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限词是广告法明确禁止使用的,但电商时代,这种极限词比比皆是!
如果是一般小店铺,不懂广告法也就算了,但像阿里健康大药房这种巨头企业,也玩这种下三滥的极限词,引诱消费者,这确实有点太猖狂了。
某脚气滴剂,宣称“不是缓解是根治” ,某女性用品干脆写上“三天断根” “三秒止痒抑菌”等各种误导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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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款滴眼液,“一滴重回视力5.2”,如果真这样,那你可就是千万近视眼患者的福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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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好笑的是,某治疗湿疹产品,既然还标榜为“胖东来同款”,不过呢,这个时候他们还知道怕胖东来告,故意写作“胖东莱”。
你看,他们不是不懂,他们能知道把“来”写成“莱”,难道就不知道这种极限误导词不能用?
而这不是阿里健康大药房第一次因为违反广告法被查了,早在2024年2月份的时候,就因为“黄金搭档萌之虎牌钙铁锌口服液” “王老吉胶原蛋白雪莲饮” “北京同仁堂牡蛎片压片糖果”及“白云山眼部护理液”等广告,被罚了45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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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似情况在2025年10月同样出现,那次才罚28万!
如今再一次被立案,对于这种屡次违法,故意违法的,是不是应该重罚?甚至吊销其执照呢?
这不是不懂,是明知故犯,是违法成本太低,所以视法律如草芥,是对法律的极度蔑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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