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26年1月19日这一天,清华大学官网正式发布了一则引人关注的公告。公告内容涉及清华大学社会科学学院针对2名博士研究生拟给予退学处理的相关事宜,这一消息在校园内外都引发了不小的震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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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中详细披露了这两名学生的具体信息。其中一位是邱**,男性,是社科学院2010级博士研究生,其学号为2010370017。另一位是吴**,女性,为社科学院2013级博士研究生,学号是2013370035。他们二人都犯了同样严重的错误,即在未向学校履行任何请假手续的情况下,逾期两周未进行注册。
注册这一环节对于学生来说至关重要,它不仅仅是一个简单的流程,更是学生正常参与学校学习和生活的重要标志。在清华大学这样严谨规范的高等学府,每一项规章制度都有着其存在的意义和价值。按时注册是学生遵守学校管理秩序、保障自身学业顺利进行的基本要求。而这两名学生未请假且逾期两周未注册的行为,无疑是对学校规章制度的漠视,也给学校的教学管理工作带来了一定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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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做出拟退学处理的决定并非是随意为之,而是有着明确的依据。根据《清华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清校发〔2019〕49号)第三十二条第(八)项的规定,对于出现此类严重违反学籍管理规定情况的学生,学校有权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这一规定的制定是经过了充分的考量和论证,旨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和管理秩序,保障广大学生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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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处理过程中,学校也遇到了一个棘手的问题,那就是难于联系到这两名学生本人。学校方面或许尝试了多种方式,如通过校内系统预留的联系方式、联系其导师或同学等,但都未能成功与他们取得直接联系。在这种情况下,无法直接将拟退学处理的通知送达给他们。为了确保处理程序的合法性和公正性,学校特采用公告送达的方式。自公告发出之日起,满十个工作日,即视为送达。这一做法既体现了学校在处理问题时的严谨性,也给予了学生应有的知情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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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学校也充分保障了学生的申诉权利。如果学生对此处理意见有异议,他们可以在拟处理意见书送达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本院系研究生管理部门提交书面申辩或者进行口头陈述和申辩。这一规定为学生提供了一个表达自己观点和诉求的渠道,让学生有机会对自己的行为进行解释和说明,也体现了学校在处理问题时的人性化和民主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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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华大学此次发布的公告,不仅是对这两名学生具体情况的通报,更是向全体学生敲响了警钟。它提醒着每一位学生都要严格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珍惜自己的学业机会,积极履行自己的义务,共同维护良好的校园秩序和学习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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