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 言
《红楼梦》具备丰厚复杂的伦理意涵,与新鲜独到的文学表达,值得研究者从“伦理叙事”视角一再打量、品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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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戌本《红楼梦》
从书中若干伦理话语,切入其对伦理主题的传达,自然是一条可行的思路。且看第一回如何进行总说:
空空道人听如此说,思忖半晌,将《石头记》再检阅一遍,因见上面虽有些指奸责佞贬恶诛邪之语,亦非伤时骂世之旨;及至君仁臣良父慈子孝,凡伦常所关之处,皆是称功颂德,眷眷无穷,实非别书之可比。[1]
细加推敲,这句总说里半是场面话,半是语含反讽。说其包含冠冕堂皇的论调,是因为主动贴合了正统儒家对于“君君,臣臣,父父,子子”(《论语·颜渊》)[2]的强调,但另一方面,读者如果联系贾政、宝玉这对父子关系一直存在的紧张状态,尤其是第三十三回处于一大高潮位置的“宝玉挨打”情节,就不免对“父慈子孝”的名义,保持足够清醒。
至第七十五回贾府上演“开夜宴异兆发悲音”的一幕,引来戚序本评批所谓“兄弟问柳寻花,父子呼幺喝六,贾氏宗风,其坠地矣。安得不发先灵一叹!”[3]
在这个意义上,吾人同意学者赵永刚的总体判断,《红楼梦》对儒家五伦思想采用了逆向性的继承和肯定,曹雪芹认为五种伦常关系的乖舛与悖乱正是导致贾府家族败落的重要诱因。[4]
不过,相较于赵先生提出《红楼梦》对五伦思想作进一步拓展,增加了第六伦——男女有情,本文则愿意深入到传统伦理的内在理路,尝试以“关系向度”作为全书伦理话语及叙事的核心,注重发掘其中对于伦理身份上下易位问题的呈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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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伦与才藻——中国小说伦理叙事传统的诠释》,朱锐泉著,南京大学出版社2025年4月版。
在中国的社会学研究领域,儒家伦理思想中的“关系本位”,历来受到高度重视。正如翟学伟指出,儒家所谓的“关系”,不是泛指任意事物间达成的“relationship”,而是特指“对偶”“对称”或“匹配”。[5]
受此观点启发,我们聚焦《红楼梦》里具有典型意义的三组“关系向度”——友朋、主仆与母女,由其彼此相处与对待生义的特点,考察作家的伦理思想观念,以及作品的伦理叙事景观。
一、我的朋友贾宝玉:厚待下位者
贾宝玉自然是评论家交口称赞的今古未有之一人,是《红楼梦》乃至中国小说整体中独特的“这一个”。
可与此同时,他又属于社会关系的产物,更作为多种人际关系、伦理亲情辐辏的枢纽中心,在作品中发挥着无可取代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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桑田剪纸贾宝玉
本节先套用一些民国人物争相标榜“我的朋友胡适之”的说法,梳理出一份有关“贾宝玉的朋友们”的名单。
接下来,通过系统地回顾宝玉心目中的友朋、主仆等伦理关系,可以从中窥见他本人的心性思想,也折射作家的追求主张。
(一)宝玉及其结交者
在罗璞《人伦有五,公舍其四——论贾宝玉的五伦关系》一文看来,贾宝玉作为封建宗法家长制的叛逆者,疏离儒家五伦中“臣”“子”“兄”“夫”应该履行的义务与责任。对照作品全貌,可知这一看法失之偏颇。
不过,该文另外强调宝玉对朋友一伦表现出可贵热情,其实正是他自觉或不自觉的平等与自由意识的流露[6],其说具备很大合理性。
纵览《红楼梦》,贾宝玉虽在荣、宁二府集万千宠爱于一身,可顺利成为他的“朋友”,似乎并非什么难事。值得宝玉施展友道者,至少包括秦钟、北静王、薛蟠、芳官、蒋玉函、柳湘莲这一众人等。
吴组缃先生(1908-1994)的经典文章《论贾宝玉典型形象》,对此问题亦有展开。吴先生提及,“比如派给怡红院和贾宝玉发生了亲密友谊的芳官,那种勇敢无畏、豪迈开朗的性格,好像从来就没有受过封建礼教的拘检一样。”[7]
这里异性之间存在的友谊问题,限于本文论题,姑且置之不议,下面来看其他人物。
宝玉打从得侄媳秦氏引见了自家兄弟秦钟,初次见面他便心中若有所失,只恨自己“生在这侯门公府之家,若也生在寒门薄宦之家,早得与他交结,也不枉生了一世。”(第七回)
从朋友交往角度看,身份门第的高贵反倒成了宝玉结交优秀人物的障碍——至少是心理障碍,为此他不惜主动将伦常序列作降阶处理,来营造友情攻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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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楼梦的艺术生命》,吴组缃著,北京出版社2020年1月版。
