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保险杠掉了
轮子飞了
人也受伤了
而这事故的罪魁祸首
就是一个字——“醉”
案例一
2025年12月5日0时47分许,某路段发生一起2车相撞的交通事故,交警接到警情后,第一时间赶赴事故现场进行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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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现场勘验,该事故系一白色小型轿车与一银色轿车相撞导致。事故造成车辆不同程度受损、银灰色轿车驾驶员受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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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呼吸式酒精测试结果显示,银色小型轿车驾驶员张某涉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后经抽血检测,张某血液中的酒精含量高达195.5mg/100ml,属于醉酒后驾驶机动车,同时涉嫌危险驾驶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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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认定,张某醉酒后驾驶机动车,且行驶过程中观察情况不够、夜间行驶过程中未降低车速,是导致事故发生的原因,需承担事故全部责任。目前,张某已被吊销驾驶证,还将依法被追究刑事责任。
公安交管部门提醒
酒精会严重削弱驾驶人的判断力和操控能力。饮酒后,驾驶人的反应可能变迟缓,对光、声刺激的反应时间延长,无法正确判断车距和车速,在这个状态下开车,驾驶人可能无法正常控制油门、刹车及方向盘,极易引发交通事故。
案例二
2025年10月28日10时许,张某驾驶小车行至中山某路段时,倒车掉头过程中与后方的一辆电动自行车发生碰撞,事故造成两车损坏,万幸无人受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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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交警赶到现场处置时,对事故双方当事人进行呼气酒精测试,结果显示张某呼气酒精含量超过醉驾标准,涉嫌醉酒驾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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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张某交代,其在10月27日晚上吃饭时有饮酒行为,饭局结束后将车辆留在餐馆停车场,叫网约车回宿舍休息。次日早上醒来时,张某自以为已经休息了一个晚上,而且头脑清晰,于是回餐馆开车准备上班,未料只行驶了几分钟便发生交通事故。民警随后将张某带往医院抽血检验。
10月30日,血检报告显示张某体内酒精含量为82.83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依法将被处罚款、吊销驾驶证且5年内不能重新申领机动车驾驶证等处罚。
公安交管部门提醒
需提防“隔餐酒”隔夜酒。酒精在人体内的代谢速度取决于个体差异及酒精摄入量,人的体质不同,酒精的代谢速度也不同。即便是同一个人,酒精的代谢速度在不同的时间、环境下,也可能发生变化。如果酒精尚未完全从体内排出,驾驶员的精神状态仍会受到影响,此时驾驶依然存在危险。某些司机在中午或晚上喝酒,休息一段时间或一个晚上后,以为酒精已经代谢完毕,继续开车,实际上是“人醒了,酒没醒”的状态。
酒驾不仅危害大
还要付出沉重的法律代价
酒驾红线坚决不能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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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交管部门提醒,周末聚餐聚会增多,建议广大驾驶人在参加可能饮酒的饭局时尽量不要开车前往,如需开车前往,则要在酒后坚守底线,绝不开车,可选择打车回家或者叫代驾,作为饭局组织者或同桌人员,应提前安排好饮酒人员的返程方式,相互提醒不要酒驾。
来源:广东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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