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 易每
出品 | 深度美业
1月11日,深圳都市频道《第一现场》节目报道。消费者郭女士向栏目组反映,她在南山一家医疗美容门诊部接受了医美项目,结果出现视网膜萎缩并导致视力模糊,她认为这种后果跟注射医美针直接相关。
![]()
图源:第1现场
记者在深圳南山区弘天悦美医疗美容门诊部楼下,见到了爆料人郭女士,她向记者回忆,2025年3月,她在这家门诊部进行了面部除皱和轮廓紧致的注射项目,但注射后仅仅第3天,她的面部就陆续出现了凹陷,眼睑凹陷,青紫及肿胀等异常现象,郭女士表示,发现问题后,自己就立即向院方医务人员进行了咨询。
被明确拒绝过的“溶脂针”
郭女士指出,在她注射前敷麻药的时候,医生拿了一堆资料,也没有详细地跟她讲,就只是让她签字,她也不太明白,因为当时她敷着麻药,眼睛视力也比较模糊,然后签了一堆资料,具体是什么资料,她也不太懂。
记者了解到,郭女士其实是这家医疗机构的老顾客,早在2023年就曾在这里做过肉毒素项目,因此,在这次咨询时,她向医生明确表达了希望沿用2023年同款药物的意愿,但据郭女士回忆,院方此次却转而向她推荐了一个名为“清秀脸的新项目”,面对这个新选择,郭女士心里产生了顾虑,她担心该项目所使用的成分中,可能包含了具有溶脂效果的针剂。
![]()
图源:第1现场
郭女士告诉记者:“因为我朋友在他那里消费了20万,她说要我做打板,让我做那个清秀脸。我担心里面有溶脂针,我说还是做回‘玲珑面’,术前的时候有跟她沟通,我拒绝接受任何含有溶脂成分的药物,第三天的时候销售跟我说里面有溶脂的成分。”
就在注射开始后,郭女士立刻产生了疑虑,她首先发现,这次操作并没有像往常一样进行皮试,医生的回复是这次不需要做,她又注意到,这次使用的针头长度与2023年相比有明显不同,因为郭女士有疑问,医生注射到她的右侧面部时,推入的药剂分量比左侧要少。
“所以我右边的眼睛损害也就没那么严重,疤痕也相对于左边来说少很多,是眼眶的周围,下眼睑的位置,鼻唇沟到鼻根就是内眼角那个位置”郭女士说。
![]()
图源:第1现场
郭女士回忆,注射结束后不久,自己就出现了头晕和身体无力的症状,到了第2天下午,当她起床时,这些不适感依然没有缓解,第3天的时候,就出现了青紫、眼睑凹陷,皱纹,肿胀、疼痛,于是她打电话给销售,销售说她太焦虑了,让她过两个星期,销售说会消,让她来复诊。
答应机构做“渠道”
身体出现不适,正常人的反应是立即停止相关医美手术,但是郭女士却反而再次接受了涉事美容院推荐的治疗项目,并跟对方签订了一份高额返佣合同。
据郭女士反映,该医疗美容门诊部的医生在沟通过程中,得知她的朋友经济条件较好,且已在该院累计消费达20万元,因此,院方试图以郭女士作为案例展示,并与其签订了一份返佣比例高达60%的合同,所以正是在这个合同的促使下,郭女士再次进行了消费。
郭女士说:“他说我朋友如果消费了后期他会给我返款。他同时也叮嘱我不要把这个事情跟我朋友去沟通,以免影响我朋友的再次消费,他还承诺我下个月送我一次黄金超光子,给我修复皮肤。”
![]()
图源:第1现场
到了第二个月复诊时,郭女士面部的肿胀、青紫情况确实有所消退,然而,面部的凹陷面积反而越来越大,为了改善这一情况,在医生的推荐下,郭女士又接受了名为“黄金超光子”的治疗项目,事后她才知道,“黄金超光子”的医务人员是没有资质的,并且操作仪器、黄金超光子也没有备案。
在接受黄金超光子治疗后,郭女士的状况并未好转,面部凹陷的问题持续扩大,皮肤出现了过敏反应。
但相比之下,更重要的是,郭女士的眼睛开始感到异常干涩,视力也随之变得模糊。
![]()
图源:第1现场
郭女士表示:“当时医生跟我讲,让我尽快地去做完善相关的一些检查,如果可以,对面部注射部位的采样,做一个成分的鉴定,做这种鉴定是非常难的,也没有相关的仪器可以去做,所以这个事情到目前还搁浅的。”
视网膜萎缩谁之过?