这并非仅仅是姿态的调整和身段的降低,而缘于“宝玉又是天生成惯能作小服低,赔身下气,性情体贴,话语绵缠”,故而言行往往发乎一派真诚肺腑。
小说对于宝玉的这种特殊才能,或谓秉性,基本持正面肯定的态度,无怪戚序本有夹批,“凡四语十六字,上用‘天生成’三字,真正写尽古今情种人也。”
年少风流之人,又碰见“有女儿之风”的少年密友,学堂里难免谣言闲语四起。诚然,很难将二人的情谊完全与男风因素撇清,实际上,也确实有一些研究者从同性恋角度立论,但我们的重点显然并非宝玉浊化的面相。
继第九回“起嫌疑顽童闹学堂”而起,作品插入一段风月笔墨,第十五回秦钟与水月庵智能儿情投意合,幽期密约,到了第十六回,智能竟私逃进城,看视秦钟,被秦父逐出,下落不明。因老父气死,秦钟悔痛无及,一病不起,临终又得鬼判徇私,放秦魂还阳片时,才与宝玉诀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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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旦宅绘宝玉读书
这里的描写除去志怪趣味,还是认认真真、原原本本地交代了一段宝玉身上重要友谊的收结过程,因之对于宝玉的精神修炼和成长成人,发挥了显著作用。
当读者几乎以为秦钟的身影,将随着时光流逝而彻底淡出主人公的世界,可延及第四十七回,善于一笔两写的作者,又将宝玉与秦钟,以及宝玉与柳湘莲这两段友情的表现融为一炉。
针对宝玉询问柳氏,近期是否给秦钟上坟的文字,庚辰本双行夹批有谓:“忽提此人,使我堕泪。近几回不见提此人,自谓不表矣。乃忽于此处柳湘莲提及,所谓‘方以类聚,物以群分’也。”
因柳湘莲告知为秦钟修坟,又牵引带出宝玉采摘大观园池子里的十个莲蓬,命小厮去其坟头供养的旧事,见出斯人已逝,其情殷殷。
在与柳湘莲的相处中,当后者质疑尤三姐的节操品行,竟然严重失礼,口不择言地说出“你们东府里除了那两个石头狮子干净,只怕连猫儿狗儿都不干净。我不做这剩忘八。”
听到这样鲁莽唐突的大实话,贾宝玉虽满面通红,却也只好默认 (第六十六回)。面对区区一介旧家子弟的冒犯之举,宝玉不以为忤,反加安慰,尤能彰显他厚待下位者的一贯作风,与肝胆相照的处友之道。
不必说他想要维系友情,曾经因此付出沉重的代价。在咄咄逼人的忠顺亲王府长史官面前,为出身下贱的戏子蒋玉函遮掩住处,并因此而被贾政数落“在外流荡优伶,表赠私物”(第三十三回)等“罪状”,遭遇生平最严重、几乎断送性命的一次痛打。
蒋玉函,艺名琪官,唱小旦。甲戌本总评提示“盖琪官虽系优人,后回与袭人供奉玉兄宝卿得同始终者,非泛泛之文也。”可见袭人判词中“堪羡优伶有福”,即当指此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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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琦绘蒋玉菡
第三十三回中,长史官来贾府公然索人,谓琪官乃王爷驾前承奉之人,断少不得,知与宝玉亲厚,故来查究下落。读者却发现宝玉便为这些人死也情愿,竟甘心受责,故而不能不被其结下的情谊所触动。
至于这位“混世魔王”与“呆霸王”薛蟠的交友,当然攸关二人同属贵族子弟阶层,又含姻亲关系的身份,但文采斐然、品性高雅的宝玉自始至终看不出他轻鄙不学无术、粗俗耽乐的薛蟠,又颇值注意。
第二十六回说到薛蟠唯一一次私下里请宝玉喝酒时,假借后者父亲大人召见的名义,好生将宝兄弟吓了个半死。“假传圣旨”的起因在于薛蟠马上就要过生日,有人送了鲜藕、大西瓜、鲟鱼,还有暹罗国进贡的暹猪过来,他想请宝玉过去喝酒尝鲜。
从其所称“如今留了些,我要自己吃,恐怕折福,左思右想,除我之外,惟有你还配吃,所以特请你来。”甲戌本这里有一侧批,“此语令人哭不得笑不得,亦真心语也。”足见薛大傻子其实分得清好歹轻重,在他心目中,宝二爷可是占据不小的地位分量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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戴敦邦绘薛蟠
自然应注意到这一“最佳损友”之外,宝玉还结交了地位高出他一等的北静郡王水溶。早在秦氏出殡途中,北静王同宝玉初次相会,就以皇帝亲赐(艹脊)苓香念珠转赠(第十四、十五回)。后来时值生日,宝玉随父辈去贺,受到格外厚待。
第七十一回贾母八旬之庆,北静王又亲来祝寿。直到第一百零五回贾府被抄家之际,他还对贾政、宝玉一房加意回护。可以说,这条线索虽不清晰,但始终没有断绝。
