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培养目标
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热爱中医药事业,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在科学研究和专业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层次专门人才。
02
招生类型
(一)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
(专业代码1005,1006,1008,1011开头)
培养具有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创新型专门人才为目标,学生毕业时授予相应学科门类的学术型学位,接收普通招考和“申请-考核”及硕博连读报考。
(二)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专业代码1057开头)
培养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医学素养的高层次实践创新型人才为目标,学生毕业时授予相应学科领域的专业型学位,接收普通招考和“申请-考核”报考。
03
学制及培养形式
博士研究生学制为四年,最长学习年限为六年。
培养方式为全日制就读,即全脱产在校就读并遵守在籍学生相关管理规定。
04
招生规模
2026年我校拟招收博士研究生计划详见官网目录(点击阅读原文),实际招生人数以当年国家下达的计划数为准。
05
报考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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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往届生须获得中医硕士/博士学位、中医学硕士/博士学位、中西医结合医学硕士/博士学位。
3.应届毕业研究生须在入学前获得中医硕士/博士学位、中医学硕士/博士学位、中西医结合医学硕士/博士学位。
(八)“申请-考核”报考条件:
1.报考者须符合我校招考规定的(一)-(七)项报考条件,以同等学力方式获得研究生学位人员不得跨专业报考。
2.英语水平要求,须符合以下任一项:
(1)CET-6成绩≥425分或提供六级合格证书;
(2)托福(TOEFL)成绩≥85分;
(3)雅思(IELTS)成绩≥6.0;
(4)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PETS5)考试合格;
3.报考“申请-考核”制考生请仔细查看研究生院官网章程中的相关科研要求(可点击阅读原文)。
(九)硕博连读报考条件
硕博连读考生报考条件以成中医研〔2025〕22号《成都中医药大学关于选拔优秀硕士研究生以硕博连读方式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的实施办法》为准 。
06
学院对考生生源要求
(一)基础医学院、临床医学院、针灸推拿学院、药学院、民族医药学院、智能医学学院:限招全日制研究生。
(二)眼科学院
1.报考专业学位(专业代码:105706、105709)的考生还须同时具备:研究生期间攻读专业须为中医眼科学、中医五官科学(眼科方向)、中西医结合临床(眼科方向),提交材料时须提供研究生就读院校出具的相关证明原件。
2.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 号)中针对报考医学类专业的建议,结合眼科学院的学科特殊性,除我校要求的体检条件以外,具有以下情况的考生建议慎重报考:(1)任何一眼矫正到4.8镜片度数大于800度者;(2)一眼失明另一眼矫正到4.8镜片度数大于400度者;(3)斜视者。
(三)养生康复学院
中医康复学(专业代码1005Z4)01方向:限招临床医学、中医学、中医全日制研究生。
(四)护理学院
本科及硕士均为全日制学历,同时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本科专业为护理学或助产学;
2.硕士专业为护理学或护理。
07
报考程序
(一)网上报名
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时间以各学院具体通知为准。
(二)网上报名地址
考生自行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博士网报系统”进行报名。网报链接地址:https://account.chsi.com.cn/passport/login?entrytype=yzgr&service=https%3A%2F%2Fyz.chsi.com.cn%2Fbsbm%2Fj_spring_cas_security_check
(三)报名信息确认
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请在报考学院通知的规定的时间内提交相关材料进行报名信息确认。学院对考生的报考条件进行审查,对考生的学历(学位)学籍信息存疑的,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
根据国家教育部对报考资格审查的要求,所有考生必须提供相关《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材料,并确保在线验证报告在2026年8月前有效,否则影响最终录取。具体情况如下:
1.往届生须提供专科/本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研究生阶段《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2.应届毕业研究生须提供研究生《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及专科/本科/硕士《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3.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单证硕/博士)须提供《学位授予信息认证报告》及本科/硕士《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4.持境外研究生学历报考的考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学位报告 。
注:《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及《学位授予信息认证报告》申请办法详见:http://www.chsi.com.cn/xlcx/bgcx.jsp(学信网)。如学信网无法做出相关学历在线验证,请提供省级教育相关机构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此类方法认证周期较长,请考生务必提前准备。
(四)信息确认需提交纸质材料
1.学术学位
(1)成都中医药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材料封面。
(2)目录(请按考生实际情况整理报考资料)。
(3)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网报后打印),须在“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意见”栏签署意见(未就业人员由人才交流中心签署报考意见;在职人员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签署意见;应届毕业研究生由研究生所在学校研究生院签署意见)。
(4)考生思想品德考核材料证明。
(5)两名与报考学科相关的教授(或相当职称)专家推荐书,其中一名须为报考导师推荐书(推荐专家均须出具职称证明)。
(6)外语水平成绩证明复印件,根据报考导师的研究方向,提交一份科学研究计划书,计划书内容包括研究目的、研究背景、研究内容、研究方案、创新点等,要求字数不少于3000字,列出必要的参考文献。
(7)学籍学历证明相关材料:
往届生:
①研究生课程在校成绩单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方为有效)。
②本(专)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本(专)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复试或入学时验原件。
③研究生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研究生阶段《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④研究生学位论文全文;研究生论文评阅意见书两份(复印件请加盖公章方为有效)。
