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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特约记者 聂向旭)一场大雨,一块沼气池,一份十年租约,让平陆县两位关系密切的朋友对簿公堂。原告张某将其房后空地承租给被告景某经营中药材加工生意,首个十年合同到期后,双方于2024年7月开始商谈续约。新合同约定被告景某需将原告张某房后的沼气池加高30厘米,以防水患。
然而,在合同正式签订前,大雨已至,原告张某认为雨水漫入沼气池影响了其房屋。此后,被告景某于2024年8月将沼气池加高,双方于2025年6月正式签署合同。2025年11月,原告张某以被告景某未及时加高沼气池导致其房屋受损为由起诉至平陆法院,要求解除合同、赔偿损失并支付违约金。其间,原告张某因赔偿问题与被告协商不成,两次锁了被告景某经营的中药材厂大门,严重影响被告景某经营,中药材部分损坏。被告景某亦提起诉讼要求与原告解除合同、返还租金并支付合同违约金。
承办法官没有急于开展庭审,而是先行前往事发现场进行调查,深入了解案件实际情况。双方曾是非常要好的朋友,法官敏锐地察觉到,双方表面争执合同履行与房屋损失,实则是为“争一口气”。法官进一步了解后发现,被告在案涉承租地投资较大,原告已经收取了下一个十年租金,双方内心都希望合同能继续履行。
基于此,法官让双方充分发言,耐心倾听,随后从法律角度分析案件利弊,分享类似案例的处理经验,向双方充分释法明理。
调解过程充满艰辛,从天明到天黑,进行了多轮沟通,最终双方心平气和达成和解协议:原合同继续有效,双方均不再要求赔偿或者支付违约金,同时双方还对履行过程中可能出现的细节问题进行了明确约定。
调解结束后,多年的恩怨在此刻一笔勾销,被告景某主动撤回了另一起关联案件的起诉。曾经反目的朋友终于握手言和,十年的租赁合同得以继续履行,中药材加工厂也恢复了生产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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