不过,正如吴组缃前引论文所指出的,早年贾宝玉对北静王水溶怀着好感,主要还是因为其人“风流潇洒,每不以官俗国体所缚”,和他的思想有合拍之处的原故。尽管如此,仍然碍于身份与社会地位,贾宝玉后来和他没有什么交往,更未和他发生像和柳湘莲、秦钟那样的亲密的友谊关系。
吴先生还举出第四十七回在赖大家,宝玉和柳湘莲见面的场景描写为例,笔端蘸满深情地写道:
这里流露出来的他们之间友情的内容,在当时社会里是一种慷慨义气、严肃而又高尚的品格和精神。这不但和同一回里映照着描写的呆霸王薛蟠对柳湘莲的腌臜无耻的用心和行为成为尖锐的对比,就是和封建统治阶级或上层士大夫间——如贾雨村对甄士隐和贾家、贾政及他的那些门客们——那种庸俗的势利关系,也同样属于不同的范畴。[8]
职是之故,我们不能同意赵永刚前揭文章,所阐述“朋友关系的功利主义倾向与贾府社会关系的恶化”之类的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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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组缃小说课》
赵文所提及的贾府若干结交对象(无论是北静王,还是清客詹光、单聘仁,抑或贾雨村、冷子兴)固然可见利益关联,但实则多非直接、正面描写之例。研究这一问题,当首先考虑男主人公贾宝玉的主要交往情形,而显然书中所叙基本上皆属平等且较为纯粹的友谊。
(二)厚待奴仆的宝二爷
从“关系向度”出发,宝玉善待下位者的特点,不仅在友道方面彰显,同时也在主仆关系上得以体现。
宝玉固然有公子哥派头脾气,发起火来脚踢袭人、茶泼茜雪,但那毕竟是他情急失态的少数时刻。常日里,他给人的印象则“且是连一点刚性也没有,连那些毛丫头的气都受的。”(第三十五回傅试家两婆子语)
第六十回他对于芳官要玫瑰露给柳五儿吃毫不介怀,结果连瓶子都给了人家。同回又提及他不仅实行的是宽下政策,更准备妥善处理手下奴婢的去处问题,引发了春燕心满意足地向娘介绍。
第四十四回“喜出望外平儿理妆”又极尽形容地刻画出宝玉对平儿的喜爱亲近。他因对方在主子贾琏、凤姐那里无故受到打骂,而发自肺腑地代兄嫂俯身道歉,又小心翼翼体贴备至地事奉其重整了妆容。宝玉还周到贴心地考虑平儿的身世遭际。如是种种,令读者对宝玉厚结下位者的纯善心地洞若观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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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成伟绘芳官
再如听闻芳官口中,“红楼十二官”之一的藕官对同伴不离不弃,私下祭奠,上演“杏子阴假凤泣虚凰”的一幕(第五十八回)。
小说叙述宝玉以藕官的那番呆话,独合了他的呆性,不觉又是欢喜,又是悲叹,又称奇道绝,说:“天既生这样人,又何用我这须眉浊物玷辱世界。”这里同样是极大地摆低了自己堂堂贵公子的位置,转而抬高了旧日世俗社会眼中的戏子贱流,从人品心性而非身份地位的角度,看重藕官的言行。
如果比照宝玉亲属的所作所为,我们会对他厚待奴仆的一贯做法,产生更多的理解体会。宝玉的母亲王夫人,在村妇刘老老了解的情实之中,“听得说,如今上了年纪,越发怜贫恤老,最爱斋僧敬道,舍米舍钱的”。
而同属后辈年岁相仿的秦氏,作为宁府少奶奶,也在去世后赢得上下交口称道。故事写出“下一辈的想他素日慈爱,以及家中仆从老小想他素日怜贫惜贱、慈老爱幼之恩,莫不悲嚎痛哭者”,这与清初世情小说《林兰香》中燕梦卿死后,耿府一群老仆妇祭坟表达的哀思何其相似乃尔——“二娘存心忠厚,作事周祥。不听谗言谗语,能分谁是谁非。以俭为主,常施主母仁慈。以勤率下,善体下人辛苦。名曰主奴,实同母女”(第四十回)。[9]
正像《通天乐》说的那样,“福厚之人,存心仁恕,视下人如同子弟”[10],尤其以管事奶奶为代表的主家,通过厚待亲善仆从,可以彰显高门礼数、贵族家风。
正出于同样原因,第三十三回贾政才会针对金钏儿跳井事件表示惊疑,口中连称“我家从无这样事情,自祖宗以来,皆是宽柔以待下人”诸语。而他相信贾环所诬陷的宝玉强奸母婢不成,致其自寻短见一节,则说明其全然不知儿子宝玉处理主仆关系的固有特点,实在昏聩、冷漠之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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戴敦邦绘金钏
归结起来看,宝玉并非只知结交、滥交,而对其他伦理关系置若罔闻,甚至弃若敝屣的“道德虚无主义者”。与之相反,他重情重义,感恩体恤,广结善缘。
不仅心目中存在堂皇正大的君臣父子观念,面对自己的亲戚时保持着纯良的孝悌心肠,宝二爷尤能在对待出身不如自己、地位有失轻贱的朋友时,平易近人,披肝沥胆,照顾对方感受,体贴对方困难,表现出优良家教与浓厚人情味。
此外,他也费心费力地厚待奴仆,基本上能将他们视为人格与尊严平等的个体,从而彰显出一种难能可贵的博爱与人道主义精神。
