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日前,云南昆明滇池边出现一幕奇特场景:多名人员手持瓶装矿泉水,口中念念有词将整瓶水倒入滇池,脚边堆放着多提未开封的瓶装水。这一迥异于传统鱼类、鸟类“放生”的行为,迅速在网络引发广泛关注与热议。
现场流传的视频显示,参与“放生”的人员逐一开启瓶装矿泉水后倾倒至滇池水域,周围聚集了部分围观群众。
![]()
图源:荔枝新闻
传统意义上的“放生”旨在表达对生命的尊重与善意,多以投放活体生物为主,而此次“放生”矿泉水的行为实属罕见,很快成为网友讨论的焦点。
不少网友直言“难以理解”,认为此举浪费了水资源和包装材料,质疑其实际意义;也有网友以调侃语气称之为“现代版放生”,打趣“滇池终究是‘颠’了”,相关话题在社交平台持续发酵。
![]()
图源:荔枝新闻
滇池海埂公园管理处一工作人员表示,滇池禁止放生鱼虾类生物,但未禁止“放生”矿泉水,只要未丢弃瓶身垃圾就无法监管。
![]()
图源:荔枝新闻
昆明市滇池管理局一工作人员回应,第一次听说这种情况,会进一步寻找当事人,调查事情原委。由于该行为属于个人行为,在不污染水体且不丢弃垃圾的情况下,无法进行干预和管理。
值得关注的是,滇池禁止传统放生行为由来已久。作为国家三大重点保护湖泊之一、中国第六大淡水湖,滇池素有“高原明珠”的美誉。近年来,随着滇池水环境治理成效显著,其及入湖河道逐渐成为民间放生的热门地点,但不科学的放生行为曾给滇池生态带来不良影响。由于部分民众缺乏科学放生知识,误将外来物种投放至滇池,这些物种有的大量啃食净化水质的水草,有的捕食土著鱼类鱼卵或直接攻击土著鱼,破坏了水生生态平衡,影响了土著生物多样性的保护与恢复。
![]()
图源:都市时报
类似的生态破坏案例并不鲜见:20世纪70年代末,滇池为促进经济发展引入银鱼,短短几年内银鱼便占据绝对种群优势,导致滇池土著鱼类遭遇灭顶之灾;云南杞麓湖、星云湖曾养殖的鳙鱼,导致当地特有物种大头鲤数量锐减,只能依靠人工培育维持种群;从额尔齐斯河引入的河鲈,曾致使新疆博斯腾湖中的新疆大头鱼濒临灭绝。这些案例充分印证了外来物种对自然水域生态系统的巨大威胁。
![]()
图源:昆明发布
为规范放生行为,昆明相关部门此前已出台专项规定,现行《云南省滇池保护条例》中更明确要求,滇池生态保护核心区禁止“投放外来物种或者其他非本地物种种质资源”,这也是滇池严禁传统放生行为的法律支撑。

而此次“矿泉水放生”因未涉及外来物种投放,未触碰现有法规红线,却引发了公众对“放生行为边界”“资源合理利用”等问题的深入思考。公众应树立科学的环保理念和放生意识,无论是传统放生还是各类公益行为,都应兼顾资源节约与生态保护,避免出现形式化、无意义的行为,让善意真正服务于人与自然的和谐共生。
对于滇池“放生”矿泉水,你怎么看?

记者:张辉 综合自荔枝新闻、南昌晚报、中工网、都市时报、昆明发布
编辑:杨润婷
值周:胡亚玲 张辉
主编:李胜
生态环保普法宣传小知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第六章 水污染事故处置
第七十六条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可能发生水污染事故的企业事业单位,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的规定,做好突发水污染事故的应急准备、应急处置和事后恢复等工作。
第七十七条可能发生水污染事故的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制定有关水污染事故的应急方案,做好应急准备,并定期进行演练。
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的企业事业单位,应当采取措施,防止在处理安全生产事故过程中产生的可能严重污染水体的消防废水、废液直接排入水体。
![]()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