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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推进“冬季护安”专项行动,切实筑牢广大群众财产安全防线,永靖县公安局刑侦部门精准聚焦冬季诈骗案件高发态势,坚持科学研判、精准施策、重拳打击,于近期成功侦破2起诈骗案件,抓获犯罪嫌疑人3名,以实际行动守护群众切身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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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一:虚构身份博信任 借病索财施诈骗
2024年12月,受害人姬某某通过某短视频平台与马某某相识。交往中,马某某刻意编造虚假身份,谎称自己在广东经营一家化妆品公司,每年可获得三百万元分红,以此骗取姬某某的信任,同时,又虚构自身患有肺肿瘤、时日无多的谎言,博取姬某某同情。
在取得受害人信任与同情后,马某某开始频繁以患病治疗、银行取现打点、银行卡因涉嫌诈骗被公安机关冻结、参与诉讼需缴纳诉讼费等为由,多次向姬某某索要钱财。为持续蒙蔽受害人,马某某还以“很快就能还款”为诱饵,利用姬某某的善心不断拖延、反复诈骗。经核查,2024年12月至2025年8月期间,马某某通过上述手段累计骗取姬某某钱款20余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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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二:趁虚哄骗取赃物 转手变卖谋私利
刑侦大队民警在梳理尤某某诈骗案案情时,获悉案件背后隐藏另一起诈骗线索。经查,犯罪嫌疑人张某某、唐某某明知尤某某所持金手镯系盗窃所得,却故意谎称该手镯为假冒伪劣产品,以欺骗手段怂恿尤某某将手镯丢弃至永靖县春明路商业街路边。待尤某某离开后,二人迅速返回现场取回手镯,随后将其变卖,非法获利8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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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犯罪嫌疑人马某某、张某某、唐某某3人均已被永靖县公安局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冬季护安,警民同心。永靖县公安局刑侦部门将持续深化“冬季护安”专项行动,始终保持对诈骗、盗窃等突出违法犯罪的高压严打态势,不断加大案件侦办力度,全力挤压违法犯罪空间,切实提升广大群众幸福感、安全感和满意度,为群众平安祥和度过冬季筑牢安全屏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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