至于贾宝玉的性格,其核心要义是平等待人,尊重个性。这是他对传统“尊卑有序,贵贱有别”等级观念的叛逆,虽然就文本实际来说,他的叛逆并不彻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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贾宝玉梦游太虚境赋
二、鸳鸯的拒绝:从“姨娘”称呼看“婢作主人”之解构
正如“文学伦理学”批评理论的首创者聂珍钊指出,文学伦理学批评注重对人物伦理身份的分析。在阅读文学作品的过程中,我们会发现几乎所有伦理问题的产生往往都同伦理身份相关。[11]
从这一角度观察,如果说宝玉在与朋友相交、与家仆相处的过程中,始终不愿意端起架子,靠尊贵的伦理身份来获取优越地位感,这是在观念层面坚持平等待人的原则,那么贾母的大丫鬟鸳鸯,就以坚定、严厉地拒绝被贾赦纳为妾室的实际言语和行动,在恪守自己原有伦理身份的同时,践行着凛然不受他人侵犯的人格信念。
笔者曾撰写小文《明清通俗小说中人伦关系的兼类与淆乱》,系以“家奴欺主”与“婢作主人”两个情节类型的叙事,考察主仆关系的淆乱和颠倒。[12]关于后者,还可结合《红楼梦》的文本面貌与写作特点,从事新的探究。
众所周知,小说第二回,凭借识英雄于未遇的回眸一笑[13],甄士隐家的丫头娇杏,其后时来运转,竟当上堂堂正正的女主子。
结合甲戌本眉批评价娇杏“命运两济”,正遥遥映射甄英莲之“有命无运”,亦可见全书伊始就以扼要的笔墨,郑重提出了“婢作主人”的生动案例,是为叙事母题的一次成功演绎。
对于娇杏来说,这触发的是美满婚姻、幸福生活的开端,更直接带来地位的陡升,相较英莲后被拐卖,由父母掌上明珠堕入红尘浪底的多舛命运,更是天渊之别。
清人晶三芦月草舍居士之《红楼梦偶说》就名分与天伦、人事的关系而立论,联系这样两位甄士隐家成员的沉浮遭际,来生发感叹。所谓“慰情惟英莲,生小而失所矣;服事惟娇杏,长成而得所矣”,英莲与娇杏这两个人物的地位走势是“主者奴之,奴者主之”。之所以出现“反覆位置颠倒”[14]的情况,是由于造化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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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楼梦偶说》
另一个从仆人阶层跃升而起的例子,见于第四十五回所述贾府管家赖大的儿子。赖尚荣一生下来便由荣府放出去,从小读书,后来选了知县。为了庆贺此事,赖家连着摆了三日酒宴,邀请贾母以下都来游乐。
这里主与仆的界限实有模糊之处,恰如戚序本回末总批所云,“请看赖大,则知贵家奴婢身份,而本主毫不以为过分,习惯自然,故是有之。见者当自度是否可也。”
前引聂先生文章认为,在文学作品中,伦理身份的变化往往直接导致伦理混乱。在某些文学文本中,伦理结表现为伦理混乱(ethical confusion) 或秩序重构(reconstruction of ethical order)。然而,作为区区一个大丫鬟的鸳鸯,却在竭力避免任何形式的重构或紊乱。她当面反对邢夫人许诺的荣华富贵和家主地位,严词斥责了前来说项的金家兄嫂,也就使得躲在幕后老不正经的贾赦颜面扫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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聂珍钊《文学伦理学批评导论》,北京大学出版社2014年版。
比照当代作家张抗抗书写牡丹花不愿屈从女皇武则天淫威,防止失时开放因而受贬的散文名篇《牡丹的拒绝》,《红楼梦》第四十六回“尴尬人难免尴尬事 鸳鸯女誓绝鸳鸯偶”也是弱小者对于强权势力的公然说“不”。或可将此段故事,谓之“鸳鸯的拒绝”。
我们发现在此“拒绝”酝酿、产生并引发后果的来龙去脉之中,此回先后四次运用古时候指代妾室的“姨娘”称呼,实际构成了一条微型叙事线索与一段情节进程,大可进行一番文本阐析的工作。细加琢磨,这一称呼又分别出自四个不同人物之口,其间有当事人及其亲属、经办人,还有旁观者,以下试具论之。
邢夫人首先述说丈夫纳小的想法,不惜躬身巴结鸳鸯,而适时给她戴高帽,企图投合她的志向与脾性,始则曰:“你这一进去了,进门就开了脸,就封你姨娘,又体面,又尊贵。”接着又晓以利害,想要点明鸳鸯日后两种前途——要么终生为奴,要么抓住这个所谓的良机,飞上枝头变凤凰。
无奈她的这些利诱之词,丝毫打动不了心志坚定的鸳鸯。不说她对年过半百风烛残年的贾赦满是厌恶感情,并且彼时她的耳畔,似乎回响着针对“婢作主人”迷梦的清醒声音。谓予不信,可看下文叙述平儿因见无人,便笑道:“新姨娘来了!”鸳鸯一边红了脸,一边直接回击:“怪道你们串通一气来算计我!等着我和你主子闹去就是了。”她的反应让平儿听了,自悔失言。
