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瀛和律师事务所张春杰律师团队现已开始筹备容百科技(688005)的索赔诉讼事项,本团队将继续接容百科技(688005)投资者相关索赔纠纷的委托,请符合条件的投资者尽快与本团队取得联系。
一、索赔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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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开年,A股新能源板块再度迎来监管风暴。一份高达1200亿元的超级订单公告发布不过四天,中国证监会的立案告知书已迅疾抵达。市场的振奋与监管的审慎,在此刻形成鲜明对比。
2026年1月13日晚,容百科技高调公告与宁德时代签订6年305万吨磷酸铁锂供货协议,宣称“总金额超1200亿元”,达到上交所《上市规则》规定的重大合同披露标准,引发市场震动。
2026年1月13日深夜,上交所紧急下发问询函,直指三大疑点:金额依据缺失、产能严重不匹配(现有年产仅6万吨)、是否借机炒作股价,拉开了监管核查的序幕。
2026年1月14日,公司股票紧急停牌,证监会同步通报立案调查,定性“涉嫌误导性陈述”。
2026年1月18日晚间,宁波容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容百科技,688005.SH)发布公告称,当日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因公司此前披露的重大合同公告涉嫌误导性陈述等违法违规行为,证监会决定对其立案调查。
2026年1月18日,容百科技在披露立案告知书的同时,终于发布问询函回复公告,承认此前表述存在重大疏漏。“1200亿元合同总金额”仅为基于假设的初步估算值,实际金额不确定,存在极大不确定性,原公告“表述不严谨、风险提示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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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索赔条件
根据《民法典》、《证券法》及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司法解释,上市公司、新三板公司因欺诈发行、财务造假、虚假陈述、内幕交易、操纵股价或者其他重大违法行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投资者可就投资损失进行股票索赔。赔偿范围包括:投资差额、佣金、印花税损失。权益受损的证券投资者可以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民事赔偿诉讼。
北京张春杰律师暂定以下范围的投资者有望获赔:凡在2026年1月18日之前买入容百科技,且在2026年1月18日收盘时仍持有股票的投资者(最终以法院认定为准),可通过公众号“股海卫士”报名登记。
说明:继续持有股票不影响索赔。上市公司退市与否,都不影响民事索赔,但可能会影响诉讼的进度。而进入破产程序(包括重整、预重整或清算),则影响诉讼进度的可能性会较大。
三、索赔流程
由于该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采取法律措施,为维护股票投资者合法权益,北京瀛和律师事务所张春杰律师团队(律师执业证号 11101200810261853,律师执业17年)可代理索赔诉讼。
投资者可将上述股票的对账单(从第一笔买入打印至今)发给律师,律师收到以上资料后,先确定投资者是否符合条件,并初步计算可主张损失数额。如果符合索赔条件,律师将提供正式的起诉材料给投资者。
该系列案件法院遵循“不告不理”原则,投资者只有主动委托律师提起诉讼,上市公司才有可能赔偿损失。
目前已经有几百只股票可以进行索赔,如有索赔需求,可与我们联系沟通。本团队已收到数百名投资者的索赔咨询、委托,已有多批次案件递交至法院立案,受损股民仍可加入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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