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今年1月1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正式施行。新法首次将校园欺凌纳入治安管理处罚范畴。“他还是个孩子”这句话,不再成为校园欺凌的挡箭牌。
近年来,校园霸凌事件多次引发公众讨论。内蒙古女生遭同学殴打13次确诊精神分裂,校方否认霸凌,打人者仅被处以15天的拘留不予执行。
![]()
女生目前被确诊“未分化型精神分裂症”
![]()
江西万载一男孩遭29人轮流掌掴,6人被行拘但因未满16岁不予执行。
![]()
▲视频里,八九个同龄人轮流扇耳光、踢腿,被殴打的男孩跪地求饶后,换来的是更密集的拳打脚踢。
过去,校园欺凌缺乏针对性的法律规制,导致处置标准不统一、公权力介入不明确。在新的法治框架之下,怎样区分同学之间的正常打闹和校园欺凌,是许多家长十分关心的问题。
![]()
市民:“有的比如说初中生高中生霸凌,或者就还导致了他的同学死亡等等的案例,还是比较惨烈的。所以我觉得这些小孩,也还是需要为自己的行为负责,所以就他受到处罚,我是很赞同的。”
![]()
市民:“如果是正常打闹的话就是可以理解,但是这个政策出了就是会抵制很多的校园霸凌或者欺凌。”
![]()
新法最核心的变化之一,就是将校园欺凌纳入治安管理处罚范畴,赋予了公安机关介入的权利,打破了校园欺凌是“内部事”的旧认知。那么什么是法律意义上的“校园欺凌”?
云南大滇律师事务所 律师 尹德周:“校园欺欺凌主要是指学生之间一方通过语言暴力、肢体、网络等手段对另一方实施侵害的行为。常见的就是比如说殴打、辱骂和网络诽谤,甚至人际关系孤立这些,都是属于校园欺凌的行为。”
![]()
长期以来,个别未成年人因年龄原因未受到实质惩处,助长其侥幸与嚣张心理,屡教不改造成恶劣影响。新法打破了“未成年人违法不拘留”的惯例,加大了对校园欺凌行为的惩戒力度。
云南大滇律师事务所 律师 尹德周:“这次新法修订最大的一个亮点就是将行政拘留的年龄更具体化,以前未满16周岁的人实施了校园欺凌的行为,是一律不进行行政拘留的。这次规定已满14周岁未满18周岁的人,如果实施的校园欺凌行为是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就可以对他进行了行政拘留。”
![]()
律师介绍学校是治理校园欺凌的重要一环。但在现实中,一些学校在处理欺凌事件时常常陷入“管重了怕担责、管轻了没效果”的两难。面对校园欺凌,校方应严格履行哪些职责?
云南大滇律师事务所 律师 尹德周:“旧法对校园追责这块责任模糊,就导致发生校园欺凌的时候,学校经常不及时主动的上报相关的部门。这次新法就进一步规定了如果学校发现校园欺凌的行为后,要及时向公安机关进行报告,及时采取预防的措施。如果学校没有尽到相应的报告义务,公安机关要责令其改正行为,同时公安机关还可以建议有关部门,对学校领导相关的责任人进行处分。”
来源:8099999《街头巷尾》
部分整理自新华网思客
记者:马春燕 摄像:陈昆
编辑:李莹娜
编审:李菁
终审:赵文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