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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2026年4月29日诉讼时效截止日的临近,庚星股份(600753,现“*ST海钦”)投资者索赔案进入关键阶段。上海沪紫律师事务所刘鹏律师提示,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若未在法定期限内提起诉讼,或将丧失获赔权利。
往前追溯,福建证监局于2023年9月20日对庚星股份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查明公司存在多项严重违规行为。一是2018年燃料油贸易的会计核算存在错误,未按规定以净额法确认收入,导致虚增营业收入约14.8亿元,占当期营收的77.05%;二是未按规定及时披露控股股东资金占用事项,2020年10月至2021年2月期间,控股股东中庚置业及其关联方累计占用公司资金4852.4万元,直至2023年4月才对外披露。
监管处罚落地后,受损投资者索赔通道已开启。2026年1月,刘鹏律师团队向法院再次提交了新一批庚星股份投资者索赔立案材料。这些新立案申请主要针对在2024年1月15日之前买入庚星股份股票,并在2024年1月15日收盘时仍持有庚星股份股票的投资者。符合条件的投资者,可通过公号“大众证券报”(特征码:11)报名参与,最终索赔条件以法院认定为准。
值得注意的是,2024年1月15日,庚星股份发布公告称,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调查。截至目前,公司尚未收到中国证监会结论性意见或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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