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让有需求的群众都能找到适配的文化服务
□ 夏云娇
当前,随着生活水平显著提升,群众的文化需求已经从基础普及转向个性化、品质化,而一些地方通过对公共文化服务的提质升级精准回应了这一变化。
图书馆延长开放时间让备考者安心复习,文化夜校课程弥补了公共教育资源的不足,艺术自习室为有需求的练习者提供了可交流探讨的开放文化空间……一系列举措让有文化需求的群众越来越能找到与自身需求适配的文化服务。
这样将服务从传统的展览等单向供给模式,拓展为支持市民自主进行艺术练习、创作排练的共享空间模式,使文化服务不再是遥远的观赏对象,而转变为可参与、可使用的日常生活部分。从“供给主导”到“需求驱动”的转变,使群众从文化服务的被动接受者变为主动参与者,生活的充实感与幸福感也得到切实提升。既回答了群众对公共文化服务提质升级之问,又破解了公共文化场馆资源闲置难题。
长期以来,各级公共文化场馆普遍存在“特定时段开放、闲置时段较多”的问题,这导致优质资源的价值无法得到充分释放。而通过场景再造与模式创新,单一场馆被转化为多功能文化空间,琴房、排练室、图书馆阅读区等资源在晚间、周末得到高效利用,公共资源实现了从“小众使用”到“大众共享”的转变。通过盘活现有场馆的时空资源,公共文化服务实现了资源利用效率的最大化,让有限的公共投入得以发挥更大的社会效益,避免了资源浪费,促进了文化权益的均等化与普惠性,为公共服务高效运营提供了新范式。
资源的高效盘活,更延伸出丰富的文化与社会价值。提质增效后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既为传统文化提供了展示平台,也为新兴文化形式提供了培育土壤。
高品质、多样化的公共文化空间为群众提供了除家庭和工作场所以外的“第三空间”。在这些以兴趣为纽带的空间里,不同年龄、职业、背景的人们展开交流、合作、互助,有助于打破现代城市生活中常见的邻里隔阂与社会疏离,增进人与人之间的了解与信任,强化社区认同感和归属感。
优质的公共文化服务是城市软实力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吸引人才、集聚活力的关键要素。当文化馆、图书馆等场馆成为市民日常打卡的“文化驿站”,当艺术活动、文化体验融入日常生活,独特的人文温度与文化魅力便就此形成。可以看到,公共文化服务的提质增效正以润物细无声的方式,塑造着开放、包容、富有创造力的城市气质,而这终将转化为推动城市可持续发展的强大软实力。
公共文化服务提质增效的本质,是对文化资源配置的优化与服务模式的升级,关乎社会公平、文化繁荣、社区凝聚与城市未来,绝非简单完善设施或为活动增量。就现状而言,一些地方仍面临资源配置不均衡、供需对接错位、资金保障不足等现实难题,解决这些难题,或可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盘活存量资源,提升资源统筹效能。城乡层面,推动优质文化资源双向流动,如组织文化馆专业教师下乡开展辅导、将乡村非遗项目引入城市场馆;还可以推广“流动文化服务车”等提供图书、艺术课程等资源,打通公共文化服务“最后一公里”。此外,可以建立省级公共文化资源共享平台,推行文化馆、图书馆“一卡通”跨区域使用制度,整合社区闲置图书室、文娱中心等资源,提升资源统筹效能。
智慧赋能精准对接供需,提升服务适配性。供需错位的核心原因在于服务供给与群众需求的脱节,对此,可以结合线上大数据分析与线下调研,如将预约平台偏好统计与社区座谈、场馆意见箱等方式结合,以此识别不同群体、不同区域的需求差异,为调整服务提供依据,使服务供给从“我提供什么”转向“你需要什么”。
如面向青少年、老年人等群体可以分别提供青少年非遗手工课、适老化数字文化课程等,对于新市民及残障人士等群体的特殊需求,则可以提供无障碍、适龄化的服务内容与形式。
多元投入拓宽资金渠道,强化保障支撑。资金短缺是制约服务提质的重要瓶颈,对此,可构建“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多元资金保障体系。提高财政投入精准性,重点向基层场馆升级、流动服务、人才培养等领域倾斜,建立与服务质量、服务人次、群众满意度挂钩的激励机制。还可以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政企合作等渠道,探索公益创投、慈善捐赠、企业赞助等投入方式,鼓励社会组织参与场馆运营。探索金融创新举措,设立公共文化发展专项基金,为社会力量参与提供资金支持,形成多元协同的资金保障格局。
重视人才队伍建设,补强专业能力。场馆方可以与艺术院校等高校开展定向合作,精准培育场馆管理、艺术辅导等方面的专业人才。在志愿者队伍建设方面,可以加强与高校、院团间的合作,在相关场馆设立实习基地,同时明确服务职责与激励机制,对表现突出的志愿者给予表彰奖励,充分激发志愿服务活力。还可以建立公共文化志愿者人才库,吸纳专业人士参与。
理顺管理机制,厘清权责协同边界。建议建立联动工作机制,形成分工明确、协同配合的工作格局,如文旅部门牵头统筹,负责规划制定与专业指导,财政部门保障资金供给,街道社区承担场馆日常运营与群众对接工作,以此构建协同高效的管理机制,让文化发展成果更好惠及群众。
(作者系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公共管理学院法学系副教授)(夏云娇)
(法治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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