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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梳子姐
兹事体大,但四日四察,察得自媒体晕头转向。
老贾主动约架那阵,舆论场其实没几个人站他。微博来总怕火烧连营,索性将二位禁言了事。
按说故事到这儿就该收尾,谁料人日下场,一下就是四天连评,直接把自媒体的脖子拧成了麻花。
第一评,枪口对准老罗:网络黑嘴,别有用心。自媒体那帮嗅觉灵敏的,瞬间调转枪口,齐声说老罗这次悬了。老贾热泪盈眶,转发全员:相信组织,依靠法律,我们一起挺!那架势,活像等来了撑腰的家长。
第二评,画风突变,指向老贾软肋:企业家把经营问题归咎于公关不力,这是搞错了重点,真诚才是最好的公关。老贾估计有点懵,但转念一想,组织怎么会错?于是又觉得自己赢了,连夜配文:反思!对照!改进!感叹号敲得键盘差点冒烟。
第三评,矛头转向平台:批评平台看热闹不嫌事大,放任不良舆论发酵。老罗老贾一看,气又顺了——原来是在收拾微博那个搅局者。老贾激动得连夜筹划融资,拉几个老铁站台,感觉又双叒叕胜了一局。
第四评,火力对准热搜:批评平台为了流量生意推波助澜、制造对立。人日不愧是官媒天花板,思辨与智慧齐飞。
但说实话,三篇本可并作一篇,那就无可指摘了;或者只发第二篇,也算面面俱到。结果四天四发,把舆论场彻底整不会了,尤其是看风向吃饭的自媒体。
他们一评说老罗危险,二评骂老贾不地道,三评又拍大腿说平台该死,四评直接原地转圈——自媒体的脸,都快被打肿了。
官媒引导舆论,初衷是好的,一锤定音也有必要。但容我提个醒:这里头有个关键问题似乎没拎清。
老罗首先是消费者,其次才是大V。 这是个法律概念,不是身份排序。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消费者享有知情权。老罗作为顾客吐槽消费体验,这是法定权利。
纵观事件全程,他算得上克制。有人总说粉丝越大责任越大,可反过来想想:多少社会进步,不就是靠这些有影响力的消费者推动的? 普通人维权声音太小,总得有人替大家递个话。
老贾不是于东来,老罗更不是柴怼怼,两码事。老贾的真正执念,从来不是公关技巧问题,而是固守他那套预制菜标准。确实没人比他更懂预制菜的国标,但国标是底线,不是天花板。
老百姓要的真不多:预制菜能不能吃,舌头会说话;值不值那个价,钱包会说话;吃的时候是否被告知,这是《消法》第二十条规定的底线义务。
我们接受预制菜,但前提是不能被蒙在鼓里,更不能被宰。你不能拿解冻加热的食材,卖出镬气小炒的价格。
预制菜解决了效率和卫生问题,但它永远解决不了"新鲜现做"的口感期待。餐饮业是市场检验的行业,如果靠评论文章就能救活一家企业,那全聚德、狗不理这些老字号是不是也该安排一下?
我当然希望西贝102家店好转,4000名员工稳定。但企业的命运,终究要交给市场,而不是评论员。老贾如果真想改进,不妨先调整那把"15毫米定价尺"的刻度。
最后说点肺腑之言:
讨论营商环境,讨论民企保护,都必要。但比这更重要的,是守住人民立场这个根本底色。企业前面站着消费者,不是评论家。
企业能否活下去、活得好,不看声量看分量——要看老百姓认不认可、接不接受。与其拿员工就业做道德筹码,不如想想:十四亿人对入口食物的健康权、知情权与选择权,是不是更该被捍卫?
这才是真问题,容不得模糊。行业标准该明确了,企业边界该划清了,消费者的底线该守住了。
兹事体大,需要关注,更需要建设性共识,而不是一日一论,论得人心惶惶。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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