“戏言”与“失言”的母题得到短暂的利用,所衬显的还是鸳鸯独立不倚、富贵不能淫的人格气度。面对平儿和袭人明是出主意暗中打趣调侃——要自己以许配给贾琏或宝玉为借口,来回绝大老爷,鸳鸯更斩钉截铁地揭露她们各自的心思鬼胎,“你们自为都有了结果了,将来都是做姨娘的。据我看,天下的事未必都遂心如意。你们且收着些儿,别忒乐过了头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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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票《鸳鸯抗婚》
除去以上三处人物对话的语言段落,第四次“姨娘”话语出现在叙述语言的转述中。也就是“他哥哥只得将贾赦的话说与他,又许他怎么体面,又怎么当家作姨娘。鸳鸯只咬定牙不愿意。他哥哥无法,少不得去回覆了贾赦。贾赦怒起来”。这回由甜言蜜语的利诱换成了寸步不让的刀剑威逼。命悬一线的情境之下,她选择了“誓绝鸳鸯偶”,宁愿终生不嫁,也不沦为老爷公子们的玩物。
以上前后四次出现“姨娘”字样,并且所指明确而统一,而此前一次使用,还是第四十回。贾母对居所如雪洞一般的宝钗叹道,“这孩子太老实了。你没有陈设,何妨和你姨娘要些”,显然也并非用其表示侧室之意涵。
总的来看,本回屡屡提及“姨娘”之女性称号与伦理身份,实为“婢作主人”之解构。鸳鸯的心志与言行,说明她不愿走其他姐妹的老路。即便玲珑精干好比平儿,不是也要忍受“贾琏之俗,凤姐之威”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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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环画《鸳鸯抗婚》
又说明她堪比《儒林外史》第四十一回的沈琼枝一般,乃是不让须眉的出众女性人物。犹记得吴敬梓笔下,带有部分自传性的人物杜少卿称赞沈氏毅然逃婚道:“盐商富贵奢华,多少士大夫见了就销魂夺魄;你一个弱女子,视如土芥,这就可敬的极了!”[15]
还是出现于吴敬梓(1701-1754)的笔下,第五回写严监生之妾赵氏,在正室王氏病重之时,百般照顾,哭天求地,愿代一死,终于感动王氏,提出自己死后,可将她扶为正室。谁料赵氏一听,“忙叫请爷进来,把奶奶的话说了。”[16]一句话,便写活了一个在卑贱地位上挣扎的女性,尽显其可悲可叹之处。
应当说,作为府中地位最高的贾母身边的大丫头,鸳鸯平日里对现有婚姻制度下妻妾的争斗冲突,想必不会陌生,更看清了媵妾们卑微难堪的生存状态,由此打心眼里产生的排拒抵触,也就容易理解了。
何况是试图以锦衣玉食、呼奴使婢为饵食,来诱惑处低位者,催发其心中蠢蠢欲动的非分之想与贪婪意念,对于这种手段,如鸳鸯者早已看透了把戏伎俩。
古代小说颇为常见的“婢作主人”情节既遭颠覆式书写,那么“鸳鸯的拒绝”也便成为对于违背志意而贪图富贵,以致利欲熏心的人生道路之否定,系以实际行动避免来路不正的身份变迁、上下易位的具体选择。
三、探春的难题:母亲为老不尊奈若何
贾探春在红楼诸人物中的关键意义,包含她是全书伦理叙事所塑造的少数清醒者之一。各种重要伦理遭到破坏,纲常解体,道德沦丧,正是贾府没落的内部原因。对此,探春不仅“呼吸领会”(鲁迅评宝玉语),更加了然于心。她的类似“百足之虫”“乌眼鸡”这样一些言论,直接捅破了乍看去还属温情脉脉的阖府伦常的窗户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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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福源制木板年画《探春吟句》
至于赵姨娘和探春之间存在扭曲的母女关系,历来的研究者都较为重视,若考虑其中的学术空间,则尚有待于完整、深入地揭示人性在特定环境中的复杂性,或借用西方境遇伦理学的观点,谓之展现具体情境中的伦理关系样貌,是为《红楼梦》伦理叙事的第三处景观。
在偌大的荣、宁二府中,作为贾政小妾的赵姨娘,竟然被自上而下视为“过街老鼠”。第二十五回说及贾环烫伤兄长,给自己和娘亲惹下祸事。当时凤姐便有意无意地提醒王夫人,应该追究“罪魁祸首”赵姨娘的责任。
黛玉房内小丫头雪雁眼中赵姨娘是何等的人物,也在是书描写的奴仆阶层中很有典型性。第五十七回通过她对紫鹃问题的答话,赵氏那矫情任性、到处讨嫌的形象,可谓跃然纸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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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视剧《红楼梦》中苏秋冬饰演赵姨娘
