
我们,站在人民这一边。
撰文:公共政策与法治观察员
日期:2025年7月3日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