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历史上,在崇祯皇帝之前上千年来,从来没有一个亡国之君能像明朝最后一个皇都崇祯皇帝这样“阔”过,从来没有。
这么说可能很多人不信,明朝灭亡的时候,明朝还有什么?
首先是军队,北京城破的时候,宣布效忠于(明面上的)于明朝的军队还有一百多万,比如山海关的吴三桂,比如坐拥60万兵马的左良玉等等。
这里面还不算那些在南方正在招兵买马准备北上勤王的各种地方临时部队。
除了大规模军队之外,明朝当时极其富裕,产粮的江浙,大西南地区也都还掌握在明王朝手里。
这样的条件,放在历史上任何一个末代帝王手上,不说匡扶祖宗基业,就算退而求其次割地自保个百把两百年,那也都是小意思,可惜历史没有如果,可惜遇到了崇祯,还是玩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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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祯十四年年底,松、锦形势吃紧。
松锦战役失败后,宁锦防线失守,明军十三万主力被击溃,洪承畴被围困在松山城。但此时辽东普降暴雪,清军的粮草补给被大雪阻断。清军想撤兵,却担心撤退的时候遭到后面明军攻击。因此,清国向明朝提出议和。
内阁诸臣认为“我力竭矣,款建虏以剿寇,凤台言良是”,认为应劝崇祯对清议和,并决定由兵部尚书陈新甲出面,向崇祯旁敲侧击提议此事。
虽然眼看收复辽东无望,但一心灭寇雪耻的崇祯并没有立刻答应清国的议和要求。接着,松山陷落,洪承畴被俘。
崇祯十五年正月一日,正旦朝贺仪式完毕后,崇祯召见周延儒、贺逢圣、张四知、谢陞、陈演等阁臣,陈新甲也与列。陈新甲向崇祯提议“款建虏”,但不敢直接说出“款”字,于是拐弯说解决松、锦战事,“兵不足援,非用间不可”。意思是至少派人与清国谈一谈。
崇祯心有灵犀,立即答道:“城围且半载,一耗不达,何间之乘?可款则款,不妨便宜行事”。
在场的周延儒等阁臣老奸巨猾,熟悉崇祯的秉性,所以对皇上“可款则款”这句话既不赞成也不反对,一句话不说,只有谢陞说了句“彼果许款,款亦可恃”。
但陈新甲得到崇祯这句“可款则款”,以为得到了圣旨,立刻向皇上推荐兵事赞画主事马绍愉作为谈判使节。崇祯批准马绍愉以兵部职方司郎中赐二品衔的身份前往沈阳,执行秘密谈判使命。
崇祯十五年正月初七,马绍愉一行抵达宁远,立即与清军将领济尔哈朗接洽。但因没有明帝授权谈判的敕书,又回北京去取,一来一回已经是三月,松山、锦州已经陷落。当年四月,马绍愉离开塔山,前往沈阳进行谈判。
但此时谈判的主动权却已掌握在清军一方了。
关于明朝岁币,皇太极最初索要黄金三十万两、银二百万两,马绍愉还价金一万两、银百万两。
皇太极将价码降到黄金10万两、白银200万两,然后威胁说:“如果不答应,就立刻发兵,到那个时候,你们的损失可就不是这个数了!”
经过几轮谈判,最终达成的媾和条件如下:
一、明朝每年馈黄金十万两、银二百万两;清朝回馈人参千斤、貂皮千张;
二、宁远双树堡中间土岭为明朝国界,塔山为清朝国界,两境之间为两国互市之地;
三、遇吉凶大事,两国交相庆吊。
在没有任何有利的谈判筹码下,能取得这样的结果,已经令当时负责谈判的兵部尚书陈新甲比较满意了。
本来这次和谈是秘密进行的,不仅在明朝方面高度保密,清国方面也是由皇太极再三关照,不让外廷知晓。但马绍愉寄给陈新甲的一封书信,陈新甲看完信后,就随手把信放在书桌上。
他的仆人误以为是普通的塘报,就把它交给塘官传抄给了朝廷各个部门。这样一来,原本只有兵部尚书和皇帝才知道的绝密消息,就成为满朝皆知的新闻了。
这封信提到与皇太极讨价还价、争论岁币金额之事。
马绍愉和谈之事泄露之后,在明朝引起轩然大波。
一时朝廷上下,指责主和辱国的言论甚嚣尘上,矛头直指主持议和的兵部尚书陈新甲。
在明清一开始进行和谈的时候,谢陞就跟言官御史们打过招呼,“上意主和,诸君幸勿多言”。但言官听闻此言后惊愕不已,交相弹劾谢陞“妄言”,崇祯立即把谢陞丢了出来,将其革职。
所以这次和谈细节泄露,首辅周延儒跟其他阁臣一言不发,既不为和谈辩护,也不谴责,让一切舆论压力全都落到崇祯身上。
崇祯虽然一向刚愎自用,但此时也不敢冒天下之大不韪,把“可款则款”这句话公之于众,于是想把责任全部丢给陈新甲,下旨对其严厉谴责,其意图是想让陈新甲主动承担责任,丢卒保帅。
但陈新甲自恃是按皇上旨意行事,有恃无恐,不但不自引其罪,反而写下申辩书为自己辩解,内中详细引用了崇祯给他的多条圣谕。
陈新甲的辩解令崇祯大怒,在七月廿九日下令逮陈新甲下狱,准备杀他灭口。但周延儒说了一句“国法,敌兵不薄城,不杀大司马(兵部尚书)”。因此陈新甲最终是以在兵部尚书任内“陷边城四、腹城七十二,陷亲藩七”的罪名被杀的。
可怜的兵部尚书就成了崇祯皇帝推卸责任的替罪羊。
从崇祯十七年正月起,崇祯帝一直想抛弃北京,往南京逃。
大年初三一整天,他与太子左中允李明睿讨论南迁的细节问题,从早上一直讨论到晚上。但李明睿官小位卑,崇祯需要内阁、六部更有影响的重要官员来先开口劝他南逃。
但大臣们鉴于当年陈新甲被杀的教训,谁也不先开这个口。
因为大家都看明白了,这位爷爱让臣下背锅。迁都可以,但得由识趣的大臣提出,而且逃到南京后肯定还要议论议论抛弃天寿山十二陵的责任,这罪还得由提出迁都的大臣承担,而且还要杀头(参考陈新甲的下场)。
所以大臣都学乖了,全都闭住嘴,不提,不提,就是不提,急死你,耗死你。
就这样一直拖到三月初三,大学士范景文、都御史李邦华、少詹事项煜等人建议好歹先把太子送到南京,但兵科给事中光时亨跳出来质问诸人,“奉太子往南,诸臣意欲何为?将欲为唐肃宗灵武故事乎?”大帽子扣得不要不要的,吓得群臣也闭了口。
就这样拖啊拖,拖到了三月十八,北京城破,崇祯带着王承恩上了景山。
北京陷落之后,光时亨投降了大顺,仍然留任兵科给事中。后来跑到南京,二次投靠南明弘光帝,被马士英弹劾:“给事中光时亨力阻南迁,致先帝身殒社稷;而身先从贼,为大逆之尤”,于是光时亨弃市伏诛。
这么看的话,崇祯是真的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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