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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关将近,烟花爆竹迎来销售高峰,有不法人员趁机动起了“歪心思”。近日,成都都江堰公安根据群众举报线索,联合市应急管理局迅速行动,在一出租房内查获一批非法存储的烟花爆竹。
经调查,存放这批烟花爆竹的承租人并未取得任何烟花爆竹经营资质,出租屋也不具备储存条件。目前,涉案人员已被依法行政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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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25年12月以来,成都都江堰公安联合市应急管理部门深入摸排,重点对各网络平台的烟花爆竹违法销售行为进行核查,查处案件13起,收缴非法烟花爆竹三千余件,行政处罚13人。
成都都江堰公安提醒您
以下行为都违法!
1
非法生产
非法生产烟花爆竹的危害性极大,极易造成群死群伤的灾难性后果。从事非法生产烟花爆竹活动不但自身具有高度危险性,而且危害正常的生产活动,同时也对社会公共安全具有潜在的、间接的威胁。
2
非法销售
非法购销的烟花爆竹,未经有关部门依法审查或未办理购销等手续而直接进入市场,在经营成本上较为低廉且缺乏严格的管理,质量无法得到保证,极易引发安全事故。
3
非法储存
非法储存烟花爆竹窝点周围环境、人员等较为复杂。若大量烟花爆竹堆放在狭小空间里,对周边的居民构成极大的威胁。一旦遇到火星将产生极其严重的后果。
成都烟花爆竹燃放政策一览
限放区域:都江堰、彭州、邛崃、崇州、金堂、大邑、蒲江、简阳8个县市的部分区域。
限放时间:仅限除夕、正月初一、初二、正月十五。
合规购买:在合法零售经营点购买外包装标注为“个人燃放类”的烟花爆竹产品。
若发现身边存在非法生产、储存、销售、运输烟花爆竹的行为,请立即向公安、应急管理或市场监管部门举报。
都江堰公安
主 编 | 高 赟
责任编辑 | 黄国华
执行编辑 | 邹 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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