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东胜区提醒待遇领取人员
资格认证的公告
广大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离退休人员及供养亲属人员:
依据《内蒙古自治区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自治区级统筹经办规程》(内人社发[2020]60号)等相关规定,社会保险基金应专款专用,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占或者挪用。为了保证社会保险基金安全、保护待遇领取人员的合法权益,现提醒广大待遇领取人员及时做好资格认证工作。
一、具体认证时间
2025年自治区社保中心印发了《关于调整领取社会保险待遇资格认证周期的通知》,从2025年4月1日起,由原每12个月至少认证1次,调整为每6个月认证1次。
享受企业职工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工伤保险供养亲属抚恤金的人员,18岁以上人员按照原有规定执行,即每月认证1次;18岁以下人员调整为每6个月认证1次。
认证时间采用递延式认证,每次认证成功后,系统重新计算下一个认证周期。如:张三领取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2025年5月1日完成认证,下一次认证需在 2025年11月1日前完成。
未按时认证的经办机构系统会自动停发待遇。停发待遇前经办机构将按月提前推送短信提醒下个月即将到期人员及时认证。停发人员再次认证后待遇将恢复并补发所欠金额。
二、认证方式
一是离退休或供养亲属人员本人可通过“内蒙古人社”App资格认证专区、“蒙速办”App人社专区、“电子社保卡”App、微信或支付宝的“电子社保卡”、社保经办机构的“人社自助一体机”进行认证。
二是认证有困难人员通过求助居住地就近的社区办事处、就近工农商建邮政等银行网点进行协助认证。三是本人无法通过手机App实现认证的,可由所在地社区出具居住证明由家属提供给社保经办机构进行手工认证。
三、便捷通道
第一种利用手机应用商店下载安装“内蒙古人社”App并登录,点击“服务”,点击首页中间的“资格认证”点击“办理须知”最下面的□,点击“继续”,填写身份证号、姓名、手机号码,点击“认证”,按照提示要求进行人脸识别,即可完成待遇领取资格认证。
第二种通过微信关注“内蒙古自治区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后,点击“社保服务”中“待遇资格认证”模块,点击“认证须知”中的“确定”,按要求输入身份证号码、姓名、手机号、填写后点击“认证”,按照提示要求进行人脸识别,即可完成资格认证。
东胜区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
2026年1月21日
(转自“东胜人社”微信公众号)
![]()
![]()
![]()
来源:东胜人社
编辑:白慧敏 审核:韩改琴 唐慧慧
校对:白慧敏
新闻热线:0477—8139311
别忘了点赞+推荐哦!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