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金融机构合规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设置的一年过渡期结束临近,近一个多月来,平安银行、兴业银行、南京银行、江阴银行等多家银行董事会通过了聘任首席合规官的相关决议信息,行业首席合规官配备节奏明显加快。随着这一岗位落地,银行业金融机构依法合规经营能力有望继续增强。
多为现有高管兼任
1月5日,张家港农商行发布公告称,聘任行长吴开兼任公司首席合规官,任期同本届董事会一致。回顾2025年,已有华夏银行、吉林银行、始兴大众村镇银行、广西北部湾银行、海南农商行、龙江银行等银行首席合规官任职资格获监管核准批复。
从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到城农商行再到村镇银行,各类型银行机构密集设置首席合规官职位,是为落实相关监管要求。2024年12月25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办法》,明确要求金融机构应当在机构总部设立首席合规官,首席合规官是高级管理人员,接受机构董事长和行长(总经理)直接领导,向董事会负责。《办法》自2025年3月1日起施行,不符合办法规定的机构应当在过渡期内完成整改,过渡期为施行之日起一年。
《中国银行保险报》记者梳理发现,此轮首席合规官配置潮参与机构以中小银行居多。而从配置模式看,首席合规官任职主要有专职聘任和高管兼任两种模式,实践中又多为后者,即由银行机构行长、副行长等高级管理人员兼任。
在北京市社会科学院副研究员王鹏看来,独立设置首席合规官,完全脱离业务条线,可以确保合规监督的客观性与权威性,适用于高风险复杂业务机构;兼任模式需通过制度设计(如分权制衡、汇报隔离)缓解角色冲突,更适配资源有限、决策链条短的中小机构。不过,从执行效率维度看,独立设置首席合规官需重建跨部门协同机制,初期磨合成本较高,但长期利于合规体系标准化;兼任模式则依托现有职权快速响应监管要求,但可能因业务导向弱化合规优先级。
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
合规是金融机构的生命线,合规管理是金融机构健全公司治理结构、提高防范化解重大风险能力的迫切需要。近年来,金融管理部门持续强化合规管理要求,包括银行业金融机构在内的金融机构也纷纷通过制度建设、文化培育等方式加强合规管理。
例如,据河北日报消息,2025年,河北金融监管局组织开展“合规管理提升年”活动,以落实《金融机构合规管理办法》为核心,推动辖内银行保险机构实现合规管理向主动践行转型。活动开展以来,全辖金融机构累计开展合规培训9814次,覆盖65.7万人次,开展警示教育活动9190次,关键岗位人员培训实现100%全覆盖。在合规体系构建上,各金融机构立足自身实际精准发力,打造贴合业务的特色管理模式。
“金融机构的特殊性质决定了其合规管理要求高于一般企业。” 招联首席研究员、上海金融与发展实验室副主任董希淼认为,金融机构必须坚持合规经营,培育合规文化,不断提升合规经营管理水平,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保护金融消费者、股东等相关者的合法权益。
结合实践经验,西部地区一金融监管部门工作人员告诉记者,金融机构的违法违规行为具有较强隐匿性。面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严惩固然重要,但事前预防更为关键。将合规管理关口前移,可以起到防患于未然的作用。而首席合规官作为内部“守护者”,则能够及时发现和纠正违法违规行为,尽早处理并整改合规风险隐患,从而促进金融机构的高质量发展。
《中国银行保险报》记者英草卓玛
本文源自:中国银行保险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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