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代持(隐名持股)是老板们常用的股权操作方式,但多数人只图“方便”,要么签模糊协议,要么干脆口头约定,忽视了代持背后的巨大风险。一旦实际出资人、名义股东、公司三方产生分歧,就会陷入“股权归谁、收益谁拿、债务谁担”的僵局,名义股东可能替人背锅还债,实际出资人可能“出钱却没股权”。今天就站在老板视角,拆解股权代持的4类典型纠纷,理清法律边界
一、先认清:4类股权代持纠纷,每类都可能致命
1. 情形1:实际出资人主张股权,名义股东拒绝配合
2. 情形2:名义股东背负债务,代持股权被强制执行
3. 情形3:公司分红/增资纠纷,双方争夺利益
4. 情形4:代持股权被擅自处置,引发连锁纠纷
二、核心前提:股权代持的2大法律边界,别踩雷
边界1:代持协议有效,但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只要代持协议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协议即有效,双方需按约定履行义务
- 边界2:实际出资人确权需满足严格条件。实际出资人想通过诉讼确认股东身份、要求过户股权,需同时满足3个条件:有合法有效的代持协议、已实际履行出资义务、公司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其成为股东,缺一不可。
三、全流程应对策略:从预防到破局,守住权益不背锅
1. 第一步:提前预防,用规范协议锁死权责(成本最低)
签订规范的《股权代持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从源头降低风险:
- 明确核心条款:协议中写清“实际出资人、名义股东身份信息、代持股权比例、出资款支付凭证、股权归属确认”;
- 约定权利义务:明确“分红归属、增资优先认购权、股东权利行使方式(名义股东需按实际出资人指令行事)”,禁止名义股东擅自处置股权(转让、质押、表决);
- 设定违约与免责条款:约定名义股东违约(擅自处置、截留分红)的赔偿责任(如按股权价值的2倍赔偿);明确名义股东因代持产生的债务(如被强制执行),有权向实际出资人追偿;
- 留存辅助证据:实际出资人需保留出资款转账记录、公司分红收款记录、双方沟通指令记录(如表决、分红的书面指令),作为代持关系的补充证明。
2. 第二步:实际出资人维权,按“确权→过户”分步推进
3. 第三步:名义股东被强制执行,及时提异议+追偿
若代持股权被法院查封、强制执行,名义股东需及时行动,避免替人背锅:
- 向法院提执行异议:提交《股权代持协议》、实际出资人出资凭证、分红记录等证据,证明自己只是名义股东,股权实际归属实际出资人,请求法院中止执行;
- 追加实际出资人为第三人:若执行异议被驳回,可在诉讼中追加实际出资人为第三人,要求其承担责任,或由实际出资人出面确权,阻止股权拍卖;
- 事后追偿:若名义股东被迫承担债务(如股权被拍卖抵债),可依据代持协议,起诉实际出资人赔偿全部损失(包括债务金额、诉讼费、律师费)。
4. 第四步:应对擅自处置股权,分情况维权
若名义股东擅自转让、质押代持股权,需根据第三方是否为“善意第三人”,采取不同维权策略:
- 第三方为恶意第三人(知情代持关系):收集第三方知情的证据(如聊天记录、证人证言),起诉主张股权转让/质押行为无效,要求第三方返还股权、配合注销质押登记;
- 第三方为善意第三人(不知情):无法追回股权,只能起诉名义股东,要求其按股权当前价值赔偿损失(包括股权溢价、未分配分红)。
5. 第五步:纠纷化解后,清理代持关系防隐患
纠纷解决后,及时清理代持关系,避免后续风险:
- 办理工商变更:实际出资人确权后,立即办理股权过户工商变更,将名义股东变更为实际出资人,彻底终结代持关系;
- 签订补充协议:双方签订《代持关系终止协议》,明确代持关系解除、权利义务结清,避免后续扯皮;
- 优化股权架构:若确需代持,优先通过持股平台代持,而非个人代持;或直接变更股东身份,避免代持风险。
最后提醒:
股权代持看似“方便”,实则暗藏重重风险,轻则引发利益纠纷,重则导致股权流失、替人背锅还债。作为老板,能不代持就不代持;若确需代持,务必签订规范协议、留存完整证据、履行必要程序,把风险锁死在源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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