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柞水中学高一女生小宋2025年12月17日被宿管检查出来在宿舍放手机,被校方处以停课一个月的处罚。父亲宋先生多次恳求学校改用其他惩戒方式无果,最终在媒体介入后,校方才松口允许涉事学生提前返校备考。教育局对此回应称"有一定合理性",但这一说法引发公众对教育惩戒边界的广泛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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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规与受教育权的拉锯战
柞水中学的《学生管理条例》明确规定"携带手机进校停课一月",类似规定在西安多所中学普遍存在。但值得玩味的是,该校在期末考前突然改变决定,通知40余名被停课学生"立即返校备考"。这种前后矛盾的操作暴露出校规执行中的随意性——当学业进度与惩戒力度产生冲突时,学校更倾向于维护管理权威而非教育本质。
对比云南蒙自市"教师逼学生摔手机被停课调查"事件,两地处理方式形成鲜明反差。教育专家指出,学校管理权不能凌驾于《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二十九条规定的受教育权之上。陕西这起事件中,学生手机处于关机状态且曾试图交老师保管,校方直接剥夺其一个月学习权利的行为,显然违背了惩戒的"比例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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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局的"合理性"悖论
柞水县教育局回应称"违规受罚具有合理性",却未解释为何必须采用最极端的停课手段。事实上,西安多所中学的倡议书显示,常规处理流程应是"班主任代管手机+家长配合教育"。该校同期还有学生因带烟被停课数天,这种同罪异罚的现象更凸显规则执行的混乱。
法律界人士强调,学校惩戒措施必须遵循三重标准:程序正当、措施必要、结果可逆。让小宋等40余名学生居家反思一个月,既无分级惩戒制度支撑,也未考虑高一学生面临选科分班的关键期。正如家长所言:"罚劳动、写检讨都能接受,但停课直接斩断了知识传递的链条。"
寻找惩戒教育的平衡点
在杭州师范大学教师骚扰学生被停课一月的案例中,停课是保护受害者的必要措施;而邯郸学生被逼摔手机事件里,涉事教师因方法不当被停职调查。这些案例共同指向一个核心:教育惩戒的合法性来源于其目的正当性。当惩罚本身成为目的时,就会异化为粗暴的管理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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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得借鉴的是池州八中的管理方案:既明确"无故不得携带手机"的底线,又设置"特殊申请+统一保管"的弹性空间。教育惩戒不是权力的炫耀,而应像精确的外科手术,既要切除病灶,又要最大限度保护肌体活力。对于正处于人格塑造期的青少年,任何处罚都应给成长留一扇可以爬起来的门。
这场风波最终以学生返校告终,但暴露的问题远未解决。在数字化生存已成常态的今天,学校需要构建更科学的电子设备管理制度,而非简单以"停课"堵死沟通渠道。教育者的智慧,应该体现在用最小代价唤醒学生自律意识的能力上——毕竟,惩戒的终极目的,是让被惩戒者最终不再需要惩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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