其人看似惯于算计,其实往往被轻易瞧见肺腑,想要占人便宜或者有所图谋,却总是弄巧成拙,惹人发噱。似乎除了不争气的儿子贾环,赵姨娘就没有至亲和死党。唯一找来的帮手,也是贪财无厌、居心叵测的马道婆。
这里自然要涉笔贾家的三姑娘。芒种节饯花会那天,因宝玉出门逛庙会,探春就托他购买些民间小工艺品。作为酬谢,她答应为其做一双鞋。没想到,这到了赵姨娘那里,也成了女儿厚此薄彼,不关爱贾环的一项“罪状”。
结果探春在宝兄弟面前,毫无掩饰地吐露她对生母的看法:“他那想头自然是有的,不过是那阴微鄙贱的见识。他只管这么想,我只管认得老爷、太太两个人,别人我一概不管。”(第二十七回)
至此,赵姨娘在长辈、同辈与晚辈之中,都只得到了劣评。面对正房太太、亲生闺女,甚至仆婢群体,其人走到哪里,非议轻鄙与埋怨不满的声音,似乎就跟到了哪里。
纵览全书回目,前八十回中罕见地以对举并列的两组伦理关系——即庶母女(包含甥舅)与主仆为中心,来构思、设置回目者17,就是第五十五回“辱亲女愚妾争闲气 欺幼主刁奴蓄险心”了。
这与后四十回多处以此类伦理意味浓厚且上下句对称的回目,凝练地反映贾家命运升降,或者交代人物结局的做法,实有心思、用意方面的区别:
第八十八回“博庭欢宝玉赞孤儿 正家法贾珍鞭悍仆”
第一百一十一回“鸳鸯女殉主登太虚 狗彘奴欺夭招伙盗”
第一百一十八回“记微嫌舅兄欺弱女 惊谜语妻妾谏痴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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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古典小说叙事伦理研究》
并且,本回伦理叙事之集中频密,在全书亦深具代表性。我们以为,该回开篇写深宫之行孝,为下文赵姨娘—探春母女身上的孝道争议作映衬。
随着后文的铺叙,小说逐步抛出一个伦理疑难问题——当人物置身长辈为亲不贤、为老不尊的情境,应该如何自处?作品系以赵姨娘兄弟赵国基的去世作为引线,触发如何从慰问礼数与安葬银钱方面加以处置的一系列情节。
引起伦理关系变动乃至紧张的过程,凸显了《红楼梦》人物塑造的功力,避免了肤浅的夸张和概念化,而能够揭橥人性的丰富含义,和人性在不同生活状态中,表现出来的复杂情形。
赵姨娘一厢情愿,要拿甥舅关系压人说事,谁知探春不为所动,反唇相讥。对此当代有这样的声音认为:
探春把王夫人的兄弟称为舅舅,这是一种不成文的习惯叫法,无论什么家庭,一律要求庶出子女视父亲的正式夫人为嫡母。只有嫡母的亲属,才能够成为父亲家庭的正式亲戚,拥有正式称谓,如姥爷、姥姥、舅舅、姨、表舅、表姨等。而姨娘的父母兄弟姐妹,则没有这样的名分,也就没有类似的待遇。因之,探春不承认生母赵姨娘的兄弟为自己的舅舅,一点也不过分,如果她认了,反让人奇怪,有悖于当时的家庭伦理文化的背景。[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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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启功给你讲红楼》
沿着此种思路,我们足以借助伦理文化的视域,展现人性在特定环境中的复杂性。探春的言行,折射的主要不是她想攀高枝的心理,而是自身在大家族之中所处的位置,所迎来送往面对的人际尤其亲缘关系。
基于同样的理由,张同胜也指出,贾探春只认得贾政和王夫人、斥责生母赵姨娘、不认亲舅赵国基以及对胞弟贾环也颇冷淡的伦理叙事,是由她的“伦理身份”所决定的。[19]
从剖析人物心理出发,进入到二人性格、精神、价值观等深层冲突,李希凡(1927-2018)的研究触及问题实质:
其实,探春恰恰是太“知道”偏的庶的,太在乎自己是姨娘生的了。偏生这亲娘实在不争气,总让她这做女儿的含羞蒙耻。久而久之,极度自尊的她就对生母滋生出异常的冷漠和厌恶,表现得近乎偏激、刻薄。
由丧葬费引发的这番争吵,是这对冤家似的母女的一次灵魂的交战,是她们郁积很久的矛盾冲突的总爆发,渗透着错综复杂的宗法社会及家族内部的深层矛盾,深刻而生动地描绘了她们的尖锐的性格冲突,展示了她们思想观念、感情境界的截然不同。[20]
结合《红楼梦》的评论资料,注意到作品问世以来的阅读史上,矛头对准探春非孝进行指摘的声音,可说是不绝于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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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楼梦刘履芬批语辑录》
刘履芬手批《新增批评绣像红楼梦》以为做女儿者,“正色疾言,无一相让;生我之恩,同于陌路。未可为训。”[21]
陈其泰的《桐花凤阁评〈红楼梦〉》也提出:“赵姨娘固不堪,奈是探春生身之母,若偏私护庇,自非当家所宜。而言语之间,总当存母子体统。今欲见己才,而大肆咆哮,亦思生长鞠育之为何人耶?”
