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3日,长乐控股有限公司(简称“长乐控股”)向港交所递交上市申请材料,这也是公司第二次向港交所递交上市申请材料。2025年6月22日,长乐控股第一次递表港交所,后因申请到期失效。
上市申请材料显示,2025年,公司业绩出现较为明显的“增收不增利”现象。2025年,公司总收入和净利润分别约为0.22亿新元以及106万新元,营业收入小幅增长但净利润同比出现“腰斩”。
公司在上市申请材料中提到,公司部分供应商位于马来西亚及中国。公司从多个国家聘用工人,包括中国、孟加拉、印度、缅甸及菲律宾。此外,公司披露的董事名单中,王成剑、梁嘉雯、何力钧均为中国国籍。
手头项目合共有11个
上市申请材料显示,公司是一家设于新加坡的建筑及装修总承建商,专门从事楼宇建造工程,包括楼宇建造,维修及粉饰工程,改建及加建工程。公司主要担任总承建商并从事楼宇建造,如兴建住宅、公寓大楼及样板房。
依据上市申请材料,公司的收益绝大部分来自楼宇建造工程。公司收益的其余部分主要来自建造业的劳工供应、宿舍租金收入及其他配套服务所产生的收益。2023年、2024年以及2025年,公司的总收入分别约为0.3亿新元、0.2亿新元及0.22亿新元,公司建造项目的收益分别约为0.29亿新元、0.19亿新元及0.21亿新元。
2023年、2024年以及2025年,公司净利润分别约为44.6万新元、278.5万新元以及106万新元。
公司已确认收益的项目的平均周期约15个月。目前,公司共有11个手头项目。(手头项目指:已动工但未竣工的项目以及公司已获授但未动工的项目。)
客户集中度较高
上市申请材料显示,2023年、2024年以及2025年,以收益计的五大客户应占总收益的百分比分别约为81%、57.8%及54.7%,最大客户应占收益分别约为0.16亿新元、0.027亿新元及0.04亿新元,占同期总收益的百分比分别约为53.4%、13.5%及18.2%。
公司董事会认为,有关客户集中度就新加坡建筑公司而言并非罕见,而有关客户集中度并不会影响业务可持续性。
公司在上市申请材料中提示多项风险,包括:公司的大部分收益来自承接五大客户的合约,如果这些项目出现任何减少,公司的财务状况可能受到不利影响;未能获得新客户或项目(鉴于公司项目的非经常性性质)可能对公司的财务表现造成重大不利影响;公司的劳动力主要由熟练外籍工人组成,在招聘、挽留或替代方面若遇到困难,可能对营运及财务表现造成重大影响;集团的业务营运涉及固有的工业风险和职业危害,公司面临来自工人或第三方的涉及工地意外的人身伤害申索及违反工作场所安全与健康监管规定使公司面临处罚;公司的现金流量可能因项目应用的付款惯例而波动以及未能准确估计项目成本、项目竣工延误或严重服务质量问题可能会导致成本超支、财务损失以及声誉受损。
来源:中国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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