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奇怪的是,打官司的时候,出庭的不是段筱鹃本人,也不是她和谢纬的孩子,而是她爸爸,也就是谢纬的岳父,按理说这种案子应该由配偶、父母或者成年子女来代理,岳父来代理女婿的情况实在太少见了,后来大家才知道,段筱鹃是继女,谢纬是上门女婿,他亲妈有智力障碍,亲爸早就不在了,所以一直是由岳父管着他的事情,法院觉得这种情况特殊,就让岳父出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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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吵得很厉害,有人说她只是做了女人都可能做的事,意思是男人出轨生孩子大家觉得平常,女人这么做就被骂得很惨,也有人问为什么男的可以而女的就不行,《民法典》写明了非婚生孩子和婚生孩子权利一样,法律没有偏向谁,但人们心里还是有偏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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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件事不能只看谁对谁错,谢纬瘫痪后家里压力变得很大,照顾他需要花钱花时间花精力,段筱鹃一个人实在撑不住,她之前想过离婚可谢纬坚决不同意总说不能走,这种不离婚其实是在拖延着,婚姻成了牢笼不是因为有爱而是责任把人压垮了,中国没有完善的照护体系没人帮忙社保不管心理也没人疏导,很多家庭走到这一步都是被现实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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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父代替女婿走上法庭,这件事让人琢磨不透,他是真心为谢纬考虑,还是认为女儿做法有错,又或者觉得这该由自己来承担责任,他站在法庭上,代表的是一个不能开口说话的人,问题在于,当亲人变成做决定的一方,被照顾的那个人有没有表达意见的机会,法律允许代理人行事,却不能保证这个人真的会替对方着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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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似的事情在江苏和广东都发生过,但很少有人了解,2024年北京有个案子,一位植物人丈夫被妻子提出离婚,法院没有批准这个请求,因为不能随便拆散一个没有行为能力的人的婚姻,如果这个案子判了离婚,可能以后生病倒下的人更容易被抛弃掉,婚姻到底是什么呢,是感情还是责任,法律也没有明确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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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一个现实问题,如果离婚了,段筱鹃现在怀的孩子是合法继承人,但谢纬自己都养不活,哪有钱分给孩子,财产一分,他的治疗费和护理费就得减少,法律保护了孩子的权利,却没想到瘫在床上的那个人能不能活下去,这算一种隐形的牺牲。
我觉得这事最让人难受的,不是谁对谁错的问题,是我们总把复杂的事情想得太简单,要么说女方心太狠,要么夸男方真伟大,其实大家都困在这个系统里,没人给出路,法律可以定规矩,但管不住人心,谢纬躺在医院,段筱鹃站在法庭上,岳父坐在代理人席,每个人都在做选择,可谁都不轻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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