在陈氏看来,“此等语只可悄悄劝谏,何得于大众之前诋辱之。”[22]看似献出公允之论,其实诟病探春的道德倾向昭然若揭。
相较而言,倒是成书于同治辛未十年(1871)的青山山农《红楼梦广义》,里面包含一些独到的认知。说者充分肯定探春“以大义为重,自不得稍顾私恩”[23],体现出其站在整个家族的立场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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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楼梦广义》
肯定探春伦理选择的一方,主要理由是她舍弃生母胞弟,而果断站在王夫人、宝玉一边,不仅关乎嫡庶之分,也涉及善恶、美丑、是非之分,因而具备相当的合理性。换言之,探春的这种倾向与选择,其实是遵循“生活逻辑”的。其基本依据“符合现实生活的社会条件、价值观念、人物言行、事件发展等方面的人情事理”。[24]
推究探春本人的伦理观念,其中一项重要内涵是严明主仆之分,划清各自的地位界线。第六十回规劝母亲赵姨娘不要跟芳官等小丫头一般见识,应恪守凌驾其上的身份,就反映其思想意识中主仆之间的名分、等级,有清楚不可逾越的鸿沟。
然而,以是非道义而非宗法亲疏作为衡量、处理人事的准则规范,就这点来说,探春与赵姨娘母女的冲突不和,再次印证着《红楼梦》令上下位的伦理身份迎来考验与挑战的情节类型与人物关系模式。居高位者未必天然拥有道德优势与话语强权,而辈分低且行事正者反倒更能赢得旁观之人的尊重同情。
一切事物正当与否完全取决于境遇——这是基督教伦理学家约瑟夫·弗莱彻(Joseph Fletcher)强调的观点。境遇伦理学(Situation Ethics)认为,现代科学发展所产生的新道德问题,已经不能从现行道德原则和已有伦理学概念出发,人们需要灵活对待、分析道德。[25]
受此启发,比照前现代社会特别是思想史所谓超稳定结构下中国小说的伦理叙事,我们同样可以从伦理情境、境遇,而非道德诫律的角度,重新思考类似探春-赵姨娘这样的人物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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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善相济:古典小说的伦理叙事》
余 论
“凡是阉割了艺术的生命,抹杀了文学作品的特点,那方法都是错误的。”吴组缃先生曾经倡导红学的题中应有之义,是“从人物形象的研究着手”,其具体内涵包括:
研究众多人物主次从属的关系,研究众多人物形象的特征,研究众多人物在矛盾斗争中的地位和彼此间的关系,研究人物性格的形成和发展,研究作者在处理上所表现的态度或爱憎感情等等。[26]
前文以点带面、移步换景,相继观赏了《红楼梦》伦理叙事的三处风光。其间重要看点,就在于把“众多人物在矛盾斗争中的地位和彼此间的关系”,作为考察的一个重点。
我们主张将“关系向度”视为中国古典小说“伦理叙事”内涵之核心,因其绾合了人物关系(来自小说本体)与伦理关系(奠基于伦理文化土壤)两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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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清小说伦理叙事研究》
若再以主仆伦理为例,首先,小说诚然重点刻画了部分奴仆欺凌主家的倾向与事实。第五十五回“欺幼主刁奴蓄险心”的部分,引来脂砚斋批语,谓探春“暂代数月,而奸奴蜂起,内外欺侮,锱铢小事,突动风波,不亦难乎!”
其中探春与吴新登媳妇和李纨的一番对话,在当代学者眼里,凸显“这宗法贵族之家日常生活中的深刻、复杂的矛盾冲突而且显豁蕴含在对话背后的无言的心智较量。”[27]
其次,通过人物行止来严明主仆等级、差距的侧面,同样包孕于书中。
第五十四回通过贾母与王夫人的对话,读者知晓袭人母亲去世,守孝本是顺理成章的事情,但作为主子的贾母对其仍有职事方面要求。这提示我们思考伦理选择与主仆阶层的关系,易言之,遵守伦理规范时必须考量先后去取的问题。
随后第五十八回,园中一婆子以芳官干娘自居,出言不逊,要打芳官。袭人则让麝月以言辞对其弹压、“震吓”,后者的理由便是“有了主子,自有主子打得骂得”,不能“越老越没了规矩!”
最后,回到本文拈出的情节类型与人物关系模式,“上下易位”在第四十五回李纨为平儿打抱不平而少见地大段说话,也有所反映。
她批评凤姐:“你今儿又招我来了。给平儿拾鞋也不要,你们两个只该换一个过子才是。”结果是“说的众人都笑了”,也侧面显示众人对此的以为寻常。
第五十五回平儿直接以“你”“我”,称呼主母凤姐与自己,这清晰而强烈地折射全书借助人物称谓反映礼法尺度与人物关系的写作特色。
同样,第三十一回晴雯讥刺袭人口中用“我们”指代她和宝玉,是由于怡红院里主与仆的地位差距貌似也被抹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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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视剧《红楼梦》中晴雯剧照
其实晴雯自己,不也因为直呼宝玉名字,惹来坠儿母亲指责,又引发她和麝月的反击么(第五十二回)。
借混同称呼来彰显伦理亲密的手法,在第四十九回还有更加显豁的运用:
此时大观园中比先更热闹了多少。李纨为首,余者迎春、探春、惜春、宝钗、黛玉、湘云、李纹、李绮、宝琴、邢岫烟,再添上凤姐儿和宝玉,一共十三个。叙起年庚,除李纨年纪最长,他十二个人皆不过十五六七岁,或有这三个同年,或有那五个共岁,或有这两个同月同日,那两个同刻同时,所差者大半是时刻月分而已。连他们自己也不能细细分晰,不过是“弟”“兄”“姊”“妹”四个字随便乱叫。
