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挂牌三宗花都地块
涉及工业、居住用地
一起来看看
PART.1
广州市花都区金谷南路以东、
大广高速以南G09-KGW04
分地块二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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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块出让条件:
1.竞买申请人须为从事文教、工美、体育和娱乐用品制造业、包装装潢及其他印刷、其他纸制品制造业(《广州市产业用地指南(2018年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5年版)》限制或禁止引入的产业除外);
2.地块投资强度不低于6000元/平方米;
3.竞得人须在土地出让合同约定的土地交付之日起3个月内取得《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并正式进场施工建设;进场施工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本项目地基基础工程并达到开工标准;开工之日起18个月内完成土地出让合同项下整个地块竣工验收并投产,建设内容达到花都产业规划和建设要求;投产后第1个完整会计年(以下简称:年,下同)起年产值/营收不低于5000万元,累计固定资产投资总额不低于15000万元(其中设备投资额不低于5000万元),年纳税额不低于400万元;投产第3年视为达产年,达产年产值/营收不低于40000万元,累计固定资产投资总额不低于20000万元(其中设备投资额不低于10000万元),年纳税额不低于1200万元;达产年之后5年内,平均年产值/营收不低于40000万元,平均年纳税额不低于1200万元;
4.竞得人须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前签订《投资服务评估协议》;
5.产业准入标准按照《广州市花都区工业用地准入指标控制表》执行;
6.产业类型要求依照广州市花都区发展和改革局及广州市花都区科技工业和信息化局的产业意见执行;
7.环评要求依照广州市生态环境局花都分局的意见执行。
PART.2
广州市花都区大广高速以南、
金谷南路以东G09-KGW04
分地块三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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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块出让条件:
1.竞买申请人须为从事电声器件及零件制造的企业(《广州市产业用地指南(2018年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5年版)》限制或禁止引入的产业除外)。
2.地块投资强度不低于元11700元/平方米(780万元/亩)。
3.竞得人须在土地出让合同约定的土地交付之日起3个月内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并正式进场施工建设。若乙方同意项目开展“五证联办”,土地交付之日起进场施工建设,原则上不超过30个工作日;自进场施工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本项目地基基础工程并达到开工标准;自进场施工之日起15个月内完成本项目主体结构封顶;自进场施工之日起18个月内完成土地出让合同项下整个地块竣工验收并投产。投产后第1个完整会计年(以下简称:年,下同)起年产值/营收不低于5000万元,累计固定资产投资总额不低于6000万元(其中设备投资额不低于500万元),年纳税额不低于80万元;投产第3年视为达产年,达产年产值/营收不低于20000万元,累计固定资产投资总额不低于10000万元(其中设备投资额不低于2000万元),年纳税额不低于320万元;达产年之后5年内,平均年产值/营收不低于30000万元,平均年纳税额不低于480万元。
4.竞得人须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前签订《投资服务评估协议》。
5.产业准入标准按照《广州市花都区工业用地准入指标控制表》执行。
6.产业类型要求依照广州市花都区发展和改革局及广州市花都区科技工业和信息化局的产业意见执行。
7.环评要求依照广州市生态环境局花都分局的意见执行。
PART.3
花都区雅瑶东路以北、
广花公路以东CA0303020地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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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满足的其它出让条件如下:
1.竞得人须参照《关于居住区配套公共服务设施装修标准的通知》(穗建房产〔2017〕499号)的标准对出让地块内所有配建的公共服务及市政交通设施配套进行建设并装修,验收合格并达到使用功能后,按照2016年3月1日实施的广州市人民政府令第138号、2018年2月13日实施的广州市人民政府令第158号和2019年11月14日实施的广州市人民政府令第168号的要求,须移交的公共服务及市政交通设施配套,须无偿移交给广州市花都区政府指定部门(建设成本、装修费用等均由竞得人承担)。
2.本地块建筑应按照装配式建筑评价标准进行规划、设计和建造。
3.竞得人须购买该项目的住宅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
4.竞得人须承诺配合履行“交房即发证”服务模式,确保购房人在收房的同时即具备申请领取不动产权属证书的条件。
5.本地块内拟建工程项目施工中产生的砂石土资源应严格执行工程建设项目动用砂石料的相关规定,超出该项目自用部分的砂石土资源应交由属地政府处置,不得自行销售,不得用于其他工程建设项目。
6.本地块须按广州市“好房子”建设的相关规定和标准执行。
7.竞得人需按规划条件建设绿化用地(绿化用地面积2780.1平方米),并与项目主体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建成竣工并验收合格后无偿移交给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政府市政绿化建设主管部门,按划拨方式办理用地手续。竞得人须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1个月内与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政府市政绿化建设主管部门签订该地块城市绿化的建设合同,否则出让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出让合同,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8.竞买人应当具有房地产开发资质,不接受个人参与竞买。
来源: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编辑:花小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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