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取得相关许可
却打起烟花爆竹的主意
妄图借此牟利
法律的红线碰了
就必须付出代价!
近日,呼和浩特市公安局回民区分局依法查处一起非法储存、运输烟花爆竹案,查获烟花爆竹21箱。
1月12日,回民区公安分局环河街派出所民警对辖区一家五金店进行安全检查时,发现经营者任某将一批烟花爆竹违规存放在厢式货车内,准备伺机销售。经现场核查,任某未取得烟花爆竹经营、运输、储存相关许可资质,其存放烟花爆竹的厢式货车未配备任何安全防护设施,属于典型的非法储存、运输危险物质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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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花爆竹作为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在无安全保障的情况下储存运输,一旦遭遇挤压、碰撞或高温,极易引发火灾、爆炸事故,对周边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构成严重威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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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违法行为人任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查获的21箱烟花爆竹已移交应急管理部门销毁。
警方提醒:为了自己和他人的人身财产安全,请广大市民朋友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不违法违规储存、运输、销售、燃放烟花爆竹。发现涉及烟花爆竹违法线索可拨打110报警。警民携手,共同营造安全、祥和的社会环境。
“移动炸弹”在路上! 非法运输烟花爆竹,严惩不贷!
1月11日清水河县公安局交管大队民警在例行巡逻中,查获一起非法运输烟花爆竹案,当场扣押涉案车辆及数十箱烟花爆竹,及时消除了一起危及道路与公共安全的重大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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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日14时20分许,交管大队二中队巡逻民辅警行至盆地青乡三岔河村口时,发现一辆白色皮卡车行驶轨迹异常、形迹可疑,随即依法示意该车靠边停车接受检查。
经现场核查,民警在车内查获各类烟花爆竹数十箱。驾驶人王某对非法运输烟花爆竹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其坦言未取得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证及经营资质,计划在周边乡村流动贩卖,刚从三岔河村驶出准备前往下一村落时被查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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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涉案车辆及烟花爆竹已被依法暂扣,涉案人员已由治安管理大队依法作出行政处罚。
青城交警提醒:
烟花爆竹系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其生产、运输、储存、销售全流程均需依法取得行政许可,运输需使用国标专用车辆并由具备资质人员操作。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许可严禁非法从事相关活动。请广大群众通过正规渠道选购烟花爆竹,主动抵制非法烟花爆竹,如发现非法运输、贩卖、储存烟花爆竹等违法线索,及时向警方举报,携手筑牢春节期间公共安全防线。
来源丨综合自西城警事、呼和浩特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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