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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一种法学话语长期脱离社会现实,它迟早会从纸面上的“先进理念”,变成普通人安全感上的隐忧。
近年来,一些法律讨论中过度迷恋抽象的人权话语、机械追逐所谓“国际接轨”的倾向,就被不少人形容为法学界的“空心化”。
问题不在于追求人权本身,而在于讨论时常常把受害者和普通人的感受排除在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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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典型的例子就是围绕死刑的争论。一旦出现恶性犯罪,很多人天然期待严厉惩罚,这是朴素的正义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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巨额贪腐导致豆腐渣工程、公共安全隐患,间接夺走无辜生命,这种情况下对责任人的刑罚尺度,究竟该如何权衡?
当讨论只围绕“罪犯也是人”展开,却很少关照受害者家庭的悲痛与社会的安全焦虑时,这种法律话语很难获得广泛认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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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似的脱节,也出现在部分“维权实践”中,法律本应替弱者说话。
但在现实中,一些机构和个别从业者更热衷于围绕极小众、极边缘的议题做高调操作,只因为更容易制造话题、获取流量。
比如,在居民楼里搞高强度商业经营,噪音和污染让邻居苦不堪言;物业、社区试图维护秩序,却被扣上“侵犯财产权、经营权”的帽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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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一番专业辩论,规则被放松了,环境更混乱了,律师获得了曝光和代理费,真正受影响的却是整栋楼的普通住户。
农民工欠薪、老年人财产被骗等大量日常不公,往往缺乏同等强度的关注与投入。这样的“维权”,更像是面向舆论场的表演,而不是扎在社会痛点上的专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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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理论层面,一些人对本土经验的怀疑甚至否定,也在加深这种隔阂。西方社会近年热议的性别、身份等议题,有其特定历史语境;如果不经转化就生搬硬套,很容易与本国社会现实发生冲突。
中国长期形成的人民调解制度,源于“以和为贵”的传统,在大量日常纠纷中发挥了化解矛盾、减少对立的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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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在某些评论中,这些经验被简单批评为“不够程序化”“缺乏形式正义”,仿佛只有一切都推上法庭才算“现代”。
真正有生命力的法律,一定是扎根于这片土地、回应这片土地上生活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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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研究固然需要与国际学界对话,但更重要的是回到街头巷尾,看一份判决书背后是多少家庭的生计,一条规则的调整会影响多少人的日常。
公平与秩序,是多数人最朴素也最坚定的期待。
法律与民意司法实践#基层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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