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浮梁市场监管发布关于申报2025年度促进知识产权高质量 发展奖励补助的通知,其中提到:
中国发明专利、中国实用新型专利、中国外观设计专利于2025年被授权并进行转化运用的,每件分别奖励人民币3万元、0.2万元、0.1万元;被授予国外发明专利权并经转化运用的,每件只奖励一个国家,奖励人民币0.6万元;同一专利不重复奖励。
获得中国专利金奖的,一次性奖励10万元;获得中国专利银奖、中国外观设计金奖的,一次性奖励6万元;获得中国专利优秀奖、中国外观设计银奖的,一次性奖励4万元;获得中国外观设计优秀奖、江西省专利奖的,一次性奖励3万元;同一专利项目既获中国专利奖又获江西省专利奖的,按所获最高奖项奖励,不重复奖励。
关于申报2025年度促进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奖励补助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和个人:
根据《浮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浮梁县促进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管理办法(修订稿)〉的通知》(浮府办字〔2023〕42号)文件精神,进一步优化我县创新环境,经研究决定,自即日起开始收集2025年度促进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奖励补助经费申报有关材料,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对象
本县辖区内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和个人。
二、奖励范围
(一)专利转化运用奖励
1.自有专利转化运用奖励
中国发明专利、中国实用新型专利、中国外观设计专利于2025年被授权并进行转化运用的,每件分别奖励人民币3万元、0.2万元、0.1万元;被授予国外发明专利权并经转化运用的,每件只奖励一个国家,奖励人民币0.6万元;同一专利不重复奖励。
2.购买发明专利转化运用奖励
鼓励企事业单位通过购买知识产权的形式实现技术创新,对购买发明专利并自主实施应用的企事业单位给予奖励。对企事业单位购买发明专利并自主实施应用,每件奖励人民币0.6万元。专利买卖双方不得存在隶属等关系。
(二)专利奖奖励
获得中国专利金奖的,一次性奖励10万元;获得中国专利银奖、中国外观设计金奖的,一次性奖励6万元;获得中国专利优秀奖、中国外观设计银奖的,一次性奖励4万元;获得中国外观设计优秀奖、江西省专利奖的,一次性奖励3万元;同一专利项目既获中国专利奖又获江西省专利奖的,按所获最高奖项奖励,不重复奖励。
(三)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和优势企业奖励
被认定为国家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的,经企业申请,优势企业一次性给予3万元奖励,示范企业一次性给予5万元奖励。被认定为我省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的,一次性给予3万元奖励;被认定为我省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的,一次性给予2万元奖励。
(四)地理标志注册登记奖励:对新取得地理标志集体商标、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地理标志产品的注册登记人,给予一次性5万元奖励。
驰名商标奖励:对国家知识产权局新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的企业或协会,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同一企业同一商标不重复奖励。
马德里国际商标注册奖励:对单个商标新通过马德里国际商标注册的企业,按每件商标注册官费的50%予以奖励,每个企业奖励最高不超过5万元。
(五)知识产权贯标补助
企业、高等学校等单位,首次通过《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高等学校知识产权管理规范》等国家标准认证,对通过认证的企业、高等学校且拥有自主研发的有效专利3件(含3件)以上或发明专利1件以上的企业,给予首个认证周期每家补贴金额5万元。
(六)发明专利维持官费补助
对维持5-10年(含5年)的发明专利权利人,补助金额为每年维持相关发明专利权利官费的50%;对维持10年以上(含10年)的发明专利权利人,补助金额为每年维持相关发明专利权利官费的100%。
(七)优势企业参与标准制定奖励
作为第一起草者参与制定国际标准、国家(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团体标准的单位,标准发布后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3万元、1万元一次性奖励;对非第一起草者的参与单位,标准发布后分别给予3万元、2万元、1万元、5千元一次性奖励。
三、申报材料
(一)专利转化运用奖励
1、专利转化运用申请表;
2、企业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证书复印件,申请人为个人的提供专利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3、专利证书复印件;
4、专利转化运用证明材料(1.自主使用的提供使用产品照片或销售合同(或销售发票)复印件2.专利转让的提供国知局出具的登记备案证明3.专利许可的提供国知局出具的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证明);
5、专利转化运用奖励申请清单。
(二)专利奖奖励
1、免申即领(无需提供申报材料)。
(三)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和优势企业奖励
1、免申即领(无需提供申报材料)。
(四)地理标志注册登记奖励、马德里国际商标注册奖励项目和驰名商标奖励(地理标志注册登记奖励免申即领,无需提供材料)
1、商标奖励申请表;
2、企业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证书复印件;
3、相应的证书复印件;
4、地理标志和商标奖励申请清单
5、马德里国际商标注册奖励除上述材料,还需提供商标注册官费缴纳凭证。
(五)知识产权贯标补助
1、知识产权贯标补助申请表;
2、企业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3、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
4、自主研发的有效专利3件(含3件)以上或有效发明专利1件专利证书复印件;
5、知识产权贯标补助申请清单。
(六)发明专利维持官费补助
1、发明专利维持官费补助申请表;
2、企业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证书复印件,申请人为个人的提供专利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3、专利证书复印件;
4、缴纳相应发明专利官费收据;
5、发明专利维持官费补助申请清单。
(七)优势企业参与标准制定奖励
1、标准制定奖励申请表;
2、企业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证书复印件;
3、2025年制定的国际标准、国家(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团体标准复印件。
四、申报时间
自通知之日起至2026年2月2日止。逾期未办理的视为主动放弃,不再补付。因申报单位(人)预留联系方式无法联系,导致无法办理拨款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联系人:朱丽超、吴佳林
联系电话:18679801705、0798-2620398
电子邮箱:2209289089@qq.com
地址:浮梁县市场监管局509办公室
附件:
1、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奖补各项申请表
2、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奖补各项汇总清单
浮梁县市场监管局
2026年1月9日
来源:浮梁市场监管微信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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