应届毕业研究生:
①研究生课程在校成绩单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方为有效)。
②本(专)科/研究生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本(专)科/研究生《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复试或入学时验原件。
③研究生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2.专业学位
(1)成都中医药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材料封面。
(2)目录内容(请按考生实际情况整理报考资料)。
(3)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网报后打印),须在“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意见”栏签署意见(未就业人员由人才交流中心签署报考意见;在职人员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签署意见;应届毕业研究生由研究生所在学校研究生院签署意见)。
(4)考生思想品德考核材料证明。
(5)两名与报考学科相关的正高级专家推荐书,其中一名必须为报考导师推荐书(推荐专家须出具职称证明)。
(6)外语水平成绩证明复印件,根据报考导师的研究方向,提交一份科学研究计划书,计划书内容包括研究目的、研究背景、研究内容、研究方案、创新点等,要求字数不少于3000字,列出必要的参考文献。
(7)报考专业相对应的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复印件。
(8)学籍学历证明相关材料:
往届生:
①研究生课程在校成绩单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方为有效)。
②本(专)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本(专)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复试或入学时验原件。
③研究生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研究生阶段《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④研究生学位论文全文;研究生论文评阅意见书两份(复印件请加盖公章方为有效)。
应届毕业研究生:
①研究生课程在校成绩单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方为有效)。
②本(专)科/研究生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本(专)科/研究生《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复试或入学时验原件。
③研究生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五)报考资格审查
我校各博士招生学院对考生提交的资料进行初步审查,并在学院官网公布初审合格名单。在复试阶段,将对资料进行复审,对不符合报考资格者将取消复试资格。
08
考试安排
(一) “申请-考核”类
1.面试批次:面试批次以报考学院发布公告为准。
2.每位考生每批次仅能填报一名导师,报考学院负责审核网报信息申请材料。
3.学院按专业成立相关考核小组,对通过资格审核的申请者进行考核,考核过程要真实记录并妥善留存记录材料。
4.考核小组根据本学科特点和培养要求,重点考核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前沿知识及最新研究动态掌握情况和是否具备博士生培养的潜能和综合素质。考核内容应涉及外语应用能力考查、专业基础考查、科研实践能力考查等三个模块。考核形式由专家组自行确定,考核时间不少于30分钟。考核时间及地点由各报考学院负责通知。
(二)普通招考类
初试时间:拟定于2026年4月中下旬
初试方式:线下考试
初试地点:成都中医药大学温江校区
不排除根据实际情况需要调整考试时间及考试方式,请各位考生密切关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考试公告。
复试时间:具体安排在初试成绩公布后,时间详见复试公告。
(三)硕博连读类
2026年春季学期进行硕博连读研究生的选拔,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09
拟录取
(一)我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按照“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对考生考核成绩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等综合评价确定录取名单。
(二)博士研究生录取类别分为“定向”或“非定向”,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不享受研究生国家助学金。凡被我校录取为非定向就业的博士研究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将本人的人事档案转入我校,请考生谨慎选择报考类别。
(三)对在报名及考核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有关部门视不同情况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给予处理。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四)根据教育部规定,招生单位要将考生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我校不予录取。
(五)对作弊考生的有关情况,学校将按规定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并记入考生的诚信档案和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对严重作弊的在校生,按有关规定予以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作弊的在职考生,学校将情况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对于违法者,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六)不符合培养单位规定的其他要求的,不予录取。
010
培养费收费标准及学习期间待遇
博士研究生培养费为每学年10000元/生。我校设立了各类研究生奖助学金,博士研究生每生每年13000元国家助学金(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成绩优秀者可申请研究生国家奖学金(30000元/生/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一等奖12000元/生/年,二等奖10000元/生/年、三等奖8000元/生/年)。
011
(一)“申请-考核”制考生未被录取符合普通招考条件者可报考当年的普通招考,但须进行重新网报。
(二)导师姓名前加“★”为我校兼职导师。
(三)报名信息必须真实准确,若材料填写不全或逾期未能提交,造成报名不成功,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四)考生须在报考不同批次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缴纳报名费,提交报名资料,逾期不再受理;仅进行网上报名未缴纳报名费者网报信息无效、未按当批次报考要求时间提交材料视为放弃本批次博士生报考。
(五)所有纸质材料均使用A4纸打印或复印。
(六)报名材料须齐备合规,报名材料及报名费一经收取,恕不退还。
(七)我校不提供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往年试题,考试科目不指定参考书目。
(八)考生因报考博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
(九)本章程未尽事宜或与上级有关规定不一致的,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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