为了查明眼部问题的根源,郭女士在2025年九月初前往上海九院。眼部OCT检查结果显示,视网膜出现了萎缩迹象,此外,在广东中山大学进行的眼底血管造影检查中,医生还发现她的视网膜区域存在明显的小白点和色素沉淀。
郭女士说:“当时医生让我做更进一步的治疗,因为它说如果是活动性的,可能要做激光的治疗,现在目前还是观望的状态。”
![]()
图源:第1现场
截至深度美业发稿前,深圳南山区弘天悦美医疗美容门诊部,暂未作出公开的正面回应。
针对此类纠纷,第一现场节目组合作律师指出,如果双方无法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最终可能需要通过诉讼的方式解决,而在诉讼之前,一个关键步骤是启动司法鉴定,其核心目的有三点,一是确认是否由医疗行为造成了损害,二是判断损害与医疗行为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三是评定损害的具体等级。确认结果出来后,可以根据鉴定结果进行相应的主张,在这一方面,法律实际上有一些明确的规定,如发生相应的医疗费用、交通费用、误工费用,以及伤残等级的费用,都可以向法院提起主张。
“安全放心医美机构”是如何评比的?
公开信息显示,深圳弘天悦美医疗美容门诊部,成立于2018年,企业注册资本150万人民币。由深圳市中品健康管理有限公司领投,持股比例50%。深圳市供金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跟投,持股比例20%。
就在1月8日,深圳市整形美容行业协会第三届第四次会长办公会审议通过并公示的“2025年度优质安全放心医美机构(服务商)评比结果”显示,深圳弘天悦美医疗美容门诊部入选“2025年度优质安全放心医美机构(服务商)”。
![]()
图源:深圳市整形美容行业协会
与这片表面繁荣相悖的是,弘天悦美在各大平台遭遇的消费投诉。
2025年10月30日,有消费者在消费保平台投诉称,其于2024年6月1日经深圳弘天悦美医美机构合作或关联中介林姓人员以“术后效果立竿见影”“无任何风险”“与明星同款技术”等话术诱导,并在对方明确宣传将采用“抽取自体脂肪培植后植入胸部”的手术方案后,在该机构接受丰胸医美服务,全额支付手术费用6万元。
术后该消费者胸部出现大量硬块,按压时疼痛强烈,且不时伴有胸痛症状,身心遭受严重损害。该消费者多次索要病历均未获得,结合中介林姓人员无资质推销以及机构未按宣传的“自体脂肪培植植入”方案实施手术的情况,严重怀疑该机构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相关医护人员也未持有执业资格证书,遂要求机构在7日内出具上述资质证明以供核查。
![]()
图源:消费保
该消费者指出,中介林姓人员与机构术前共同以虚假手术方案及效果承诺诱导其消费,实际所用手术方法与宣传完全不符,且所用药物无品牌、生产日期、生产厂家等信息,疑似为“三无产品”,术后持续出现胸痛及胸部肿块等症状,认为机构需承担全部责任,要求立即安排正规医院为其进行全面检查并承担所有检查及后续治疗费用,全额返还已支付的6万元手术费用,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规定,因机构存在欺诈行为,需向其支付三倍赔偿即180000元,以弥补经济损失与精神伤害。
该消费者还表示其已全额支付医美费用,但机构至今未开具正规发票,要求在7日内提供符合规定的6万元等额发票,同时要求机构立即提供手术所用药物的正规采购凭证、产品合格证明及相关备案信息,并说明该药物与宣传内容的关联,明确实际采用的手术方法及操作依据,以及中介林姓人员与机构的合作关联证明,若无法提供上述材料,需额外赔偿其因此遭受的扩大损失。
截至深度美业发稿前,平台显示,该投诉因“未获得品牌方的有效回复”而自动完结。
![]()
图源:消费保
综合平台内多名消费者的投诉来看,机构存在“渠道医美”常见的营销模式,发展“医托”、“美托”等线下渠道合作伙伴,对消费者进行引流。
![]()
图源:消费保
早在2025年11月2日央视新闻发布的《每周质量报告》中,已经聚焦“渠道医美”在行业中存在的乱象,进行了深入调查。
《每周质量报告》表示,早在2023年5月,市场监管总局、公安部、商务部、国家卫生健康委等11个部门就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美容行业监管工作的指导意见》,严禁无相应医师资质或者医学药学知识的人员在线上线下从事医疗美容诊疗咨询、就医引导服务或利用互联网发布医疗美容知识科普等涉医疗领域专业信息内容。
2025年2月27日,人民网发表的《人民热评:应以完善术前制度来杜绝美托》,主要聚焦于医美行业中新兴的“美托”现象及其带来的问题,将医美拼房杀猪盘中的医托定位为“美托”概念,并提出了相应的政策建议和监管措施。
![]()
图源:人民网
2023年5月,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等11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美容行业监管工作的指导意见》明确指出,严禁在诊疗咨询、就医引导活动中作出不符合法律法规及诊疗规范要求的承诺或表述,并依法加大对“医托”“药托”的处置力度。
此外,文章明确指出:“这些‘美托’诱导消费者购买商品或服务的行为,已经涉嫌虚假宣传和欺诈”。
![]()
图源:人民网
深度美业认为,为何在国家三令五申的前提下,一家被多名消费者曝光存在“美托”行为的医美机构,能够赫然出现在深圳市整形美容行业协会的“优质安全放心”榜单上,非常值得深思。到底是机构公信力出现了问题?还是协会公信力出现了偏差呢?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