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7月,闽清某公司(以下简称闽清公司)向公安机关报案,称浙江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公司)伪造其公司印章,在双方未达成一致的情况下单方面解除施工合同,致使其垫付的1000余万元工程款无法收回,公司资金链断裂,生产停滞。浙江公司则出示相关文件,辩称解约手续齐全,双方各执一词。
案件焦点迅速集中于浙江公司负责此事法律事务的顾问黄某身上。然而,警方的侦查工作陷入困境:关键物证假印章已灭失,相关电子证据被删除,黄某到案后拒不供述,形成“零口供”僵局。若案件因证据不足无法推进,闽清公司可能因资金问题走向破产,浙江公司也将长期陷入诉讼纠纷。
面对两家民营企业双双面临重大经营危机的情况,福建省闽清县人民检察院依托“刑事检察办案十问”机制(以下简称“办案十问”),精准审查、主动作为,不仅成功办结案件,更促使矛盾实质性化解,帮助两家企业走出困境,实现了“办案一件、救活两企、治理一片”的良好效果。
破局之道一:
“办案十问”之“犯罪事实是否清楚、构罪要件是否齐备、证据链条是否完整”
受理案件后,检察官转变思路,将审查重心转向黄某手机中提取的海量电子数据。经过对3000余份图片、聊天记录的细致梳理,一份《民事裁定书》引起了检察官的注意。该裁定书显示,黄某个人曾借款1000余万元给浙江公司,且约定用涉案工程款偿还。结合案件背景,检察官敏锐地察觉到黄某可能存在的作案动机:推动解约、引入新施工方,从而通过新方的保证金或工程款实现个人债权。
沿着这一线索,检察官重点核查资金流向与新合同签订时间线。证据显示,在与闽清公司解约后,浙江公司迅速与新施工方签约,并向黄某偿还了1000余万元。2024年12月30日,面对完整的证据链条,黄某的心理防线被突破,如实供述了其通过网上购买假印章、伪造解除协议的全过程,并表示认罪认罚。
破局之道二:
“办案十问”之“矛盾纠纷是否有效化解、社会关系是否实质修复”
案件事实已然清楚,但办案并未止步于追究刑责。闽清县检察院认为,简单地“一诉了之”无法挽回闽清公司的巨额损失,也无法让浙江公司摆脱诉累,更不利于经济社会关系的修复。
闽清县检察院秉持“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基本价值追求,积极开展矛盾化解工作。2025年1月9日,闽清县检察院就该案召开拟不起诉公开听证会。检察官向黄某阐明积极赔偿、取得谅解是其法定的从宽情节,也是弥补过错的必然要求;同时,向闽清公司说明获得赔偿是解决当前困境、恢复生产经营最直接有效的途径。经多次沟通协调,黄某主动赔偿了闽清公司的损失,闽清公司也对黄某出具了谅解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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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开拟不起诉公开听证会
随着赔偿款到位,闽清公司恢复了正常经营秩序,并于2025年7月获评“福州市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突出贡献企业”称号。浙江公司也避免了长期诉讼带来的负面影响,生产经营得以延续。黄某因具有认罪认罚、赔偿谅解等情节,依法获得从宽处理。一场可能“三输”的僵局,最终转化为“三方共赢”。
破局之道三:
“办案十问”之“履职延伸是否精准到位、办案效果是否全面彰显”
以此案为契机,闽清县检察院还延伸检察职能,结合本县“建筑之乡”的产业特点,联合县营商办、工商联等部门召开座谈会3场,建立“府院企”联动等机制2项,编发《民营企业法律风险提示手册》1000余份,为全县300多家建筑企业提供精准法律服务,将个案办理效果转化为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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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力建筑行业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座谈会
该案承办检察官表示,平等保护各类经营主体,要求检察机关在办案中不仅要准确把握法律事实、厘清是非曲直,更要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实质性化解矛盾,最大限度减少司法办案对企业生产经营的影响,实现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
“福州市检察机关以‘办案十问’为抓手,从主导侦查、精细审查、构建严密证据体系等方面逐项破解‘零口供’的办案困境,不仅为企业挽回了经济损失,更展现了检察机关服务企业、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大作为’,让公平正义可触可感,为法治福州建设提供更多鲜活的检察案例。”福州市人大代表刘木火评价道。(文/蔡小勤 图/闽清县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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