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 年 4 月 24 日,甘肃省庆阳市正宁县榆林子镇习仵村一起普通的土地测量纠纷,在相关部门介入后逐步转为刑事案件。62 岁的村民石风娥因涉嫌寻衅滋事罪被一审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其家属兼辩护人仵世锋持续反映案件办理过程中部分环节的程序细节问题,引发社会广泛关注。目前,石风娥已向甘肃省庆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案件核心争议集中在侦查、起诉、审判各环节的程序合规性核实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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纠纷起因与首次处置:相关程序细节及特殊情况处置引发关注
当日,甘肃金化强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相关人员与当地烟站工作人员在习仵村测量烤烟种植面积时,因疑似踩踏石风娥家玉米地、耕地测量异议等事宜,与石风娥夫妇发生冲突。石风娥的丈夫在争执中嘴角出血,家属表示,后续派出所的调解工作未能完全化解矛盾,导致冲突有所升级。
正宁县公安局榆林子派出所民警曹安宁带队参与处置,此次处置中的多项细节受到家属关注。家属提出,曹安宁的执法资质及案件长期由其一人负责沟通的相关情况,是否符合执法工作规范,希望能得到进一步说明。此外,警方在首次与石风娥夫妇沟通并带离过程中,未出示传唤证或工作证件便采取带离措施,这一流程的合规性让家属存在疑问。
带离过程中,石风娥突然发病,带队辅警向派出所所长汇报时未提及该紧急情况,仅以 “人手不够带不上来” 为由请示,导致石风娥未能及时获得救治。随后石风娥被再次带离,病情进一步加重,最终在榆林子派出所内病发,被救护车送往正宁县人民医院治疗。
侦查阶段:办案期限、相关材料完整性及鉴定依据等情况受关注
石风娥在正宁县人民医院治疗期间,每天有五六名民警 24 小时轮班值守,执法记录仪全程记录。对此,家属提出疑问:“一位 62 岁的农村妇女住院治疗,多名民警在场记录,是否会对其精神状态和名誉产生影响?将病人在病房内的发病行为认定为‘扰乱公共秩序’并投入相应警力值守,相关警力使用的合理性可进一步考量。”
侦查环节的部分细节也引发家属关注。家属查看 2025 年 4 月 24 日的执法记录仪视频时发现,19 时 59 分至 20 时 04 分这一关键时段的记录未完整呈现,而该时段正是石风娥被带离的核心过程。督察部门解释称视频为自动分段保存,并无缺失,相关说明仍需进一步与家属沟通核实。
值得注意的是,石风娥早年已被诊断患有癔症和精神分裂症,家属认为此次案发与派出所的处置行为可能存在关联。公安机关委托甘肃天泰司法精神病鉴定所进行鉴定,最终认定其案发时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家属透露,庭审中鉴定机构人员表示,公安机关仅提供了案卷材料,未提供完整的临床影像资料及全程执法记录资料,鉴定主要依据办案民警的相关陈述,家属希望鉴定结果的相关依据能进一步补充完善。
此外,案件最初作为治安案件受理,在超出法定 14 天办案期限后,历时 74 天才转为刑事案件,相关程序衔接的合规性需进一步明确说明。公安机关称办案过程全程录音录像,但这些视听资料在司法鉴定、检察院审查起诉及法院审理等环节未进行出示与质证,其在案件办理中的作用未能充分体现,引发家属关注。
拘留与起诉:文书时间衔接及起诉书事实描述需进一步核实
2025 年 7 月 10 日,石风娥被带至医院进行拘留体检并被实际限制人身自由,而《拘留通知书》落款日期为 7 月 11 日 9 时。我国《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执行拘留须出示拘留证,且法律文书时间应与实际执行时间一致,这一时间差让家属对相关程序的规范性存在疑问,希望能得到明确解释。
因正宁县人民医院不具备治疗石风娥所患疾病的条件及相关药物,石风娥后转至庆阳市人民医院住院治疗。此后,正宁县人民检察院以寻衅滋事罪对其提起公诉,指控其多次阻拦车辆、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等行为,建议判处有期徒刑二年。
家属仔细核对后发现,起诉书中部分表述与事实可能存在出入,包括将玉米地写作烤烟地、将不在场证人列为在场、将精神病人病发无意识的行为定性为 “故意伤害” 等,涉及至少 9 处关键事实描述有待核实。家属希望了解,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过程中是否充分核实证据真实性,对于公安机关提供的口供中可能存在的矛盾及办案期限相关情况,监督职责的履行可进一步完善。据悉,正宁县人民检察院曾于 2025 年 9 月 10 日就案件办理期限问题向公安机关发出监督意见,公安机关已于 9 月 15 日书面回复并作出相应调整。
审理阶段:庭审程序规范及质证权保障等问题引发关注
正宁县人民法院审理期间,庭审中的多项细节引发家属疑问。第一次开庭时,公诉人采用 “打包式” 宣读证据、调整证据目录顺序的方式举证,辩护人申请审判长回避未获法院准许,且未收到相关理由说明,家属希望质证程序的公正性能得到进一步保障。
第二次开庭时,辩护人多次申请当庭播放并质证记载执法过程的完整执法记录仪视频,特别是 2025 年 4 月 24 日当天和医院内被认定为寻衅滋事的关键时段内容,审判长以 “设备故障” 为由未启动相关质证程序,且在法庭调查未完成、法庭辩论未开始的情况下,直接宣布休庭并 “择日宣判”。家属希望庭审程序能严格遵循《刑事诉讼法》中关于证据质证的相关规定,确保程序规范。
此外,家属多次申请涉案民警、关键证人及鉴定人员出庭作证,均未获法院准许,家属担忧这可能影响案件核心事实的查清,希望相关证人出庭事宜能进一步协调。
上诉维权盼公正 程序规范引发社会关注
目前,石风娥以认定事实错误、程序合规性待核实、证据不足、定性不当等为由提起上诉,请求撤销原判、改判无罪或发回重审。家属提出四点诉求:恳请上级司法机关对案件办理程序进行全面审查,核实各环节合规性;希望法院组织对执法记录仪完整视频等核心证据进行当庭质证,允许关键证人及鉴定人员出庭;建议对石风娥的刑事责任能力鉴定进行复核;期盼相关部门对各项疑问作出书面回应,让案件处理过程更加公开透明。
法律人士指出,刑事案件办理必须严格遵守法定程序,执法资质规范、法律文书准确、证据完整质证、强制措施审慎适用,都是程序正义的基本要求。若当事人反映的相关细节问题属实,可能会对案件实体公正产生影响,也关乎司法公信力的维护。此案反映出基层执法办案中部分程序细节仍有完善空间,在民事纠纷转化、当事人患病等复杂情形下,执法机关更应注重程序合法性、人性化处置与透明度。公众期待二审法院依法公正审理,对案件程序与实体问题进行全面审查,作出经得起法律与历史检验的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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