如果联系《水浒传》第七十一回铺叙梁山英雄大聚义时,“八方共域,异姓一家”,并且“都一般儿哥弟称呼,不分贵贱”自当有更深入的理解。[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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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禅绘《水泊梁山一百零八将全图》
这种抛却社会阶层高低、职业贵贱与伦理辈份长幼的待人方式,其产生原由,显然不仅出于“四海之内皆兄弟”的伦理理想,同时也有赖于居下位者道德品性的闪光。
《红楼梦》后四十回不乏此方面人物事例。男有包勇,“虽是新投到此,恰遇荣府坏事,他倒有些真心办事,见那些人欺瞒主子,便时常不忿”,终而指责负心薄情的贾雨村,协助匡扶贾家的乱局(第一百零七回);女有刘老老,她面对“舅兄欺弱女”——王仁、贾环谋算将巧姐嫁给外藩郡王做妾以图发财的危情,在乡里藏人,将巧姐拯救于水火(第一百一十九回)。
能够正视、发掘、光大底层民众这种金子般的品质,正可谓作家及其续作者伦理观念中超越时代局限的因素,应当说,其中也透露些许现代性的消息。
段江丽阐述《红楼梦》中传统家庭伦理的两种变奏方式之一,是“超越等级秩序的情义”。她明确提出,将贾府主仆关系放在传统家庭伦理关系中来看,固然有压迫与被压迫的一面,但也不乏超越等级秩序的情义,这样的关系典型地表现在贾母与鸳鸯、凤姐与平儿、黛玉与紫鹃这三对主仆身上。[29]其思路、观点对我们的研讨,颇具补充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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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楼人物家庭角色论》,段江丽著,辽宁人民出版社2019年1月版。
总之,从“关系向度”的视角观察,不论是贾宝玉之平视友人,深情厚结,还是贾探春甘冒不孝恶名而违逆到处惹事生非的生母,又或者金鸳鸯宁愿终身不嫁也矢志坚拒老而无行的贾赦,《红楼梦》耐心、精心且细心地展现了对于上下位伦理关系变动甚至互换的兴致,从而为万千读者活画出一道道有关伦理叙事的旖旎风景线。这既具体而微地承载着传统文化伦理本位的主题,更以文学的方式,交出了一份人性求索与拷问的答卷。
注释:
[1]曹雪芹著,无名氏续,程伟元、高鹗整理,中国艺术研究院红楼梦研究所校注《红楼梦》,人民文学出版社2008年版,第6页。本文引用《红楼梦》作品正文,皆据此本,不再一一出注。
[2] 朱熹撰《四书章句集注》,中华书局2011年版,第129页。
[3] 曹雪芹著,脂砚斋评,吴铭恩汇校《红楼梦脂评汇校本》(下),清华大学出版社2020年版,第978页。本文所引脂砚斋评语皆出此本,其后不再做注。
[4] 赵永刚《从五伦到六伦:论<红楼梦>对儒家人伦思想的继承与拓展》,《深圳社会科学》,2021年第2期。
[5] 翟学伟《人伦、耻感与关系向度——儒家的社会学研究》,北京大学出版社2022年版,第3、22页。
[6] 《成都教育学院学报》,2004年第6期。罗璞的完整论述,又见于他2001年在四川师范大学完成的硕士论文《贾宝玉与明清之际士大夫伦理道德研究》。
[7][8][26]原载《北京大学学报》1956年第4期,收入吴组缃著,刘勇强编《<红楼梦>的艺术生命》,北京出版社2020年版,第79-80、101、69-70页。
[9] [清]随缘下士编辑,于植元校点《林兰香》,春风文艺出版社1985年版,第309页。
[10] 《通天乐》第九种《下为上》。[清]石成金编,钟林斌校点《通天乐》,《中国古代珍稀本小说》(1),春风文艺出版社1994年版,第261页。
[11] 聂珍钊《文学伦理学批评:基本理论与术语》,《外国文学研究》2010年第1期。
[12]发表于南京大学文学院主办《文学研究》第6卷第1期,2020年6月。
[13]具体论述参见拙文《古代小说中的凝视与回眸——从<红楼梦>谈起》,《红楼梦学刊》2018年第4辑。
[14]黄霖编著《历代小说话》第二册,凤凰出版社2018年版,第780页。
[15][16][清]吴敬梓著,李汉秋辑校《儒林外史》(汇校汇评),上海古籍出版社2010年版,第511、67页。
[17]除此而外,当推列藏本第十八回作“隔珠帘父女勉忠勤 搦湘管姊弟裁题咏”。
[18]启功《启功给你讲红楼》,中华书局2006年版,第56页。
[19]张同胜《<红楼梦>中贾探春的伦理身份论略》,《红楼梦学刊》2015年第2辑。
[20]27李希凡、李萌《“孰谓莲社之雄才,独许须眉”——贾探春论》,《红楼梦学刊》2006年第2辑,收入《不惑之获——<红楼梦学刊>40年精选文集(第二卷):思想艺术·人物评论》,文化艺术出版社2020年版,第431、433,425页。
[21]曹雪芹著,陈文新、王炜辑评《红楼梦》(百家汇评本)(上),长江文艺出版社2005年版,第377页。
[22] [清]陈其泰评,刘操南辑《桐花凤阁评〈红楼梦〉辑录》,天津人民出版社1981年版,第170-171页。
[23]光绪二十八年(1902)味青斋校刊本,引自黄霖编著《历代小说话》第三册,凤凰出版社2018年版,第1153页。
[24参见张平仁、孙旭《矛盾与平衡:〈红楼梦〉中的生活逻辑与艺术逻辑》,《红楼梦学刊》2024年第1辑。
[25]约瑟夫·弗莱彻著,程立显译《境遇伦理学——新道德论》之《前言》,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9年版,第2页。
[28]施耐庵著,郭皓政辑评 《水浒传》(百家汇评本)(下),长江文艺出版社2007年版,第575-576页。
[29]段江丽《结语:<红楼梦>与传统家庭伦理》,《红楼人物家庭角色论》,辽宁人民出版社2019年版,第385-38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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